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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人的味道

作者: 麦坦2015/08/30散文随笔

中国父母对于自己的小孩,一般是不当面夸的。于是多数孩子都苦大仇深的长到现在。到了今天这个时代,从外国引进了些洋教育法,始觉需要培养孩子的自信,必须当面表扬。而这种表扬法后续又生出一些缺点,人们才觉得矫枉过正,总而言之,也要夸,也要骂。所以蚌埠人的味道,到底是个什么滋味,也要说老实话,也要夸,也要骂。因为到底是自己人。

我七八岁的时候,有幸在某个特殊场合见过我们那里的地头蛇,或者牛气一些的称呼,“黑帮老大”,对他们有些直观的感受,那就是心有侠气,一身俗骨。这句话用在整个蚌埠的人身上,也很合适。

例子遍地都是。小时候生的黑胖蠢丑,记事起就被各色男生欺负,幸而没被打成残废,得亏每次都有别班孩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侠者里有男有女,令我至今感激不尽。印象中最深的一次,是小学五年级体育课上跳远,因我身重人蠢,每次都跳不过一米,首如飞蓬,灰头土脸。班上一男生嗤笑我为“沙猪”,意思为沙地上的蠢猪。因为我也是从小被欺负惯了,反应比较麻木。于是旁边几个小喽罗变本加厉,推躁我,我被一头顶在沙坑里,还没来及哭嚎,隔壁同样在上体育课的邻班队列中冲出一女孩,红脸粗眉,绑麻花辫,上来就是两巴掌,先把两个男生扇到地上,再一个螳螂腿把另一个扫个狗啃屎。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就隐入队列之中,深藏功与名,徒留众人面面相觑。

此女出手极狠极快,我至今还记得她的样子。二十年前,我们同在东风五街小学六年级。我在三班,她在二班。如果今后有幸见面,我一定要杀雄鸡,饮米酒。揪土为炉,插草为香,与她结拜成好姐妹。

不仅在学校和单位里,蚌埠马路上经常看见老者追着少者打,女的追着男的打,皆为弱势群体占上风。我遇到过两次,一次是在104路公交车上发现小偷,被去天主教堂信主的一帮老太太揪了下来,当场扭送派出所;还有一次是在交通路上的人行道上,喝醉酒的丈夫打老婆,随后丈夫被一群逛二马路回来的女人围着打。蚌埠以前被叫过“匪城”,我觉得如今颇能把匪改成“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路见不平,别的城市的人可能唯恐避之不及,独蚌埠人唯恐小人得势,不揍之不足以解心头之快。

见黑帮老大那一次也是次奇遇,至今记忆犹新。我见到他时,他已于半年前在上海火车站前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当即送往瑞金医院抢救。那帮凶手之恶毒,在于他的右腿被从小腿处生生砍下带走,两帮人马在上海街头上演了“抢人腿”的惊险一幕。后来那只断腿被扔进黄浦江,黑帮老大终身残疾,我见到他时,他被人推着轮椅过来,依旧呼笑齐发,目下无尘。

据一个长辈说,九十年代蚌埠还没有什么好车,他原是带着一帮人去上海买车,因在街头看一个陌生人被欺负,觉得自己人多,于是助人为乐,动手打了对方,哪知道就结下了梁子。第三天准备回去时,遭此恶劫。可见大城市的黑帮不好惹。

说句题外话。此位黑帮老大的妻子,是我二十几岁人生里见过的唯二能称“大美”的美人。她一身米色孕妇装出现,我脑海中无数形容词翻着筋斗云蹦出来,却一句话也说不出,至今也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去形容她。可见真正的美人无法形容,硬要说,可谓之“清雅”。另一位美人是在两年前,北京的工作饭局上见到的一位三联出版社的主管,貌似姓李,山东人,岁数应在四十岁上下,短发,麻衣洒裤,脂粉全无,毫无修饰,落座莞尔。也应酬,也交际,也喝酒,也说段子,但就是美的清雅。让男人女人都磨不开眼。

现在我觉得,美是一种绝世独立的东西,可雅可俗,可荤可素,能生在穷山恶水里,也能长在灯红酒绿中。美能和最不匹配的东西水乳融合,没有道德判断,它本身没有什么表情。

说回到本地人的俗,不是指人的意趣低下,而是因为不甘于一种平淡无奇的生活,而又无力摆脱,于是乐于窥探且议论其他人的生活,而自己这同样被窥探与议论。仿佛不这样,就无法排遣无聊的人生一样。

有句话说,你今天在家放个屁,还没出门,整个院子都知道了。就到这种程度。而传言散布的速度也是跟谣言消失的速度相匹配的。用一句话,可以叫“欢喜面,劳碌相,来去如风”。譬如某家发生针尖大一点破事,邻居们个个不请自来,到院子外头就喊,走进屋里事情已经说了一半。板凳没捂热不肯走,热心当居委会男女主任,爱打抱不平,又偏能和小孩子过不去,拌嘴输了立即端起长辈身份。谣言传的快忘得也快,天下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世道艰难,唯有麻将。最后一切问题都从消遣里得以解决。

这种生活,一方面人没有什么隐私可言,另一方面是永远处在复杂且扎实的关系网中,人不容易精神错乱或者抑郁,哪怕无儿无女,孤苦伶仃,也永远有一张俗世的网牵着你。所以在蚌埠,我没听见身边发生过悲惨的事。生活里永远有失望,有人永远离开,但是悲剧从没恶化成一出惨剧。杀人越货、抛家弃子的人,我们这里没出过。能逃过某些事,仔细想想,真应该感谢这种俗。俗让人圆滑,平静,俗让人不出离,不遗世,俗其实是普通人身上的一层保护膜,让他能避开锋利的剑,避开人世不过眼不入心之处,从而保护自己。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勇士,比起那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眼中不容沙子的激烈性格的人,我喜欢俗人。我也是个俗人。

小城市的人在某一点上似乎是一样的,命运绝大多数时候并不能抓到自己手里,哪怕一点点都由不得自己做主,于是只能捡身边最合适而最舒服的选择过下去。正是因为这地方赋予了人们俗的气质,于是或许能逃开空旷的名词与繁复的形容词,缩头于自己的那一类生活中,且乐在其中。旁人看了,可能觉得可笑抑或可惜,但于个人,却百分之百知道自己可以祈望的是哪一种日子,并努力把那种日子过好。

有句古话,宁作太平犬,以终天年。于无法选择中做出选择,我以为然。

而因为小国寡民的限制,落到共性上,就不由变得懒散,眼高手低。从我自身来看,是不得不承认的。我有时候说蚌埠是“小城市”,里面有自谦的味道,其实蚌埠说小不小,说大不大。说它不小,因它不仅是淮河中游段上的重要城市,靠河运发家,又是铁路枢纽,交通要道;说它不大,它不靠南也不靠北,不是省会,国家优惠政策一样也沾不上,十年前商家鼻子嗅不到这里,因此无甚特别之处。而也就是因此落个不上不下,地方没有小到让生在这里的人自比燕雀,发誓要有鸿鹄之志,飞出土坷垃;也没有大到让人产生如北京上海人的自豪感,别的地方一个也看不上。这种矛盾在蚌埠人身上颇为明显,于是表现为野心些许,能力稍欠。爱表现,但易表现过火。理想的火光一定在人生某个时刻熊熊燃烧过,大风一过,便剩薪火点点,兴味寥然。于是便想开,逐渐懒散,逐渐乡愿。

于是比较典型的造型,就是男女老幼皆全套睡衣睡裤打扮,或牵着狗在大马路上闲逛,或趴在百货大楼柜台看几小时金戒子,或勾着腰在路牙子上看人下棋,或河边上玩水玩沙子说点野话,到了饭点,施施然回家去,一天也就无忧无虑过去了。我有一张上初中的照片,十四五岁,身着棕红大花睡裤与洗澡蓝拖鞋一双,煞有介事和一群睡衣小伙伴在公园门口照相,现在翻出来一看简直雷翻。

而说到懒散,便容易无事可做。无事可做,便容易养癖。蚌埠人皆有癖。有阳春白雪的读书癖、书法癖、健身癖;也有下里巴人的麻将癖、唱戏癖、玩鸽癖。

某些癖之所以为癖,在于有癖之人无法抛开它,他们的日子和他们的癖好水乳交融,于是不是无聊之人,他们的生活于我来说,比其他地方的人更有趣,更传奇,而物质上的拮据已经不再重要。我以前写过的狗痴陈渔柳,和以后要写的养鸽人涂子恰、鳖公公、说书人,都是极端痴迷于一种东西,把整个的自己投入了进去。被世人斥为“玩物丧志”,鄙视之,摈弃之。可我始终不以为如此。如果没有在每天上学放学时看到某人给自己的十几条狗梳毛抓跳蚤,没有在每个周日傍晚看到河坝上空看见一群鸽子啁哳的叫声,以及鸽笼里的人影,我不会发现每种癖好都有温柔的影子。他们的癖好让他们成为了一个个活脱脱鲜亮亮的人,一想到,就能从脑子里蹦出来。

除此之外,蚌埠人的另一类癖好是喜欢的时候格外喜欢,直往癖里发展,不喜欢了一把丢开,又去迷上别的癖。所以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之间可以自由流通,毫不妨碍。

比如淮河大坝这边,每年春末夏初,麦子黄中带青、即将成熟的时候,就能看到一圈一圈的老头围在田垄上,隔十米一个圈儿,分布还蛮有规律,我一开始不知道他们干什么,后来看到熟面孔,一问,才知道是退休职工弄的诗会,对着麦子吟诗作对。人之秉性,不利于仕者,则将利于诗。现在河坝上都被糊了水泥,庄稼也不让种了,铺的草坪准备建公园,诗人们也依然照吟不误,荒秃秃的河滩上,或站着,或坐着,手背在后头,不紧不慢地,眯缝着眼,摇头晃脑的,不亦乐乎。旁边几个老头香烟沾在下嘴唇上,或仰望天空,或把脚架到土坡子上劈大叉,旁边塑料垫子放了小马扎、收音机和一摞书,自己印的。我以前翻过,都是些旧体诗,有韵脚,多是吟诵淮河两岸风景秀美,还有儿孙带自己出去旅游回来做的山水诗,七八个人一人做十首,印成一本小册子见人发一本。

吟了约莫两个小时,太阳落到河里了,就从兜子里掏出扑克牌,开始掼蛋,旁边立即多了一群人观战。但听里面啪啪掼牌的声音,草皮子打的山响,沉静一会儿就爆发出一阵叹息或喝彩。几个刚刚从家里赶过来的老汉挤不进去,在外头来来回回地走,像沙地上的蚂蚁。

河坝上的灯亮起来了之后,陆陆续续就有女人和小孩在上头喊,“阿爸,回家吃饭了!”“阿爷,稀饭要凉了!”叫的就是他们。上百号人,越发空腹长精神,让家里老等,他们欣然自娱,迟迟不归,叫上两三遍,天十足黑透了,才依依不舍地散了,举臂打拱,约了明日继续吟诗加掼蛋。真是学习娱乐两不误。

明朝的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这句话其实有些极端,引用它的人也往往没有考虑到此话的上下文,以及张岱所处的特殊时代。甭管是吟诗癖,养鸽癖还是麻将癖,我倒不觉得没有癖好的人就没有深情,因为癖好往往不对外,而向内部发散。自私一点说,有癖好的人某种程度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一想到蚌埠人身上有这一点,就觉得安心。

心有侠气,一身俗骨;喜面碌相,来去如风;小国寡民,人皆有癖,这是我心里蚌埠人的样子。可是光这么些吗?怎么可能。蚌埠人哪里是一句两句概括得了的。我生于斯,长于斯,寂寞于斯,做梦于斯,识人于斯,认世于斯,它的味道,我还得慢慢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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