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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的散文

2022/12/14经典文章

头发的散文(精选25篇)

头发那些事儿

文/失忆的兔

早上边洗脸边看电视,央视正在播一个《图说30年》的节目,节目以不同年代集体婚礼的老照片,来反映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迁。 这个角度很有意思。改革开放30年,我还不够沧桑,但让我想起了一些旧事——我的头发在这30年中的经历,还是有些发言权的。

我小时候没有去过发廊,头发都是母亲剪的。从记事起,我的头发就那一种型——短短的,像个假小子,据说这叫“青年头”。那时候家里有一个削发器,就是里面有个刀片,外面用锯齿形的梳子包着,“唰唰唰”,三下五除二,“青年头”就这样一次又一次诞生了。遗憾的是,童年以及少年的我,每次见到镜子里的“青年头”都恨不得大哭一场,为这种十几年如一日的发型深感绝望,以及对母亲手艺的强烈不满。我记得有一天,母亲无奈地叹着气说,下次我再也不给你剪头发了。

不剪发的结果是头发飞快地长长了。初三那年我参加一个演出,是霹雳舞《青春的旋律》,两个男生和四个女生。为了演出的需要,我们要统一发型。县城有一家非常着名的“欢欢发廊”,好像是温州人开的——之所以着名,是因为那时候发廊非常稀少,远近的人都来这里理发。我们四个女生商定要剪个当时最流行的“阴阳头”,就是下边齐齐的,刘海很长,且偏向一边,盖住大半个脸,好在跳舞时不时甩甩头装酷。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去发廊,用的是香波,这已经是质的飞跃了,以前在家里都用“冷香牌”洗发粉,据说还有邻居用碱面洗的。洗完头发,一头清香,头发又顺又直,我差点不想剪了。男生呢,头发全都整成费翔那样的——头顶上耸起高高的一团,像一朵蘑菇云,还用吹风机吹得特别蓬松。那次演出的过程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台上我陶醉在香波味儿里,那味道多么新鲜啊,简直让人意气风发,走进了新时代。

我的好头发时代是在1999年终止的。那一年我参加了工作,到处都是发廊以及身怀绝技的发型师,冷烫,热烫,生化烫,离子烫……以折腾头发为己任。那时候我还非常保守,认为卷发、染色都是不良青年才会做的事,于是只是把头发烫得更直些。我记得当时我们有一个中层干部,其儿子在北京读书,听说儿子把头发染成了栗色,他大为光火,责令儿子回家,把头发弄黑了才回去。转眼到了2005年,我在他手下工作,以视死如归的精神冒着巨大的危险弄了个烟花烫,害得他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正视过我。有一次公司搞企业文化知识竞赛,是我们部门组织的,他提议让我去主持,我不敢拒绝,只是说:我这头型,能上吗?他二话没说就安排了别人。

现在,他已经不在我们部门工作了。这样也好,因为我的发型日新月异,免得他目不暇接。半年一大烫,三个月一小烫,还不断地变换颜色。我现在拥有两个发廊的会员卡,不时去洗洗头发,还能享受免费的头部和肩部按摩。如果以“青年头”时代的眼光看现在,我当可列入“不良”之列了吧。

头顶上的亮色

文/卓照

三十六岁那年初夏,我给自己剪过一次短发,从镜子里怎么看怎么都感觉不自在,无法接受自己,且越看心越虚。甚至、有种无处藏身之感,好不适应——发根之处的头皮白越来越明显了。这头顶上的光越来越亮、心里焦,又急。

这人不聪明,脱发顶秃的态势却已然显明。

不管走到哪里,总担心人家会关注这亮点;不管走到哪里,总以为人家他眼神怪异。

二十二三岁的时候,参加工作才两三年,和单位里一年龄稍长点的男同事同居一室,睡他的被子,用他的梳子。这同事那时正恋爱,他女友偶尔也到他在学校的卧室里转转,自然他衣着卫生各方面的细节上肯定比我要讲究要注意一些。或深或浅、或厚或薄的灰和黑很容易会裹住那塑料梳子或蓝或红的本来色泽,常常我们是个把两个星期才洗一回。有时候,甚至、脏了我们也不洗。有时他也憨憨地笑我、也笑他自己:你那一头猪鬃,又硬又密!……

都说痴人多发,说真的、那时还真的讨厌过自己的那一头猪鬃,甚至好想好想能秃顶就好,那该多省事,那该多拉风。那时就想:人家莫言、平凹不都秃了吗?我怎么就不能聪明起来呢?

真到快要秃的时候却宁愿自己不聪明,哪怕永远不聪明都行,人就这样、常常总是很矛盾。

三十四岁那年,凭自己的悲悯和同情想去救人之急。如今换来的、却是自己的善良被法院冻结。垫上自己一年的工资,背上求来的债务,结果才发现尘世于生命原本就是一个漏洞:善良、同情和悲悯,有时候、可能它也是一种无知?正义的斗争可能会赢得一时的英雄,而它永远无法改变白天的黑暗。正如我们内心的善与恶,始终总会在同一条路上走。因为人本来就无耻,是道德让人知耻。

这漏洞,正如我脱落的头发在头顶留下的白。?

都说好人难做,也都说三十六是个砍,有些时候、有些事、真就有些玄乎,你还真莫要不屑人们对生存的迷信。父母妻儿都生活在我的物质之外,母亲常偷偷去给我算命,什么天罗地网、什么猴啼六堂……我就不玄乎也该玄乎了??

三十六岁那年,头发脱落异常明显,内心也异常焦灼,常常要洗个澡头发就会脱落一小把;深感生命无处安放的暗夜里,常常揪住自己的头发一拽就是一大把。

三十六岁之前,我感觉时间是一条路,我每天都在这条路上奋力追逐奔跑;三十六岁之后,我感觉自己是一条路,时间每天都在我这条路上洗礼碾压。

刚跨过三十六这道槛,我有同学又笑言,值钱的土地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人和草木一样生长,这头发、它一半在尘世的时间里,一半在肉体的生命里。我这寻常百姓头顶上的黑与白、它的长与落,也都只能顺其自然罢了。

庙堂高、江湖远。让时间的风静静吹、让时间的水慢慢流,怎样都自然、又何必紧张?

看爷爷理发

文/黄新瑜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养老院看爷爷,正巧碰上几位穿着蓝色衣服的护工人员在给爷爷剪头发,我就在一旁看了起来。

爷爷坐在一张方凳上,脖子上围着一大块布。护工人员一只手拿着一把剪刀,另一只手轻轻扶住爷爷的头,先从额头开始剪。护工人员的技术真不错,只听几声“咔嚓咔嚓”,爷爷额前几缕稍长的头发就变短了。接着,护工人员从包里拿出一把棕色的电推子,利落地插上电源,打开开关,从后脑勺开始慢慢往上推。电推子比剪刀的效率高多了,一会儿工夫后脑勺那块头发就变得光秃秃了

不知是爷爷见了自己的头发掉落在地上,还是看见我开心,忽然笑得合不拢嘴,头也忽高忽低,推子差点就把爷爷的头发给揪下来,看得我紧张极了,忙示意爷爷不要笑。可护工人员好像知道爷爷的心思,拿了一块海绵在爷爷的脖子上扫了几下,爷爷就停止了笑。哦,原来是痒了,爷爷才笑的!一会儿工夫,爷爷的头发就被理好了。

通过看爷爷理发,我觉得养老院的护理叔叔真有耐心!

套野鸡

文/郭健

那是童年一段美好的记忆。

这里是子午岭脚下一个小村庄。这里原始、恬静,丰衣足食。

“野鸡在地里刨麦子了!”每到深冬或大雪之后,当生产队长站在村头这么一喊,我们就赤膊上阵了。麦子是当地的主产,我们必须全力保护。野鸡冬天刨食麦根,套野鸡对野鸡群有震慑作用。

但是,套野鸡却辛苦异常。它需要起早,天一亮就下叉子。因为,太阳一出,野鸡就下山了。再傻的野鸡,看见挖坑“埋雷”,它也不会去光顾。套野鸡还需要贪黑,晚上把叉子收回来,需要一个个检查拾掇。叉子上不但有易损件,还有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野鸡不好套,做野鸡叉更不容易。先是要留心查看合适的叉形树枝。所谓合适,一要角度适中,大约45度左右。二要均匀对称,否则吃力不匀。当然,也是为了好看。

好不容易找到了,还不一定弄得到手。长在公家和人家树上的,多数只能遗憾地摇摇头。要堂而皇之地取得是不行的,只有偷。然而孩子们的这种偷,亦如读书人的“窃书”。接下来是找长头发,长头发做的绞绳不走劲。长头发照例不好找,但却都能找得到。一团团一缕缕的长发汇到一起,搓成头发绳,用头发绳缠住叉子两端。再选一根十分坚硬的马茹刺做箭杆。箭杆的一头插进头发绳里,另一头精雕细琢后,留有米粒大小的一个机关。机关处连着一根活扣绳。再用一支竹竿和一片布,缝制一个巴掌大的绷子。绷子上缝个小竹节。

下叉子的时候,把插进头发绳的箭杆绞足劲,用力压下。将带活扣绳一端的小机关插进绷子上缝制的小竹节,再把活扣绳盘在绷子上。当野鸡踏上绷子后,机关脱离竹节,箭杆蹦起,活扣绳就套住了野鸡的腿。

下叉子不但要观察地形,要把叉子下在野鸡经常出没的交通要道,还要尽量避开羊群行走的“羊肠小道”。我见过误入歧途的羊,腿上带个叉子,滴哩当啷,行走自如,没事一样。有后生(大概是叉子的主人)跟着羊群跑,试图拿回他下错了地方的叉子。

下叉子时,要在冰天雪地或者坚如磐石的冻土上,尽量让叉子藏身在松软、不易受潮和结冻的土壤里。要用现场的蒿草等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资,做成以假乱真的障碍物,让野鸡顺从地从你的绷子上踏过。要尽量将现场恢复到先前的原始状态,不要让警觉的野鸡感觉到异常。

下过雪的寒冬,要找干面面土谈何容易?但那又是必须的。待到我和姐姐无数次从远处运来面面土后,那里已经被踩得面目全非。为了消除足迹,姐姐手拿一把蒿草边扫边退,边退边扫,一不留神,一个背身掉到一眼水泉边,沾了一头的石渣冰疙瘩……

我算是老道的行家里手。因为我还会吆野鸡,那是提高野鸡中枪率的一种辅助行为。只要远远望见野鸡进了埋伏圈,就可以有目标地左右驱赶,以遥控野鸡的逃跑路线,使野鸡快速踩雷。

在套野鸡的季节,经常会听到山坳里突然传出野鸡的惊叫声和孩童的欢呼声。套野鸡很有意思。一般被套的都是领头的公野鸡。

我曾经见过一只十分惹眼的公野鸡。可以说,它辨认伪装的水平已经炉火纯青。我们相遇在一个寒冬,它和我周旋了很久。它有点老,但不是老态龙钟。它属于老奸巨猾和久经杀场的那种。它其貌不扬,但是能看出来,它饱经沧桑,经验丰富。它曾经有过从死亡线上归来的经历。它有许多次走到我的叉子边缘,居然能把迈出去的那只前爪停顿在空中,歪着脑袋仔细辨认我的伪装,让我悬在嗓子眼的心扑通扑通跳上很久。然后一声狂笑,领着鸡群噗噜噜飞走。更有甚者,有许多次,它还会在起飞过程中抛下有嘲笑意味的粪便。

路边的剃头匠

文/大山的孩子

文唐伟

赶集对于偏远农村的人们来说并不稀奇,因为他们需要背上背篓去小镇或者城里购置一些所需的东西。每个孩子小时候都好赶集,因为赶集意味着有父母会买一些好吃的“犒赏”我们馋了许久的胃。

我也好赶集,特别是现在到了这个新的环境。来到荣昌将近一月,对这边的熟悉还是束缚在你那阡陌交错的方圆几里。我对这里特别好奇,加上我想尽快融入这里,所以每每到了赶集的日子我就会跨上小包去探探那偏僻却又热闹的街市。

河包镇,一个距离荣昌县城20公里的偏远小镇。我任教的学校离这个地方到时很近,一公里就到了它的怀抱里。我喜欢这个小镇,虽然偏僻却很热闹。它就像镶嵌在田园里,宁静却又迷人。我在这里看到了科技的发展,也看到了久违的身影——剃头匠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位剃头匠是在那个晴日里的晨曦,我一见到就勾起了深深的回忆。小时候跟着父亲在县城的一个角落剃头,最怕的就是路人的眼睛。从小家教有些严厉,我的童年大多数都是平头的日子。我也喜欢平头,因为给人精神抖擞的印象。

我挎着包伫立在人群的背后,静静地望着这位剃头匠。这位师傅五十出头,稀疏的头发被岁月染白了半边天。身穿天蓝色的褂子,暗黑色的布裤,脚上还有一双绿面黑色底的新胶鞋。高高的额头下有一道道深深的皱纹,那浓浓的眉毛像水田里翻耕过后的一道道犁印。大大的眼睛似秋后残破的树林,残留着的只有暗淡的眼神和几根未落的睫毛。鼻子是个蒜头鼻,和那干裂的唇相比倒也十分相配。他总是露出黄灿灿大牙来掩饰嘴唇和牙齿的矛盾,看得出那牙齿是刚刚装上不久。嘴边那两个大大的酒窝,总在嘴角扬起时让我轻易看见。

老人姓什么并不知晓,不过我想有一天定会知道。他激起了我心底积淀的记忆,让我不得不靠近他。

他一边正给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剃头,一边和孩子的家人聊起了今年的收成。时而小心翼翼的刮孩子耳垂下的毛发,时而停住手上的活和旁边的人说起了笑话。他很开朗,因为他都笑总是让我陶醉。椅子上的小孩紧皱着窄窄的眉,咬紧牙地静静的等待结束。我理解这小孩的心情,他心里觉得琢磨着自己爱吃的雪糕,因为他和曾经的我一样总是远远的盯着路那边的冰箱。

剃头匠很敬业地看着手里的活,就像农民伯伯很小心的割着丰硕的麦子。头发浓密的地方,他像武侠里的侠客敏捷地操控手里的刀子;头发稀疏的地方他却似闺房里刺绣的女子那般细心谨慎。小孩等不及了,唇边开始泛起的波纹。嘟囔着并紧握着双手。剃头匠看出了孩子的焦躁,端着了小脑袋看了看平整的头发。停下了手里的活,用毛刷刷干了小家伙身上残留的头发,然后解开挡发的皮革,不到五分钟孩子的平头就完成了,我远远地看着却想去摸摸那平平的脑袋。他没有在意钱,而是一直盯着孩子的头。他摆了摆头,又唤孩子坐上了那个理发椅子。他像看着自己的庄稼一般看着孩子的头发,然后用梳子衡量了一下,又操起剪刀剪了左边的头发。椅子上的孩子那耐得住,急得眼角都泛起了泪花。

“不怕,很快啊。”剃头匠一边安慰着孩子,一边耍起了自己的绝活。那剪刀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向左向右随心而动。顿然我觉得他不是侠客,也不是绣工,而是一个十分敬业人民艺术家,因为他具备艺术家们专心、精益求精的态度和敬业诚信的素养。

很快完成了,他看着孩子的头,就像一位艺术家看着自己的作品那么专注。瞬间脸上泛起笑容,孩子也吃着雪糕露出了微笑。

他接过三元钱,然后放在自己鼓囊囊的裤兜里。看来生意很不菲,我想这样热情敬业的剃头匠有谁不愿意来呢?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于是也坐上了就把久别的剃头椅。不知道是时间变了,还是心情变了,那天是我第一次开心地剪完这个平头。

此时,我对眼前的这位剃头匠充满钦佩,因为他在岁月的磨砺中读懂了生命和生活的真谛。没有理发店、发廊那样华丽的门面,没有熟练的按摩技术,但是他却在自己所爱的行业开心地活着。也许每个人三元的微薄收入根本改变不了他的生活,他却很开心地做着手里的每个活儿。人们爱着他的朴质专注,爱着他的热情和敬业。我觉得人就应该这样——不要追求艳丽的妆容,不要在奢华的生活中糜烂。人最难得的是简朴勤俭的活着,在自己所爱的生活中珍惜指间流逝的年华,把自己的专注和敬业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并在看似枯燥工作中找到属于你的那份快乐。

剃头匠理尽了无数人的愁怨和苦恼,看到了青涩时的年华,看到了耄耋时的白发。在指尖和头发之间,他是否回想过自己的一生。他懂得了活着的真谛,懂得了快乐的意义。要有尊严地活着;活着,要快乐幸福地活着;活着,要有意义的活着。我想这是剃头匠的人生,也是我们追求的人生。只有读懂了自己,您才能真正读懂生活。

找汗记

文/方娅

今天天气特别热,做完操,玩了一会儿游戏,我带着孩子们回教室,灼灼边走边大声地说:“老师,小雨头上出汗了。”这时许多小朋友都叫了起来:“老师老师,我也出汗了。”我数了数,1个、2个、3个……嘿,这么多,有七八个呢!出汗的孩子边说边用手擦头上的汗,看到孩子们如此感兴趣,我灵机一动,何不就让孩子们展开找汗的游戏呢?

于是,我把这些出汗的幼儿分成6个小组,每组幼儿围着出汗的幼儿看一看,找一找,他们的汗是从哪里来的。钱宝看着书涵一撮一撮的湿头发说:“汗是从头发里面出来的。”我又问,那为什么你们这几个孩子头发上有汗,那么多小朋友头发上却没有汗呢?朱朱又说:“我们的头发长就出汗,头发短的他们就不出汗呗。”子瑜在一旁补充说:“对,头发长就有汗,头发短就不出汗。”这时,我的目光转向大家,故意皱着眉头,带着疑问说:“真是奇怪了,这汗是从哪儿跑出来的呢?天上没有下雨,你们喝的水也进肚子了。”从幼儿的眼神中看得出,幼儿的好奇心一下子调动起来了,大家的目光全在这些出汗的幼儿身上,丁丁用右手把自己前额上的湿头发往脑后捋了捋,文杰摸了摸自己湿漉漉的头发,诚诚用手擦了擦头发上的水珠,瞧瞧小手上的汗水。梓航说:“汗可能是从头发根部长出来的吧!边说边摸着自己的头发,连擦带蹭地摸了一下。景文说:“是不是我们昨天喝的水在头里面,刚才做操时被太阳一晒就出来了。”我听了直想笑,瞧,我们的孩子多会联想啊!

望着孩子们那迫切想知道结果的眼神,我两手一摊,摇着头对孩子们说:“我也不太清楚汗从哪里来,要不晚上你们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找找答案,老师也回家查一查资料,明天我们再把自己找到的答案拿来交流一下,大家比比谁说得好?”孩子们异口同声地答应了……第二天的谈话活动“找汗”,小朋友们众说纷纭,学习气氛热烈极了。

这个在生活中无意捕捉到的科学现象,成为了孩子关注的知识焦点,引发了孩子们观察与学习的兴趣,使他们在说中学,找中学,议中学,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会了对生活现象的观察,在自主的探索活动中解决了疑问,获得了新的认知,为以后更好地学科学打开了一扇窗。

脱发记

文/肖鲁仁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平时不痒不痛的头发变得格外在意起来。上了年纪的或是长相稍微差一点的,只要他(她)拥有一头浓密的黑发,我认为照样不失洒脱、飘逸的神采。而街上流行的那些波浪式、爆炸式、板寸式发型,我均认为是美丽、青春的象征。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发已做不出任何式样,就像裁缝师傅手里没有布,是做不出任何衣服来的。

有时,我反过来一想,觉得掉头发也没什么了不起。中国乃至全世界掉头发的何止成千上万?没听到哪个国家将谢顶划为残疾或其他器质性病理范畴。头发掉了不需要做发型,还省钱省事。何况各行各业都有秃顶者,有的还成了佼佼者。光头李进、葛优、陈佩斯不照样活得很潇洒吗?

我一个凡夫俗子为什么要因脱发而烦恼、而活得不自在呢?

只是,家里古稀之年的老母亲在为儿子忧伤。她常说:“我们老了是无所谓了,可是你为什么要掉头发哪!”声音里透着多少怜惜和疼爱。她依着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常将黑豆子、何首乌等焙蜂蜜做成一袋袋零食从家里带来,说坚持这样吃下去,今后就可以长出许多头发的。她还说,何首乌在城里虽然有买,但家里的是她自己在山上采的。野生的总比人工栽培的好。这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这样一些景象:年迈的母亲在翻山越岭采何首乌,每发现一个何首乌,都要涌起一阵惊喜,因为这里蕴含着儿子生长头发的希望。做黑蜜豆,采药仅仅是第一步,还要洗、碎、蒸、焙、干,其中的辛劳只有母亲自己知道。而当她终于把这一切都做好,赶几百里路来到长沙,对儿子就只轻描淡写地说一句:“黑蜜豆是我自己做的,你可要记得吃哪!”每次我都是当时答应着,过后就忘记了。直到清理东西的时候,发现霉变的黑蜜豆,我才会心里一颤:我浪费的不只是一袋黑蜜豆,还忽略、辜负了母亲的爱!

也许,在母亲的眼里,儿子永远不该衰老,永远没有长大。儿子头发掉了,她就看不到那个曾经年少放风筝、曾经矫健走四方的身影了。而这,是她生命的至爱、人生的皈依啊。

我常常愧疚,不是因为失去了一顶青春的华冠,也不是因为“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诗圣情怀,而实在是愧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古训,愧对母亲的辛劳和日夜牵念的良苦用心。有时,我梦见自己长出满头浓密的黑发,那份喜悦就像当年考上大学。其实,我知道即使能让脱落的头发重新生长,也找不回那个与黑发相依相伴的岁月,找不回那一根根头发里藏着的五彩斑斓的故事。只是,我就多少能抚慰母亲那颗心。

在这个越来越追求感官与时尚的年代,我不理解头上的青丝为何也赶着趟儿玩时尚:头顶“天窗”就像北极的冰盖一样,越来越褪化成一片触目惊心的“开阔地”,而且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由于失去了遮挡,如今这片“开阔地”对风霜雨雪、斜阳清露也愈发敏感了。只是有谁知道,如拓荒般扩展的“开阔地”下那难以言说的中年焦灼、游子亲情以及似曾相识的青春旧影。

虱子

文/姜义学

“你这黄毛丫头,光说不长个儿,顶着满头虱子,还不让虱子给吃了。来,姨给你捉捉。”

小孩子整年不洗头,甚至几个月不换洗衣服,给虱子创造了安乐窝。亲戚朋友串门的时候,女客人喜欢找点事儿干,或给女孩子梳梳头,或扎扎辫子,或捉捉虱子。让人捋着头发捉虱子的小姑娘,温顺得像只小猫咪,任人摆布。

没事的时候,女孩子们就喜欢坐在娘的胸前,缠着娘给捉虱子。大人们把给孩子捉虱子当痛爱孩子的事儿干,活儿再忙也要挤出时间给孩子翻翻头发捉捉虱子,让孩子轻快些。

“唉呀,又一头老母猪!”大人捉到大的虱子就惊叹,特意拿在手里让孩子看,仿佛是炫耀自己捉虱子厉害。

“娘,你把它给我,我把它放在蒜臼子里捣死,再叫这个坏东西咬我。”

“你这孩子,真窝囊!”

“那我使火柴烧死它,让它尝尝挨烧的滋味!”

“别那么心狠了,还是喂鸡吧。喂鸡能下蛋,下蛋给你吃多好呀!”

“昂,娘,听你的。”

三彪他姐姐梳着一对大辫子,别看头发油亮,但头上的虱子特多、特大。有一次,她娘半晌就捉了几十只盛在破碗里,被三彪拿着喂鸡和麻雀了。时间长了,三彪的姐姐一蹲在三彪娘怀前,家里的几只鸡就围了过来,吱吱咯咯叫个不停。真精了,鸡竟吃虱子上瘾了。也别说,鸡真沾了吃虱子的光,下蛋勤了,下蛋大了。

大人孩子被虱子或跳骚咬“草鸡”了,也不管羞不羞人,经常不分场合随时伸手掏裤裆,挠肚皮,甚至脱掉衣裤。经常有大人从裤裆里摸出虱子或跳骚,用指甲挤死,也有的放到嘴里“咯嘣咯嘣”咬死,真解恨,真过瘾!

用指甲挤虱子卵的声音也好听。盘踞在头发上的虱子卵洗不去,抖不掉,主要靠手工捉。虱子卵是灰白色的,一枚一枚依附在发丝上,捋起一撮头发仔细找卵,找到就用指甲挤破,再将卵壳从发丝上捋下来。虱子卵被指甲挤破时,发出轻微的“咯嘣”声,每挤一下就咬一次牙解解恨:叫你再生虱子!

那时不光人身上虱子多,农舍里养的猪虱子也多。经常有鸡跳进猪舍,或捡食撒在猪槽外的猪食,或大着胆在躺在地上的猪身上走来走去,在猪的毛发间吃着什么,或许就是虱子,要不就是猪身上的老皮。每每这样,猪一点也不反抗,相反轻声哄哄着,一副舒服的样子。猪皮再厚虱子也能吃透,特别是肚皮上,前后腿内侧,尽是虱子团。有时大人闲来无事,就用手轻轻挠一侧的猪皮,猪儿就舒服地躺在了地上。猪身上那虱子真叫多,真叫大!捉下的虱子,或用手撕断头,或放在地上用脚踩碎。

靠手工捉虱子,很难捉干净。猪们自己也有对付虱子的办法,它们经常在稀泥里打滚,让稀泥沾满猪皮,稀泥一干,混杂在泥土中的虱子,就一片一片随着掉下来。有时猪们也蹭墙止痒,时间久了,不光把鬃毛磨去不少,也把圈墙蹭得凹陷进去。

其实,经常洗头讲究一下卫生,虱子就会少些。但那个年代一年能洗几次头是有数的。洗头也没有洗头膏,勤快一点的人到湾里挖一些黄泥,抹在头发上用力搓,反复洗,能把虱子和虱子卵洗下些来。也有涂抹灭虱粉的。更多的人使用篦子刮。称作篦子的东西,就像梳头的梳子,它两面都有密齿,密集而结实。用它梳头叫做刮篦子,其实就是梳虱子和虱子卵。难缠的虱子斩不尽,杀不绝。大人用手捉,用篦子刮,甚至涂抹农药毒杀,也只是减减苗,根除不了。

虱子多了也有用处。村里一位大爷讲过,说有户人家家里很穷,一天突然有客人串门,家里实在拿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伺候客人。主人家急中生智,悄悄将几件挂在墙上的破旧衣裤翻过来,用笤帚扫下些虱子。将扫下的虱子放在热锅里炒熟,散上些细盐端上桌。客人得了白内障,看不清吃的什么东西,一尝味道不错,直夸口,还以为是芝麻盐呢。

大辫子

文/陶燕

真不知我的辫子让多少人羡慕过,不管熟识的,不熟识的。特别是遇到那些头发稀有的女士,羡慕的眼神像要挖走一半的样子。常常我心不忍,于是喋喋不休地向其倾诉辫子粗又长的种种不利:难洗头,难梳理,头屑多,辫子容易把衣服弄脏。大热天洗过头,如瀑的长发披在身后,有人打趣说像原始森林人在行走,我只觉得像披了件厚厚的毛背心,水汗难分。还有呢,俗话说,“头发长,见识短”,“头发粗,脾气犟”。诸如此类,直至把对方拧着的眉头拉开、熨平。

说的都是事实,因为头发多,我没烫过,没染过,更没享受过什么油离子,阳离子护理,就连上美发店洗回把头,洗发师也开玩笑似的说要收我双倍的价钱——说我一个顶俩。得!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了。因为头发多且长,夹坏了许多好看的发卡,又有许多好看的发卡锁在抽屉里摆看。因为头发多就重,卷在头上足有两斤多重,很难梳成各式发髻,难盘成时髦发型。于是,一根老实巴交的辫子从早到晚,从春到冬,不依不饶温驯地跟随身后。

而这一切因为我喜欢大辫子而变得微不足道。每天我把它打开,又把它梳理好。打开它盛如瀑的月光,梳理它呈亮晶晶的朝霞。于是,一天的心情也舒缓。

我也忍痛割爱过,那是宝宝快要出生的时候,为了心爱的宝宝,我剪去了一头长发,尽管有些舍不得。现在孩子快七岁了,我的辫子又齐腰长了。简单而又朴实的生活年复一年,就像我的辫子,难以割舍。粗长的辫子常常引人注目。接孩子放学的时候,常有一两个老太太,拉着我的辫子抚摸着,一张菊花脸,两鬓染霜白。“啧啧,我年轻的时候哇,也有这么粗这么长的辫子”“哎,现在这样的辫子打着灯笼也难找啦!”。我微微一笑,看她们发亮的眼睛印出昔日的韶华,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高兴。游名山凭栏眺望时,一小女孩不去看云山雾海,却摸着我的辫梢,“阿姨,你的辫子真好看!”“是么?你喜欢?”“我要是有这么长的辫子就好了。”她憧憬的眼光让我忍不住摸摸她的羊角辫,“只要你喜欢,你长大就会有的。”此时的名山大川在她的眼里抵不上一根大辫子。

这些原因都让我更珍爱我的大辫子。虽然很难护理,但我自知她适合我,我适合她。

周围不乏清爽的短发,飘逸的长发,时髦的金发,还有各式各样的发型。独有一个我,梳一根粗长的大辫子,袭一身蓝花粗布,干干净净、简简单单,款款行走在城市的繁华风景中,怡然自得。

幸福的白发

文/安然

从母亲有第一根白发开始,二十多年来,每次和母亲说到她的白发,母亲都会说“有白头发很正常啊”,从容的很。说时,总是面带笑容,很开心的样子,就像她的白发藏着幸福似的。

倒不是母亲的发质不好,易长白发,早早就无奈地认同了鬓染白霜。恰恰相反,打年轻时候起,母亲浓密柔润、从不发黄也不开叉的乌黑油亮头发,就是他人艳羡的目标。母亲同在林场的工友,不少人才刚刚踏入中年,就各式各样地长出白发,而同龄的母亲,仍是满头亮眼青丝,一如少女。于是,用什么东西洗头发,成了母亲常遇到的提问。母亲总是笑笑说,哪有特意用什么洗发水哟,还不是和大家一样,就用林场的油茶果渣饼洗的头发。有时也会加上一句,说她的头发,天生就是这么黑亮的。母亲讲得轻淡,却掩不住小小的自豪和得意。

所以,也不是母亲不在意她的头发。前一阵子,母亲在时隔十多年后,又从老家来到湛江,小住几天。楼下的梅姨遇见,拉着母亲左瞧右瞧,大声说,啊呀,你老真了得呢,头上都没见多少白发,一点都不像70多岁的人。你看我,比你少了十来岁,白发可比你多多了,乍一看,比你还显老呢!母亲嘴里谦虚着,可眼角却藏不住地高兴。

于是,我有时会想,一直以黑发为傲的母亲,怎么会如此坦然并幸福于她的白发呢?一点也不象许多人那样,比如继承了母亲头发好基因的我,视白发为天敌,每次发现黑发中增加了白发,都捶胸懊恼。

母亲退休的那年,我偶然在母亲头上看到了一根白头发,在浓重的黑色中特别的扎眼。我惊讶得大呼小叫,赶紧把她的头发拨拉一遍,统共找到了两三根白的。我习惯了母亲的一头乌黑,不能接受白发的入侵,欲拔之而后快,母亲赶紧制止,笑眯眯地说,你和大妹都已大学毕业工作了,小妹读到中学,我也退休了,有白头发,才是正常的呢。

那一年,母亲50岁。母亲一直是个顽强坚韧而有宏图大略的人。通过母亲的言传身教,我们三姐妹打柴、做饭、喂鸡、种菜,家务活样样精通,为父母提供着良好的后勤服务;上山干活挣工分,手巧腿勤能吃苦,不输男孩子能顶半个壮劳力;在校读书品学兼优,是老师称赞家长羡慕小伙伴嫉妒的“别人家的孩子”,最后俱考取了高等院校。母亲以培养孩子们的历程,一路改变着别人看向我们家的目光,也令她赢得了由衷的敬佩和尊重。

女儿们的成材,背后是父母的艰辛付出,特别是母亲,为改变家庭的贫困状况,给我们提供尽可能好的教育条件,可谓是绞尽脑汁。80年代中后期,林场开始推行承包制,凡林场工人,皆可签订合同承包山岭,山岭经营的收入,除按合同上交费用外,悉归承包者所有。对林场工人来说,这可是一件新鲜事,不少人持观望态度,但母亲凭着她对政策的理解和过人的胆识,洞悉了承包制的好处,联合几个同样认可承包制的工友,大刀阔斧地承包了林场的众多山岭,展开了一番不同于原来挣工分的奋斗。这一番奋斗,让我和大妹妹衣食无忧地念完了大学,让我们家在远离林场的县城拥有了一套商品房,结束了小妹妹在县城租房读书的历史。

就这样,当90年代中期退休的时候,母亲有了最初的白发。母亲不让我拔掉,我也忍住了手,毕竟,这几根白发,见证了母亲从艰难困苦生活到安稳舒心生活的过渡呢。

又一次和母亲聊起她的白发,是看到儿子在他的作文里,写外婆“勤劳、慈祥,脸上总带着笑意,乌黑的头发中夹着几丝白发”后。那时,母亲已在退休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先是陪着我荣升为母,手把手地教会我养育婴儿,在我刚胜任宝妈岗位,又回到老家,在大妹妹那里,重复同样的历程。之后,母亲根据我和大妹妹的召唤,辗转奔波于老家和湛江两地,带大了我和大妹妹的孩子,在他们进入小学高年级后,又奔到广州,等着迎接小妹妹孩子的出生。辛勤而善解人意的母亲,扶持着我度过了人生中最忙碌的日子,为我家庭和顺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我,这一路走来,却没留意到她白发的增多。我打电话告诉母亲,内疚地说儿子写到了她的白发,母亲又是那句“有白头发是正常的”,然后一迭声夸外孙孝顺懂事。我仿佛看到,电话那头的母亲,慈爱地边讲着话,边捋着头发,一脸的笑意。

今年春节,三姐妹携家人齐聚老家。大年三十吃罢年夜饭,女儿女婿们分别给母亲发红包,就像给母亲颁奖一样。小妹夫说,妈在广州帮忙带孩子,带了老大带老二,是家里的“定海神针”,劳苦功高。又说两个儿子体弱病多,且调皮捣蛋,母亲没少操心,到广州生活后白发多了好些。母亲看着围坐一屋子的儿辈孙辈,仍是笑着说“有白头发是正常的”,又说,在她的兄弟姐妹里,她这个老大,白发可是最少的呢。我们都知道,母亲说这话,是为了让我们安心。

我相信,下一回说到白发的时候,母亲还是会说“有白头发是正常的”,因为,她的白发,累积着岁月,也累积着岁月带给她的幸福。那是一种辛勤付出后,收获满满回报的幸福。

时光任“染”

文/陈韵好

已是立夏,空气中残留的最后一丝寒意业已消殆,帽子君即将休眠,又到了帮母亲染发的时节。现在握在我手中的这把头发,是花甲之年的花白,这花白的强度来得明显重了一些,发量虽比同龄人多了不少,但比起它们自己的从前,岁月的凌厉仍是显而易见。

母亲天生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家里的一张旧照片上,她身着砖红色的风衣外套,二十多年前的阳光自头顶的右上方倾泻而下,那根又长又黑又粗的马尾辫侧倚在肩头,在光线的折射下透出油亮健康的色泽,陪衬着发辫主人一脸的青春与骄傲。

母亲爱美,头发却白得偏早,脸部的皱纹几乎没有,而在这诸多的花白中寻找当年的黑色,已经艰难得让我的鼻子微微发酸。因为担心理发店的染发剂质量不够好,早年开始,我便买了进口的名牌染发剂帮她在家里染发。又因担心染发过多有损健康,我只肯小半年给她染一次。于是,她总是隔三差五地拿着染发剂,对着镜子偷偷补色,特别是前额一眼可见的发际线那里,每新生出一毫米的白发,就让她多生出一分米的伤感。后来,在我的数则健康新闻的轰炸下,她终于答应一年只染两次,春秋冬带帽,只有入夏及过年前各染一次。为此,我总是各处搜罗各种材质的帽子,不看价格,只求时髦、漂亮,好在各种“以‘帽’取人”的人群中稍许淡去对母亲白发的关注。

左手提发,右手执梳,像理发店里的托尼老师一样,我将母亲的头发一缕一缕地依次拿起,用梳子蘸上少许的染发膏,轻轻地从发根刷到发中,为了让少量的染发膏涂得均匀,我总是喜欢来回多梳几遍。这次的发尾不需要染,还是农历年前染的色,稍有褪色,但却正好褪成深深浅浅的褚红,似波浪般自然起伏间隔,在初夏的阳光下,散发出主人一如当年对美丽的执著,以及依稀的傲娇。最初,母亲都是染的自然黑色,但自从我给她试过一次红棕色之后,她便改了喜好:“要么是靓丽的黄棕色,要么是娇艳的红棕色,总之,我坚决不要沉闷的黑色了!”

眼看着一根一根白得透亮的发丝在我的手中渐渐变成褚红,因为是湿着的,所以显得深重浓郁。我小心翼翼地提起,复又轻轻柔柔地放下,一束一束,一梳一梳,色泽爬上发丝,往事爬上心头。“白发逐梳落,朱颜辞镜去。”记忆里,母亲从前很少提及自己年轻时的美丽,倒是有一次无意中的豪言,让我至今自愧弗如。

十年前还没有网约车的某天,我带着她在书院路上拦出租车去办事,结果二十分钟过去了,数辆车路过,我愣是一辆都没有拦截成功。母亲突然大声感叹:“你站这么久居然都拦不到车!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站在路边上,从自行车到大货车,只要我想拦,没有一辆不停下来。”我有些怀疑地看着她,她接着补充道:“你还是花钱打车,我可都是免费的!有一次,我要运点货物,货车司机把我送回你外公家,拉了小半车货物,没收我一分钱。”我被鄙视得瞠目结舌,老老实实地站回路边继续拦车。如果母亲的颜值是立招立停且免费,我的约莫是四十分钟加计费。

染好清洗吹干后,一头褚红的秀发蓬松在母亲的肩头,我随手给她扎了个半丸子头,竟也透出些许青春的俏皮。

“我给你照个相发在你单位的群里吧。”我建议道。

“不要,发在群里的那些照片都是人很老很难看,我不要让人家看到我年老不好看的样子。”

“不会,那是他们本来就不好看。你这么好看,加上我有专家级的P图技术。”

母亲半信半疑地站了起来,还特意去换了件新买的衣服。她本已退休数年,随我移居长沙,但退休干部每年四五月份有个年检,也就是到单位露个脸证明自己尚存人间,没有枉领退休金。而这些退休干部大多随着儿女移居他乡,专程回去一趟实属不易,于是领导们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本人拿着近日的报纸拍个大头照发在单位微信群。一些老同事前阵子发的照片都是一个风格:让人嗟叹岁月的残酷无情。所以,虽然她一直难于成行回乡,却纠结着不想拍照发群,唯恐自己也成为别人口中的一声叹息。

当然,我知道母亲不想发照片的原因除了爱美,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心因。多年前,因为一些家事,她不得已在事业最好的时候跌落谷底,在美好的年华失去,近黄昏的岁月重逢。一别经年,香甜的回忆,错失的难过,未酬的壮志,可得而未得的遗憾,诸多情绪如缂丝细密交织,织成一个不忍且不能轻易碰触的秘密锦盒。

褚红卷发、半丸子头,昂首挺胸举着当日的《长沙晚报》,镜头打开时,母亲已然摆上了一副喜滋滋、气昂昂的自信微笑。“咔嚓”一声,修图数秒,发到单位微信群里,果然引发了一阵赞美风暴,皆叹“岁月无痕”,仿若当年。午夜十二点,隔壁熄了灯的卧室透出一团微光,我侧身一看,母亲仍抱着手机笑得甜蜜。

几天后,母亲一脸得意的表情,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自从我发了照片,再也没有人把照片发到单位群里了,都是单独私发给人事科的人,肯定是都觉得没我好看,不好意思发到群里!”说完转身,继续美滋滋地品赏着手机里的照片。

所怪少年心,销磨落何处。

时光任“染”。手捧着母亲的头发,黑发变银丝,华发亦可换美色。不管黑与白,不论红与棕,变化的是颜色、是心迹,亦是岁月。

而我突然明白,时光如涛,泥沙俱下,那些曾以为的过得去、过不去,其实,终将统统过去。

剪掉的时间

文/彩虹天

在我小的时候,脑子里经常会浮现这样一句话,我是谁?为什么我会是我,而不是他或者他呢?每次我自问之后,就会伸开手臂不停转圈,直至天旋地转。眩晕使我忘记了我到底是谁。这一句话伴随我成长,我在眩晕中成长。

我看到衰老最早在母亲的脸上呈现,是两条长长的麻花辫从她头上剪掉的那一刻开始的。她剪了齐耳的短发,抬头的时候,我看到了她额上的皱纹,那是时间的皱纹。剪下的两条辫子,分别有五十公分来长,她卖掉了它们,那意味着她告别了自己的青年时代。

告别的仪式沉默而庄重,在理发店里进行,没有观众,只有心情。当然她有些惋惜,可是她最终果断作出决定。我看到一只银白色发剪“喀嚓”两下,两条辫子迅速离开了母亲,躺到了地上,软绵绵的。我很想捡起它们,收藏起来,塞进我床底下的那只破旧的红木箱里。红木箱里装着很多小人书和废弃的玩具。可是我的头发被电烫卷给夹住了,电烫卷限制了我的行动。我在这里同样也在进行一种仪式,烫发意味着我从此告别了幼年时代。

电烫卷器具从理发店的天花板上垂落下来,细密如织的电线如同瀑布,凌乱地散落在我小小的头颅上。卷头发的工具是木制的。每一条电线连接着一绺潮湿卷着的头发,它们贴着我的头皮,冒着白色的烟雾。

这里很热,但生意却是不错的。进来剪发的和烫发的,来去匆匆。每只椅子下都有一堆头发。理发师穿着白色的长褂子,梳子和剪子在他们的手中放肆和冲动,几只电吹风在顾客的头顶呼呼啦啦。有个男人躺在活动椅上,闭着眼睛。理发师按住他的下巴,用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刮他的胡须,刮一会,把小刀在一根乳白色的帆布条上磨一磨,然后再刮他的下巴,直至刮得青紫。

母亲的头发很快剪好了,她低头弯腰去捡剪掉的两条辫子,我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看到了她老去的面容。我有些惊诧了。我在惊诧之中微微颤抖了一下,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我母亲。母亲陪着我坐了一会,我的头发也烫好了,卷卷短短的,满头都是,像个巨大的爆米花。我不喜欢头上的爆米花,来理发店烫发是母亲硬拉着我来的,她说头发烫了好看。我知道她也不愿意剪掉辫子。

母亲的长辫子没有卖出好价钱,她一分钱也没得。出理发店的时候,她没有给剪发和烫发的钱。

后来,我们在照相馆里照了一张合影,卷曲短发站在齐耳短发的身边。每次,我从抽屉里拿出相册,总要把这张照片看个仔细。看着看着,我就会把另一个人看进去。我问自己,照片上的人是谁?当然,照片上的母亲是我母亲没错,我要问的是,那旁边的小孩是谁?是我吗?如果是我,那么我又是谁呢?放下照片,我又开始转圈了。那天我正好穿了一条粉红连衣裙,旋转起来,仿佛一朵花在蓬松地舒展,使我忘却了我是谁。

人是会老的,因为时间会有皱纹。我的母亲,身材变矮变胖了。她细细软软的头发生长很快,不再贴着耳际。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根白发,如同夏日的阳光一样明亮闪烁。我的头发也长长了,卷儿没有贴着头皮,它们慢慢伸展,打开,后来就成了直发。直发的末梢分了叉,我毫不犹豫地剪去了它们,如同母亲剪掉麻花长辫。母亲的白发越来越多,我剪发和烫发的次数,数也数不清了。

现在我是中年,留着长长的头发,乌黑垂顺,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一根白头发,但我母亲现在已是满头白发了。

中年之后,我不再询问自己,我是谁,为什么我会是我,而不是他或他呢?几十年来,我照了很多的照片,全部夹进一只深褐色的陈旧相册里。从黑白的到彩色的,记录着我生活过的痕迹。我时常把照片拿出来翻看,脸庞,身高,以及发型,每一张照片都有更新的内容。随着年岁的增长,我最终明白,我是我,不会是任何人。所以我会指着其中任何一张照片对别人说,这张是我什么时候照的,那张是我在哪个地方拍的。

我喜欢抚摸我的头发,就像在抚摸逝去的时间。逝去的时间在头发上封存了一小段,头发便成了时间。时间的头发,在日益生长和褪色,并且分叉,使我后来又迫不得已剪掉它们的末端,同我封存的时间告别了。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改变一下头发的颜色,染成棕褐色或者葡萄紫色的,尽管我的头发没有一根白发。我喜欢改变头发的颜色,就像改变我的心情一样容易。我时常拉着我母亲去理发店染头发,她要固定的黑色。黑色染在母亲的头上,显得生硬死板,就像那头头发不是自身生长,而是移植了别人的,不过,这点请不用担心,要不了多久,新的白发就会长出一部分来,下面的黑色也逐渐褪去,褪得泛白,与上面的白色连接,看起来就自然了些。但是,头发长长了,新的问题也将接踵而至,梳头的时候,头发大把大把的掉。所以,最终,它们都会被剪掉。

剪掉的头发,如同剪掉的时间。我们在剪掉的时间里日渐老去。

一把梳子

文/田荩

现在去想童年生活,多病的父亲大约总是在医院,母亲上的是固定晚班,每天下午三点半到半夜十一点,所以我的记忆里就老是外婆。

跟外婆在乡下生活的时候很小,自然也不知道城里乡下的比较,现在知道那时候很苦,却是长辈们嘴里道出来的,于我却并无深刻的体会。因而直到上了学,我还是一有空就往外婆家跑。

那年寒假,我大概是十三四岁的光景,个子已经很高了,特别是一头浓密乌黑的靓发,与羸弱的身体反差甚大。

“妹妹,我去你三姨妈家,你跟我去么?”三姨妈家有两个年龄和我相仿的表弟表妹,外婆一问,我满口答应。

三姨妈是母亲姊妹中最漂亮的一个,也是嫁得最好的,夫妻俩收入高,孩子又少,在当时算是很富裕的了。但是三姨妈为人甚是泼辣,且言辞犀利,得理绝不饶人,对我们这一班孩子也是斥责时多、慈爱时少,因而我们见了她也常是敬畏有加,避而远之。不过,对外婆,做女儿的她却是无可挑剔的。

那天早起,外婆将她那稀疏花白的头发刮拉几下后,便将梳子递给了我。这是一把月牙形的小木梳,被漆成了黑色,可能是多年发脂的养护,泛着油亮的光泽。我浓密的头发解开后就散披在肩上,梳子一下去,便如一只小船淹没在黑色的汪洋中,原本多的头发,经过一夜的睡压,已是万千缠结,一时半会哪里梳得顺。姨妈起床的声音从内屋压过来,我可不能老霸着梳子,耽误别人的梳洗,心里一急,手上力度就把不住了,只听得“喀嚓”一声,黑色的木梳从正中断成了两截,这事要放在现在,可是顶小顶小了,可当时我却如晴天霹雳一般,惶恐万分,不知如何是好。

“是梳子断啦?”坐在一旁的外婆发话了。即使眼神再不济,也能看出端倪。我一时不知怎么说,只沉重的点点头。

“不要怕,一把梳子算什么。”外婆宽慰着我,见这法子不奏效,便转口道:“把梳子给我,是我梳断的。”

我默默地把梳子递给了外婆,绷紧的情绪似乎松弛了一点,但在心的深处,却隐隐有一些不安在骚动,我知道,那是一种不敢负责的耻辱,是一种负罪的自尊在挣扎。

姨妈终于找梳子了,外婆轻轻告诉她,是自己不小心弄断了。“您那几根头发会弄断梳子?”姨妈轻描淡写笑道,眼睛却望着我。

我的脸猛然一热,顺势低下头,极力不去看姨妈,是的,我把自己该负的责任推给了外婆,这才是我真正的错误,是比弄断梳子大得多的错误。

事过多年以后,外婆已经化作山坡上的一垄黄土,步入老年的姨妈或许早已忘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幕,惟独我,还时常在脑海里放演着,而羞愧、自责以及说不清楚的情绪常纠缠我心。想想看,如果当初我承认自己弄断了梳子,还会有这些么?聊以自慰地是,这件事让我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对自己,对他人。

我的妈妈

文/周烙漫

给我一张纸,让我画妈妈。

我会先画妈妈的嘴,妈妈的嘴教会了我很多不会的题目。这张嘴教会我英语,让我学得更快。这张嘴教会我数学,让我更加理解。每一次学前,她都叫我先预习,这样我上课听讲的时候学得更快。我爱这张嘴!

接着我要画妈妈的眼睛,妈妈的眼睛是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妈妈的眼睛会说话。有一次我要买玩具的时候,妈妈的眼睛就对我说:“不可以买!”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的眼睛又欣慰地说:“多看书有帮助!”我爱这双会说话的大眼睛!

最后我要画妈妈的头发,妈妈的头发滑滑的,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变成一只蚂蚁的话,我可以在上面滑滑梯吗?妈妈的头发是卷发,我可以在卷发上面荡秋千吗?这头发真像是一只小蚂蚁的游乐园。我爱这个像蚂蚁游乐园一样的头发!

这就是我美丽又关心我学习的好妈妈!

宽容的光头

文/韩国光

前段日子,我头发太长了,老婆叫我到理发店里剃掉。我到了经常去的那家店,等待理发的有六七位呢。我忽然瞥见对面街边新开了一家理发店,便走过去,店里正好没有顾客。40多岁的女老板笑盈盈地放下手中的报纸,说:“坐下吧。”我也笑了说:“剃个平头吧。”她不熟练地为我围上白布,从悬在墙上的工具台上拿起了理发推子,我又说了一句:“你随便剃,头发留短一点就好。”

女老板先站在我对面,手捏理发推子,“咔嚓、咔嚓”了两声,可推子却没有挨着我的头发。接着,她左手用梳子梳了几下我的头发,右手拿的推子还是没有贴近我的头发。她又换了一处位置,站在了我的左边,往镜子里瞟了一眼。这时,我看见她的额头上已挂起了汗珠,同时也猜出了她剃平头不内行,于是便对她说:“你大胆的剃!只要不剃成光头就行……”女老板听我这么说,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水,剃了两下不好意思地说了:“大哥,不瞒你讲,我才学的理发……”

她甩着零碎的毛发,又补充说,早先她一直开着小服装店,现在因为房租太贵了,才改行的……我说:“干理发这一行也不错,手艺活养人。”她陪我说着话,很拘束地架着右手臂。我略略抬头说,不要紧张,慢慢剃。我故意闭上眼睛,好让她放松些,安心剃头。耳朵里就听着推子“咔嚓、咔嚓”,断断续续响着,和挪动脚步的声音。大约过了五分钟,我偷偷从镜子里瞅了一眼:“不好!头发两边剃得高低不齐。”

“糟糕!”她忽然跺着右脚说,我似乎也感到了,刚才理发推子贴紧我的头皮猛推了一下。她后悔地说:“都怪我没垫梳子,剃了一下!我看这边太长了,想悬着推子给修好的,哪知……哎哟!哎哟!!——这怎么弄啊!”女老板吓得几乎要哭了。我对着镜子一看,老天啊——我右脑勺处少了一大撮毛。这会我反而忍不住笑了,便安慰她:“不碍事的,你干脆给我剃个光头算了,这样更凉快……”

当我捂着头推开家门,老婆、女儿都愣住了。我照着镜子,说起了剃头的经过,我说头发剃成这样,我也没对人发火呢。女儿听了竖起大拇指说:“你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宽容的光头爸爸……”

发间

文/蘇格啦的底

再也看不见那纯而又繁密的黑发,那原本应在阳光的拨节下熠熠生辉的油亮的黑发,也在阳光的冲刷下,消磨地所剩无几,如今那细条蜿蜒开去,已是盖不住那白晃晃的头皮,更盖不住的是发间浓浓的爱。

周末,爸爸还是从外地赶回来了,兴许是汕头亦或是新疆,也不知他到哪转了一圈,但就凭爸爸浓眉间丝毫遮不住的倦意,便可猜到那一定是个很远的地方。

不过,他还是和往常一样,系起围裙,亲手撑勺。

饭菜还是说不出得可口,入口便像蔗糖般,化开了,又牢牢地积淀在心底,厚厚一层。饭桌上没有没什么话,这是我家的习惯。安静的气氛随着吊灯散发的橘黄的温和的光层层铺开来,周围的一切都有沐浴在柔光里,是在天堂?我的醉了,和天堂相比过之也。

我注视着这一切,一切都镀着幸福的金黄色,除了爸爸的头顶。那是近乎干枯的“草”,横倒竖歪地撇着,稍加些许的弯曲,光的精灵蹦跳着从那发稍间溜开,一去不复返,剩余的那发丝无力地躺着,躺在没有光的角落。妈妈似乎看出我的目光的内涵,也打趣地对爸爸说:“你呀,现在头发像个蓑笠,就只能盖盖了”,我这才发现爸爸的头发不仅枯,还是如此少!少得只能盖在隐约可见的头皮上,薄薄一层,恍如少女掩在那倾国倾城的面庞上的轻纱,就那么轻轻一掩,掩在爸爸的头皮上。

爸爸也是不意思的摸摸头,说着:“最近总是掉头发,可能是太累了吧。但是还得赚钱不是,不然怎么养活这两个兔崽子呢?不仅要养活,咱还要养出两精品,对吧。”我看着那稀薄的发丝,心中忍不住呜咽。爸爸在拿他的生命来换取我们的未来的幸福,这头发便是最好的证据。发丝纷纷飘落在时间的角落,却时刻在泄露发间浓浓的爱。是父亲,是父亲永远也不懂如何在肢体上表现出来的爱,但它却显露在发间,显露在那稀薄之中。

发间,是一段深情,是一段只有爸爸能演绎的情。

麻花辫子

文/闫岩

土岭小学总共38名学生,本村25名,外村13名。这13名学生来上学要跨好几座山头,所以,必需住宿,每星期回家一次。土岭小学就1名民办教师,叫秦明军,他和媳妇小翠儿也住在学校。秦明军在这所学校教书已有20多年,小翠儿是头两年才嫁过来的,比秦明军小10岁。小翠儿嫁过人,由于不生养别人不要了,这使打了半辈子光棍的秦明军捡了个大便宜。小翠儿平时不爱讲话,总是默默地围着锅台转,没事时也坐在院中用旧毛线织毛衣。

每到星期六,秦明军都出一次岭,用孩子们交的生活费到镇上买吃的。这天晚上,秦明军把这些钱数了又数,分了又分,然后才包起来装进自己兜里,小翠儿则静静地坐在他旁边梳着刚洗过的头发。

“明军,你明天到镇上能给我买一瓶好点的洗头膏不,我的头发都开叉儿了。”小翠儿直愣愣地望了丈夫一会儿,突然说。

秦明军看了看小翠儿,想,媳妇儿的头发长得那么长那么好看,是应该好好保养一下。于是,他答应着:“行,明天就给媳妇儿买,让媳妇儿的头发洗得和明星一样顺溜。”

小翠儿的脸上马上有了红晕,紧接着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明军,我想跟你到镇上看看,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镇上呢。”

秦明军很纳闷儿:今天小翠儿怎么这么多要求?但是又一想,她的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在山沟里憋了几十年,想看看山外很正常。不过,他还是很犹豫:“到镇上要翻六个山头,你的身体能行吗?”

小翠儿听了这话赶紧凑近秦明军的身体嗲着声说:“能行能行,你看我身体硬朗着哩。”

秦明军顺手抱住媳妇儿,随手在她头发上摸了一把,怜惜而又有些贪婪地说:“好好好,带你去,那今天我们就早点睡吧,明天早点出发。”

秦明军和小翠儿上路时还满天星光,小翠儿显得很兴奋,一路上的话比在学校一年都说得多,背后的麻花辫子也跟着她的动作甩来甩去,像在快乐地跳跃。太阳一杆子高时,他们到了镇上。按往常的规律,秦明军很快买完了要买的东西,然后开始选洗头膏。他们转了几个商店,小翠儿总也挑不到满意的。秦明军烦了,说:“你就别嫌贵了,买了赶紧回家,我还得修收音机呢,要不下周孩子们晚上不能听广播了,生活多枯燥啊。”小翠儿求他:“我第一次出山,你就让我多转一会儿吧。”

秦明军只好机械地跟着她转,小翠儿进商店他就在门口等,后来,他等急了钻进一家卖家电的店里看起了电视,一时竟忘了小翠儿,直到小翠儿眼泪汪汪地找过来,他才一步三回头地走出小店,一边走还喃喃自语:“电视真是个好东西,比收音机强多了,能听见声还能看到人,要是孩子们晚上能有电视看,那肯定欢喜坏了。”

小翠儿还在委屈,大概也听不清他说什么。后来他们经过一家理发店时,小翠儿又走不动了,非得在外面看人家头发做成卷儿是什么样的。秦明军说:“给你点钱,你看吧,看完了自己去买洗头膏,我在前边等你。”小翠儿说:“行,前边有个砖垛你去坐会儿,我一会儿就来。”

小翠儿回来时秦明军还迷糊的癔症着,他见小翠儿怀里抱着一个箱子,脸上笑容也不对劲,赶紧问:“你这婆娘,是不是偷人家东西了?”小翠儿说:“你瞎说什么呀,这是电视,我给孩子们买的电视,十二寸的,黑白的,城里人淘汰过的,但是能看,我看了,很清楚,上面还自带着天线呢。”秦明军惊叫:“臭婆娘,你是不是偷了人家的钱买的电视?”小翠儿这时眼泪都掉下来了,委屈地说:“明军你把我看成啥人了,我是把头发卖给那个理发店了。”

秦明军抬头一看,果真,那条长辫子不见了,他围着小翠儿转了一圈,还是没有。顿时,泪水夺眶而出,他上前抬手抹了一下小翠儿的眼泪说:“臭婆娘,怎么也不和我商量一下,那条辫子多好看呀。”小翠儿马上止住了哭泣,脸上又有了笑容:“还大男人呢,我都没哭,你哭什么,头发剪了还能长呢,两年保证再给你长一个大辫子出来。”

说完,小翠儿把箱子递给秦明军说:“走吧,你不是还要修那台破收音机吗?”秦明军拉起小翠儿的手说:“不修了,你把这么好看的辫子都卖了,看我回家怎么修理你。”小翠儿也不示弱地说:“哼,跟你到镇上来一趟,你连顿饺子都不舍得让我吃,顶不住谁修理谁呢。”

母亲的头发油

文/曾洁

在这个季节里,阳台的紫兰花带着纯洁与美丽,盛开了。璀璨的红色却挡不住我的目光,投向不远处花丛中的另一株蓖麻。小时候,就是这样的蓖麻陪伴我和母亲走过无数个春秋。

幼时,记忆中的母亲总是一身整洁,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让我觉得母亲就像降临到人间呵护我的天使。乖巧的我,总是静静地围着她,觉得母亲是那么年轻貌美。

儿时,连块香皂都买不到,头发油更是一种奢侈品。所以每每休闲时,母亲便用蓖麻果仁自制头发油。我家院子里生长着许多蓖麻植物,在温润的季节里开花结果。

制油之前,母亲先摘下成熟的果子晒干。太阳底下,果仁一个个从果壳里蹦出来。等收集大约有两斤多时,母亲就用这些果仁开始制作蓖麻油了。

那时,我是母亲的好帮手。我负责烧柴火起锅把蓖麻果仁炒熟、捣碎、加水煎煮;母亲过滤、小心翼翼提取。呵,忙了半天,制作完成了,最后用瓶子装起来,颜色像花生油,这是母亲喜欢的蓖麻油——头发油。

早晨,母亲梳头总要抹上一点蓖麻油,这样头发既柔顺又乌黑亮丽。

后来,我到外面读书,一回到家,母亲就小心翼翼地搓洗我那件粉红色的裙子。她总是轻轻地揉搓,一脸温柔,嘴角挂着一抹微笑。头发是那样的乌黑发亮。

再后来,我毕业工作了,商城里化妆品琳琅满目,我就常常给母亲买头发油。

一天清晨,母亲坐在院子里梳头。我早早起来想给母亲一个惊喜:送她一瓶高级的头发油。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风携着晨光映在她头发上,乌丝飘扬间蓦然闪现出一抹银色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不禁“呀”一声惊叫出来。母亲察觉到是我,便说:“你这孩子,大清早起来,怎么不睡了?”我没有回答,只是走上前,轻轻地撵起这根白发。

我知道,母亲这一缕白发,是因我们儿女而生。我说:“阿妈,您有白头发了。”母亲没有惊讶,只是静默一下,接着笑了:“是啊,你都长大了。”

我听着,瞬间眼眶红了。

一厘米头发的心间距

文/李辉

搬到新家后,我换了一家理发店。理发师是位姓张的小伙子,工作起来十分认真。可是慢慢地我发现,自从让小张理发后,不到二十天我就得去理一次,而以前至少也要一个多月。这对我这个有点懒的人来说,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

于是有一天再次理发的时候,我提前告诉小张:这次理的要比以前短一些。

很快,小张理完了。我一看,和前几次长短几乎一样,就告诉他再剪短一些。

小张嘴里答应着,下手却有些犹豫。他小心地剪了几下后便问我行不行。我一看,根本就没动嘛!我于是再让他剪掉一些。

这样折腾了几次后,我仍然觉得长,便有些生气地说:“留这么长,没几天我又得来剪。我这不又费钱又费时间吗?”小张满脸委屈地说:“我是觉得太短了不好看。”我说:“没关系,过十天半月不就长长了。”“那您要是觉得短了可别怪我!”“不怪你!”

听我这么一说,小张一下子放松了。他重新拿起剪刀,按照我比划的大概长度,很快就剪完了。

我照了照镜子,这回感觉还算满意:比前几次短多了,我可以一个半月不用来理发了。

临出门,我付钱给小张,可小张竟然不肯收,还有些愧疚地说:“这次没理好,就不收您钱了。”我说:“怎么会没理好呢?这次是我最满意的一次!”

我坚持给钱,可小张坚持不要,还一个劲地说没理好。最后我急了,干脆问他:“你说没理好,到底哪不好?”

没等小张答话,店里帮忙的一位姑娘笑着说:“您要是觉得好,那就是好。小张师傅说没理好,是因为和您的标准不同啦!”

标准不同?我敲了敲脑袋,猛然间明白了。

小张是理发师,当然要让自己的“作品”以完美示人。所以,他的标准,应该是顾客理完发从店里走出去的时候,头发长短要最合适,发型要最漂亮,达到“最佳状态和效果”。

可是我呢,只是希望能少来几次理发店,所以我的标准就是要尽量剪短一些。或者说,我允许我理完的头发,在经过十天半月的“不标准”后,长成小张所认定的“标准”。

也许,我们的标准相差还不到一厘米吧。

听完我的“分析”,小张会心地笑了。这一次,当我把钱递给他时,他没有再拒绝——那是因为我们都懂得了对方吧。

走失的记忆

文/邱俊伟

(一)一头长发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有着一头长发。那时我还没有出生,那是五十多年前的一个春天。

在一个有梨花盛开的早晨,家里来了一位母亲娘家的亲戚。娘家来人,自然要盛情款待,然而脸上堆满笑容的母亲,心中却是忐忑不安。

那时家境很不好,父亲也正在外地赚钱,实在没有钱去买酒买肉。

母亲让我的奶奶陪着亲戚坐,她一个人出去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母亲空手返回,裤管上满是露水珠,肩膀上有散落的梨花瓣。

原来母亲是去邻居家借钱的,但是去了平时很要好的几家,对方都面露难色,别人的家里也没有钱。在那个年代,每个家庭的日子都很不好过。

母亲悄悄进了里屋,对着镜子,用剪刀剪去了自己披肩的长发,又找来蓝色的花布罩在头上。把剪下的头发收好,再次离开了家。

母亲用头发换来了鸡蛋、豆腐、肉和白酒,总算做好了一桌丰盛的午餐。

当母亲对我讲起这番往事的时候,她早已不再年轻,我也娶妻生子。母亲一边平静地说着,一边带着浅浅的笑,我的心里却打翻了五味瓶。

风湿性关节炎,让年近八十的老母亲走路一瘸一拐的,拄着拐杖,有时候还经常摔倒。母亲的手掌,有很多老茧,母亲的脸上,爬满了皱纹。母亲的眼睛,看东西已经模糊,母亲的头发,被岁月染成了银色。

突然想:母亲,也是有少女时光的,也应该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只是在那些昏暗贫穷的年代里,她们艰难地生活着。

一位浓妆艳抹的少女,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急匆匆走过。我怕她撞倒了母亲,赶忙走上前去搀扶。

夕阳的余晖下,心里不禁感叹: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难怪那么多人都说“时光是把杀猪刀”,却由不得你不信。

(二)望子归来

我少年的时候,上学的路上,总是要经过一条小河,那河的岸边有几棵大柳树。树身上有疙瘩,树下有几块青石板,那石板上总是会坐着一个老女人。别人喊她“疯婆子”,肮脏、邋遢、目光呆滞,沾满草叶的头发,蓬乱如鸡窝。

有一次,我一个人经过那里,本来安静坐着的“疯婆子“,突然一下子就抱住了我,大叫:“你有没有看到铁牛?有没有看到?是不是你们害死他了?他怎么不来看妈妈呀?他怎么不回来呀?!”

她歇斯底里的哭喊让我特别害怕,她咬牙切齿的样子很恐怖,她的眼睛里有泪水。我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挣脱跑掉。活见鬼!我根本不知道谁是铁牛,但我知道这个老女人是真的疯子。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铁蛋,铁蛋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那年腊月二十三以后,家家户户都买了鞭炮,铁蛋叮嘱栓子、三娃子和我一定要趁大人不注意时,把家里准备过年燃放的鞭炮,偷偷摘几个下来。铁蛋一直是我们少年时的领导,我们都听他的。

三月三,风筝飞上天。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们几个伙伴在铁蛋的精心安排下,准备实施“复仇计划”。我们几个人把春节前摘下的鞭炮带出来,一边在河边放风筝,一边偷偷瞄着河边青石板上呆坐着的“疯婆子”。

我们悄悄靠近,躲在大柳树后面,铁蛋一声令下,大家把点燃了的鞭炮同时扔向“疯婆子”。紧接着,突然响起的“啪啪啪”爆炸声,把“疯婆子”吓得个半死,在我们的哄笑声中,“疯婆子”狼狈逃窜。

不料这一幕被我的奶奶无意看到,她训斥了我。当天下午,奶奶给我讲述了关于这个“疯婆子”的一些事情。

原来这个所谓的“疯婆子”本来并不疯。在三十多年前,那时候中国还没有解放,政府强行把她的儿子铁牛拉去当兵,上了战场,从此音讯全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大家都估计铁牛在某一场战役里已经战死,但“疯婆子”不信,她说她的儿子一定会回来。

不管春夏秋冬,不论刮风下雨,她都会在距离她家房子不远处的河边柳树下呆呆地坐着,自言自语。有时会把别的孩子当成铁牛,有时又会说别人害死了她的孩子。于是,终于慢慢的“疯”了。

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去招惹“疯婆子”。没过几年,“疯婆子”因病离开了人世,据说她在临死时,嘴里还在念叨:“铁牛一定会回来的!”

可是,一直等到现在,那个叫铁牛的人也没有出现过。

(三)渐行渐远

那一年,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技术总工程师。

记得我那时是西装领带、皮鞋锃亮、头发溜滑,在周围人群的恭维声中,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春风得意和意气奋发,自然免不了挺直腰杆,信口开河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接下来,在检查建筑工地质量的时候,一个正在砌砖的建筑工人,突然抬起头来,他一脸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直接喊出我的名字。我盯着他看了一会,似曾相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于是含糊着答应,慢慢走开了。

走到远处,待其他人散去,我重新返回悄悄打量,这人一身旧工装,身上有喷溅的水泥砂浆痕迹。他头戴安全帽,低头干活,手法娴熟。胡子拉碴,一脸沧桑。我在脑海里苦苦思索,却终于还是没弄明白眼前的这人是谁。

我走上前去,问他如何知道我的名字,他并没停下手里的活,轻瞟了我一眼,笑着说:“原来我们在上学时,是前后座位呢。我是王XX呀,真没想到你竟都忘记了?”

再次比对一下眼前他的相貌,我如梦初醒。那些再也回不去了的少年旧时光,那些和这位王姓同学有关的记忆片段,一下子浮现在脑海里。

同学少年,单纯而朴实,没有功利之心,一起恶作剧,一起下棋,一起嬉笑打闹。可惜走向社会以后,各自忙碌着,于是生出了距离。

那天下班,我真诚地邀请这位老同学一起吃个饭,叙叙旧,但是他还是用一个借口婉拒了。我知道,很久没有联系,便会慢慢生疏,不能勉强,也没法强求。

生命中,一些萍水相逢的人能惺惺相惜、心心相印,敞开心扉,彼此之间倾听与倾诉,亲如手足。一些原本熟悉的人却渐行渐远,最终失去了联系,消失在记忆里,形同陌路。

那个晚上,我临睡前,突然就想起了鲁迅和闰土在故乡相遇的情景。不料他们之间也拘谨了起来,终究也没能在雪地里逮鸟儿。而月光下捉獾猪、捕猹,也充其量只是一段美丽的幻想。

丝瓜笺

文/储劲松

丝瓜,吾乡旧有之,芊芊郁郁于豆棚之上,玲珑毓秀于瓜架之下,是昔日农村再也寻常不过的场景。年少不识风景,梯田叠翠,阡陌委蛇,犬吠深巷,鸡鸣桑颠,不单见惯无奇,甚至以为土得可憎,穷得可厌,只想从那里逃离,越远越好。而今田园非昨人将老,中夜念之,唏嘘怅惘,时起林下之思。所幸门前还有菜园,园里总还有一架丝瓜,丝者,思也,望一望,可以聊慰情怀。

吾乡土语,称丝瓜作“满瓜”,至今父母一辈人仍这么叫。我跟着满瓜长满瓜短说了许多年,有一天突然奇怪为什么叫满瓜:丝瓜原产印度,而不是起源于东北满州氏族;丝瓜秀长软弱,也与盆满钵满这吉祥之“满”无甚干系。思来想去,突然醒悟,也许并不是“满瓜”,而是“蔓瓜”。丝瓜藤蔓牵延,夏秋繁衍无尽,叫蔓瓜十分合适。可转念一想,冬瓜、葫芦、瓜蒌、佛手这些同样藤藤蔓蔓,瓜瓞绵绵,它们为什么不叫蔓瓜?存疑,哪天回家专门请教父亲。父亲种了一生的菜,是个中的行家里手,又嗜学,他应当知道其间的掌故。

豆棚瓜架雨如丝,想起来或者看上去,都很美,只是太过文艺腔。乡里人种丝瓜,到底并不是为了赏个景的,那不过是一道菜而已。很现实,也很踏实。丝瓜做法很多,炒肉、炒蛋、炒木耳,更有甚者学《红楼梦》乌衣巷口人家,加鸡汁、干贝、鲑鱼之类蒸、炖、煲,我以为都是旁门左道。丝瓜做菜唯有一法耳,那就是丝瓜蛋汤,最易做也最得其风味,其他烹饪手段都是炫技而且离题太远。不管别人是否认同,对于这一点,我会顽固到底。

我很喜欢喝丝瓜汤,仅限于母亲做的。我懒得很,许多年未曾下厨了,饭店里烧的丝瓜汤又寡淡如温吞水,令人眉皱胃翻。母亲烧的菜并没有值得夸耀的显着特色,但有日子的本真滋味。盛一碗丝瓜汤,清碧照影,小葱点缀,蛋花浮动,再铲一块锅巴,白里黄底,咯嘣干脆,焦香满齿,二者对食,可消万古愁恨。

但从前我很长一段时间拒绝丝瓜汤,原因是十来岁的时候,邻屋润香极严肃地跟我说:“秋天的满瓜不能吃,吃了会掉头毛。”我一生下来就黄发稀拉,至今更是日渐草盛豆苗稀,平生极羡慕别人有一头生猛黑发,自然也极珍惜顶上一撮毛。听她这么一说,不说秋丝瓜,就是夏丝瓜也敬而远之了,从此远离丝瓜好多年。秋丝瓜吃了是不是真的掉头发,我到现在也没有查清楚,当然也没有大必要了,韶年已过,容颜渐苍,也不用再像年少时天天打摩丝去勾哪个姑娘的芳心了,掉头发就掉头发吧,大不了老了努力做个可爱的带反光镜的老头。

丝瓜子是极苦的东西,幼年时我领教过。那时嘴馋,也实在没有零食可吃。冬天里烤火,把装雪花膏的铁盒子当作烤箱,把从屋前屋后菜园子里寻来的零星作物种子放进去,搁炉火上烤着吃。葫芦子最佳,既香且大,南瓜子、月亮菜子次之,最次的就是丝瓜子,苦得让人吐胆,从此再也不敢下手。秋冬时,未收的丝瓜干瘪成筋络,北风刮起,丝瓜子在里面瑟瑟抖动,其声倒是清越可听。那丝瓜络用来洗碗,天然环保不沾油,也是极妙的东西。

吾乡丝瓜原来只有细圆颀长的无棱土品种,近世有人引进有棱丝瓜并迅速传播。有棱丝瓜如俄罗斯大婶,粗糙胖大不堪看;无棱丝瓜是娇柔美婢,碧玉姿容小蛮腰。我向有严重的恋旧癖,凡新不如旧,凡舶来不如土生,但我不能不承认,有棱丝瓜作汤,汤清,色翠,味鲜,远胜本土丝瓜的浊、黑、糊,产量更是高了许多。我以貌取物,失之有棱丝瓜。但我还是暗地里祈祷母亲:土丝瓜还是种几棵吧。

当婚姻分了叉

文/石爱娟

虽然每天清晨梳头都会掉下大把大把的长发,但她知道这是新陈代谢的自然现象,所以她从不紧张,也从没细看过这些落发,每次梳完头后总是把那些掉落的头发归拢归拢,然后猛地往垃圾筒里一扔。

那天,就在她归拢落发的时候,好像瞥见头发分叉了,于是拾起落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好多头发都已经分出了叉枝。她心里猛地一惊,抓起自己头发的发梢看了一下,竟然看见有的头发分叉程度已经严重到在叉枝处又分了叉。

她一向非常珍爱自己这头乌黑的秀发,以前每个月就要去一次美发中心,可最近两个月因为一直烦着那件事,所以才没空打理,才让它们落得如此狼狈。

于是她匆匆来到常去的美发中心,接待她的还是她熟悉的那位发型师。见到她,发型师问了一句很平常的话:“最近怎么一直没来护理头发啊?”

“嗯,家里有事给耽搁了。”她支支吾吾地说了这么一句。她也只能这么说,不然,总不能去告诉每个人:这段时间发现丈夫有外遇,哭过闹过之后,他竟然摊牌要与她离婚,而她坚持不肯离,一直在耗着那事。

“我头发分叉了,给我修剪一下吧。”她说明了来意,却猛地突发奇想地问发型师:“你能把分叉的头发再粘在一起吗?”

发型师笑了一下,说:“不能,估计所有的发型师都不会这项技能。”

她不甘心,继续问下去:“你们不是有种‘接发’吗?短发都能够接长的,这分叉的头发为什么就不能再粘在一起呢?”

“接发只是在一根头发上玩花样,而粘发却是两根头发的事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发型师也不知道怎么形容了,干脆岔开了话题,问她:“你确定要修剪掉分叉的头发吗?”

她笑着反问了一句:“除了修剪掉,你还有办法让它们不分叉吗?”

在镜中看着自己被修剪掉的头发纷纷飘落,她突然间觉得,她目前的婚姻状况多像这分了叉的头发啊,她和丈夫一起从艰苦的岁月中并肩走来,自始至终都不曾想过要分开,可现在还是因为种种因素,两个人要分道扬镳。已经有了叉枝的头发是不可能重新粘合为一根的,那婚姻呢?是不是也是同样的道理呢?如果真是这样,自己这样一直耗着不肯松手,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发型师很快就为她修剪好了头发,望着镜中的自己,她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下了很大的决心:就这样放手吧,就像把分叉的头发干脆利索地修剪掉一样,让头发恢复清爽,让自己变得洒脱。这分叉的头发,即使有技艺再高的发型师,都无回天之力将它们再合并到一根,分叉的婚姻也一样,即使有再牢固的胶水,还是粘合不了他那颗已经铁定离开的心。

三千烦恼丝

文/~冰逸~

偶尔,在休息的时候,喜欢长发披于肩后,身着浅色服饰,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穿行在陌生的人群中。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个个奇装异服配着光怪陆离的发型,一张张漠然的表情从身边悄然走过。将自己置身于这场喧嚣的尘世之外,悠然的看着世像百态。

审美观变异的年代,以怪为美,三千烦恼丝走在流行前沿,不时变幻着模样呈现在眼前。色彩上有金黄色、橘黄色、酒红色、棕色、栗色,更离谱的还有彩色。造型上有大波浪、方便面丝、扬花菜、爆炸式等。

任凭哪种发型流行,我都没有动过心。朋友却很喜欢拨弄她的头发,每流行一种卷发都要去尝试,不喜欢又去拉直,头发颜色染上黄色又洗掉,或又染成其它色,最后皆不满意又还原本色。

最痛苦的还是我,每次她的头发有什么新举动,都非离不可要让我陪她去,想静静的呆在家里,却被她的电话狂轰滥炸,去了还要让我帮她参考。晕!朋友一边做头发,一边还配合着美发师苦口婆心的动员我烫个新流行的卷发,一会介绍这个,一会又说那个适合我,换个发型就等于换个心情种种话语如雷贯耳,可每次都被我婉言拒绝。

多年来,一直保持直发,没有染过,没有烫过,只是偶尔剪短。如此简单随意环保的头发,朋友却笑之清汤挂面,假装清纯,世纪末的老古董。

记得小时候,发质不好,有些稀疏还略有些黄,在家排行老幺的自己,常常被戏称为“黄毛丫头”。由于头发不好,又少得可怜,经常被母亲逼着去理发店,理个“刘胡兰”式的齐耳短发。然而,每次头发稍长点,理发的痛苦就伴随而至。纵使自己百般不愿意,哭、躲、闹,用尽各种方法想留住头发,终是徒劳。每次理发之后,母亲总说,你喜欢留长发,可你的头发又少又黄,编辫子太细,扎起来也不好看,要多剪几次,头发就会长得又黑又浓密,那样怎么打扮都好看。

每每看到小朋友扎着小羊角辨,上面还扎个花蝴蝶类的发夹,就不由自主的追着看,喜欢得不行。相信母亲的话,默默在心里祈祷,希望这次剪过之后,下次就会长出浓密的黑发,自己也能扎个花蝴蝶。如此的循环,永远的“刘胡兰”式的发型,一直伴随着我到参加工作。我的头发,最终也没有长成乌黑浓密的发质,倒是长至腰际,发质却仍然不好,不但少,还有些枯黄。

看着电视上播放的洗发水广告,那些美女的长发真是让我很羡慕。幻想自己也能够拥有一头长至脚踝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垂直倾泻而下,像黑芝麻一样乌黑亮丽,像弹簧一样有韧性伸缩自如不易折断。

这三千烦恼丝,还真是让我有些烦心。干枯、断发、脱发种种问题随至。想将它剪之,却有些不舍。从小就渴望一头飘逸的长发,好不容易自己能做主留长发,这发质却怎么也改善不了。索性,任由它自生自灭,习惯随意披着一头长发。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好像真的像朋友所说,是个老古董。自出生到现在,就“刘胡兰”式和长发披肩两种发型。说不定,那天心情不好,去美发店烫个“爆炸式”吓吓人,换换心情。

其实,换个发型,换个心情,这一说并非灵验。心情不好的时候,往往人都是处在非理性状态,想起什么就做什么,任由心绪起伏跌宕,一个小小的发型又怎会轻易能解开心结呢?改变发型,改变一种精神面貌倒是还行。

然,有些人,再怎么改变发型,也不会变漂亮,总觉得少点什么。

华丽的服饰会过时,流行的卷发会被新的流行取缔。日新月异,终究追不上时尚的步伐。在一路追赶中,岁月渐逝,容颜渐渐老去,空虚的心灵只有靠虚无的外表来装点,只剩一具空皮囊行走。

女人还是要静下心来,多读些书,用书中的智慧来装扮自己,改变自己,炼就一种属于自己绝版的气质。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勿需要太多的打扮,勿需要折腾三千烦恼丝,漂亮还是由心而生的最真实最自然。只有多读书,那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流露出的知性美,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散发着长久的芬芳。

三千烦恼丝,发质虽然不是太好,有时甚至让我很烦心,但是我还是喜欢长发披肩般的飘逸,老古董的感觉。我始终坚信,不盲目跟风流行,不选择最贵的,只选择最对的,适合自己的才最美。

宽容的光头

文/韩国光

前段日子,我头发太长了,老婆叫我到理发店里快剃掉,我到了经常去的那家店,等待理发的有六七位呢。我摆好自行车,忽然瞥见,对面的街边新开了一家理发店,店门前立着几棵飘着红丝带的发财树。我推车过去时,店里正好没有顾客。40多岁的女老板笑盈盈的放下了手中 的报纸,说:“坐下吧。”我也笑了说:“剃个平头吧,就图个凉快,这天太热了。”她不熟练地为我围上了那块白布,从悬在墙上的工具台上拿起了理发推子,我又说了一句:“你随便剃,头发留短一点就好,我这人对外表也不讲究。”

这女老板先站在我的对面的,她手捏动理发推子,“咔嚓、咔嚓”了两声,可推子却没有挨着我的头发。我从迎面的玻璃镜子里看着店里贴的发型图片,不由地挺直了腰身,想让她剃得顺手些。她接着左手用梳子梳了几下我的头发,右手拿的推子还是没有贴近我的头发。她又换了一处位置,站在了我的左边,往镜子里瞟了一眼。这时,我看见她的额头上已挂起了汗珠,同时也猜出了她剃平头不内行,于是便对她说:“你大胆的剃!只要不剃成光头就行……”女老板听我这么说,手腕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水,便为我剃起了头发。剃了两下不好意思的就说了:“大哥,不瞒你讲,我才学的理发,你看我手多笨呀……”

她甩着零碎的毛发,又补充说,早先她这么多年一直开着小服装店,现在因为房租太贵了,才改行的……我说:“干理发这一行也不错,手艺活养人……”她陪我说着话,很拘束地架着右手臂,猛然的说:“哎哟,我不能多说话了,这一‘推子’你看我推哪去了?”我略略抬头说,不要紧张,慢慢剃。我故意闭上了眼睛,好让她放松些,安心剃头。耳朵里就听着推子“咔嚓、咔嚓”,断断续续的不均匀的响着,和挪动脚步的声音。大约过有五分钟,我偷偷眯着眼缝,从镜子里瞅了一眼:“不好!头发两边剃的高低不齐,而且根本不像个发型。”但是,这时我却装着很不在意的样子,微笑着继续闭上了眼睛,想多给她一些时间,帮我修修整齐,能修得出门不难看就可以了。

“糟糕!”她忽然跺着右脚说,我似乎也感到了,刚才理发推子贴紧我的头皮“猛”推了一下。她后悔地说:“都怪我没垫梳子,剃了一下!我看这边太长了,想悬着推子给修好的,哪知……哎哟!哎哟!!——这怎么弄啊!”女老板吓得几乎要哭了。我对着镜子一看,老天啊——我右脑勺处少了一大撮毛。这会我反而忍不住地笑了,便安慰她:“不碍事的,不碍事的。你干脆给我剃个不留头发的光头算了,这样更凉快……”

女老板连连自责中给我剃着,面相顿时老了许多的我心里却想着怎样向老婆、女儿解释。在回家的路上,我先打了电话:“头发剃掉了!”“剃掉好,快回来。”老婆说。“剃的,太短了!”“短了利索。”“剃成光头了!”“啊,怎么会呢?”……我捂着头推开了家门,老婆、女儿皆愣住了,接着三人全笑了。

我照着镜子,说起了剃头的经过,我说头发剃成这样,我也没对人发火呢。女儿听了竖起大拇指说:“你这就对了,这才是我宽容的光头爸爸……”

笃定的理发师

文/汪秀红

平时剪发,喜欢光顾小理发店,虽然小店没有大型美发店那般气派,但它却温馨宁静,且在这小店中,也不乏手艺高超的美发师,我一向坚信“酒香不怕巷子深”。

头发长了,照例来到一间小小理发店,它新开不久,就在我居住小区前的街道上。店面很小,只有十几平方米,但整洁舒适。轻轻推开玻璃门,店里只有理发师一人,是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发型很时尚,穿着也颇有范,一看就是个热爱时尚的人。洗好了头,理发师问我想剪什么样的发型,我说照原样剪短、剪薄一点就可以了。我留的是齐耳短发,我一直以为,这是一种不需要什么技术的简单发型。之前,在别的理发店,理发师们都是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可这个师傅告诉我,这发型貌似简单,但要剪好它并没那么容易,要是剪不好,头发就不服帖,难以定型,看来,我是遇上行家了。

开剪了,师傅先用几个夹子把我的头发分层固定好,然后从最底层开始剪。透过镜子,只见他一手轻握着头发,一手用梳子把它理直,时常是梳了一次又一次,好像要梳得很直剪出来的发型才会好看;剪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拿着剪刀左比比,右试试,并不轻易下手。每次剪掉的头发也只是很短的一截。一个大男人能够做到如此细致耐心,真是令我佩服。我的头发还没剪好,来了一个要洗头发的女子,但这并没有打乱理发师的节奏,他告诉她,可以在半小时后再来,又自顾自从从容容地为我剪发,仿佛这生意就只为我一个人做的。过了半小时,女子又来了,可他还没完工。女子不禁大声说:“剪一个短发怎么要这么久?”他说:“慢工出细活嘛。”花了一个多小时,他终于把我的头发剪好了,用吹风机吹干,再把边边角角修整了一番,直至自己满意才罢手,也不管旁边还有一位顾客正等着洗头发。他告诉我,自己并不只是在理发,而是把每一次的理发当成一种艺术创作,给顾客剪出好看的发型是他最大的享受。

虽然他只是一间小小理发店的理发师,但是他活得那么笃定,有创造、有智慧、有心灵的满足,如此生活和工作,他的人生还能有什么空白和遗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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