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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镇——童年的城市

作者: 金权2016/06/29优美散文

那些年,一段山路要走半天,去乡里的邮局一天才一个来回,一封信要在路上走一个月,城市于我而言何其遥远!他们吃商品粮,住高楼,出门坐公交车,星期六、日可以逛公园,用一拧即来的自来水……客观上,这些关于城市的印象都来自露天电影。在乡下长大,直到初中毕业,去鄱阳县城参加中考,我才第一次真正走进了所谓的“城市”。

不过,我童年记忆里的城市可不是鄱阳县城,而是离家只有二十里路的万年石镇。

老家鄱阳县芦田乡,处鄱阳、乐平、万年三县交界之地,向东20公里是乐平县城,向东南10公里是万年石镇,向南15公里是万年梓埠镇,向西30公里是鄱阳县城,就距离而言,囿于当时的交通条件,石镇虽然只是个乡镇小镇,但由于它地处乐安河边,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水运发达,是万年县的“北大门”,自古贸易往来频繁,商业气息浓郁,民国时期万年县内粮米漕运大都经此集散,因而商贾云集,热闹非凡,成为闻名遐迩的商贸重镇,甚至被誉为“江西的小香港”。

早年从鄱阳去南昌、鹰潭、抚州等地,甚至去福建、广东等省市,石镇都是必经之地。所以石镇一直是我向往城市、走进城市的最初、也是最佳选择。

三十年前的石镇,还只是乐安河沿岸的一个重要港口,是景德镇瓷器运往外地的重要水路之一,(另一条经昌江,转饶河,直接进入鄱阳湖)从乐平运往各地的煤炭和蔬菜,经石镇、梓埠等小镇,转入余干等地汇入鄱阳湖,再通江达海,远销世界各地。

记忆里,石镇西门码头,各类载沙、载煤的船只,及渔船往往是数以百计,河面上黑压压的一片,“突突”的发动机声不绝于耳,水面热闹非凡,不亚于地面上的街市。住在船上的人家,日常的吃喝拉撒都在船上,悠然自得,与世无争。河水清澈,只要随便把水桶一丢,哪里都能打上清澈的河水,有时还会打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我就亲眼见一船家女子,坐在船上,一边摇橹,一边腾出右手,随手舀上一瓢河水,就咕咚咕咚地喝起来。烈日之下的那种酣畅淋漓,及那份自然和惬意、轻松和便捷的渔家生活画面至今难忘。

那时的石镇,对岸就是鄱阳的地界,河堤脚下密密麻麻的都是房子,人口稠密,物产富饶,两岸不仅生意上来往密切,甚至连生活、语言、习俗都极其相似。他们物质上互通有无,婚姻上也是常来常往,基本上不存在县域之间的差异。

小时候,曾有一远方亲戚就住在石镇的河对岸,虽然我们两家已经好几代都不来往了,但只要一提起,在孩子们的内心还是会涌起无限的向往,甚至有些自豪,因为亲戚家毗邻“城市”。

那时候,宽阔的乐安河上还没有架起大桥,两岸来来往往的车辆和人畜全靠摆渡船。摆渡船分两种:一种载人,1角钱一趟,石镇本地人与河对岸的本地人坐船是不要钱的,令我们这些外地人极其羡慕;一种是载车的大型机动船,一般不让人上,但偶尔运气好,或者船长大发慈悲,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到,也能让你蹭个一二次,节省下来的1角钱自然就成了当日的额外开销,我们往往用来多买两根油条或一根棒冰打打牙祭犒劳自己!我和表哥就经常蹭大船,死皮赖脸的,赶也不下去,做贼似的东躲西藏,满船跟船长躲猫猫。

第一次去石镇,记得是在一个农历的年前,从未出过远门,还好有表姐一帮姐妹们照顾,爸妈才放心让我去。记得母亲给了我5元钱,拎了个小小的竹篮,母亲嘱咐我买一棵自己喜欢吃的包菜就行,中午吃一碗面,或者清汤,如果还饿的话,就多买俩包子。

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班车,第一和大人一样跟商贩讨价还价办年货,第一次和城里人一样逛菜市场进商城……

记忆中,早年的石镇只有一条老式的街道,店铺还是老式的木头房,陈旧、破败,甚至有些岌岌可危,但这并不妨碍做生意,更不妨碍逛街的人在年节里的喜庆心情。街上的人真多,几乎是人头挨着人头,脚尖抵着脚跟,特别是卖服装的摊位前,更是挤得水泄不通。

但这些都不能引起我的注意力,吃的、穿的、用的,似乎从来就不是我的所好。我是个沉默的人,喜欢默默地观察周围的事物,比如一个乡下母亲舍不得给孩子买一根油条任其哭闹而无动于衷;比如一个年轻的女子,脖子上系着一条好看的丝巾,脚上却穿着土气的花布鞋;比如一个狡猾的老板把掉在地上的衣服稍微擦了下就用鄙夷的语气廉价地卖给了一个乡下人;比如猜瓜子(一种骗人的把戏)的妇人和周围的拖,见有客人自投罗网便热烈地挤眉弄眼,赢个盆满钵满……

在一个卖春联的摊位前,我终于长时间地停了下来。

在被人群围得密不透风的一张四方桌前,一个短发女孩正在认认真真地写对联,也许是太投入,女孩的脸憋得彤红,但一笔一划间,方方正正,苍虬有力的正楷字却写得干净利落。一个老师模样的人,却在一旁对着这个女孩指手画脚,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表面上在啧啧地批评,其实是在欲扬先抑地炫耀自己的教授有方,师出名门。当女孩羞涩地把写好的对联举起来展示时,博得了所有人的热烈掌声和赞扬。

那时,我就在想,如果我是城里人,我也会拜师学写毛笔字。其时,那个石镇女孩羞涩的脸蛋已在我小小的心田种下了一颗文艺的种子。我的艳羡足以证明自己艺术细胞的觉醒,这颗热爱艺术的种子,虽然终究没有发芽,但那个曾经美好的梦想却伴随我走过了大半个生涯,也许还会延续,演绎。

渐渐长大,学会了骑自行车,调皮的男孩子就好像突然间长了一对翅膀,有了翱翔的广阔天地,终于可以摆脱交通不便的劣势和父母严厉的管束了!二十里的路程已不再话下,我和表哥两人一天就可以一个来回。因个子矮小,我们骑行的时候只能从笨重的27型自行车的三角架里斜插入进去,整个身子都几乎钻在车里,像车水一样,高低起伏,虽然脚踏板还是登不满圈,但只要懂得借助惯性的原理,熟悉了车的性能,一口气骑个几公里也很正常;上坡下坡,掌握好节奏,一人一轮,交替前行,我们也乐在其中。

骑车去石镇虽然便捷,但却多了一份开销。那时载人的摆渡船只载人不载车,大船又不载自行车,所以车必须寄存在河这边,寄存一天2角钱。车锁好,从摆摊人那里领一块写有寄存车辆序号的小牌子,回来再取车。那时社会风气不是很好,经常有人故意乱领车,或者干脆就偷,所以如果我们骑的是新车,就会提心吊胆一整天,玩得很不自在,不尽兴。

初中时,我狂热地爱上了美术,(也许还是受那石镇女孩的影响吧)坚持一两年下来,用铅笔画简单的线条已经不能满足我对美术的追求了,蜡笔又太小儿科,对色彩的喜爱已几近痴迷。每天,只要翻看有关美术的书,就爱不释手,初中三年薄薄的美术课本里的内容我几乎能倒背如流。什么八大山人、潘天寿、李可染、黄宾虹、傅抱石、齐白石、张大千、徐悲鸿,甚至是古代的顾恺之、阎立本、宋徽宗等人的画风,我只要瞄一眼就知道是谁的作品,几乎是烂熟于心。李可染色彩的夸张、潘天寿笔法的繁复、八大山人的冷峻和犀利、徐悲鸿马的奔腾、齐白石的虾的灵动……时至今日,依然记忆犹新,而今所剩无几的美术知识,依然还是当年打下的基础。

水彩不易得,这种少人问津的高档商品,乡里的供销社是没有的,也只能跑石镇了。那时,家里条件并不宽裕,连画画都得偷偷地,免得父母骂自己不务正业,浪费笔墨纸张,所以向父母要钱买水彩更是不可能。还好,那时自己头脑活络,也能吃苦,每到星期六、日,我和表哥就会去水泥厂捡废铁、煤渣,卖了钱,然后等到第二个星期就可以去石镇采购了。

一般情况下,一盒水彩,顶多只能用一两个星期,所以,石镇就成了外婆家一样三天两头地跑。

还记得那时石镇的新华书店就在正街上,得穿过熙熙攘攘的闹市,书店相对闹市而言,门前冷落,但我是常客。店里的水彩几乎一半是为我一个人准备的,买熟了,服务员问都懒得问,一见我就拿出一盒水彩,我也不用问价格,放下零零散散的3.5元钱就走人,非常默契。

当然,对于石镇的印象不止这些。

印象里,每次到石镇,从来舍不得买饭吃,也没有多余的钱吃饭,我和表哥两人往往是在一个卖清汤的摊子前每人喝一碗清汤就算打发自己了,7角钱一碗的清汤,对于我们这些乡下人来说,已经是很奢侈了,如果能加上一个馒头或者一根油条,那简直是神仙日子。

记得第一次吃清汤,还闹出一个难以启齿的笑话:老婆婆把清汤端上桌后,放在桌上的酱油、醋、辣椒末根据每个人的口味随你自己添加。

我家从来不吃醋,也从来不买醋,所以长到十三四岁还不知道醋是啥滋味。趁老婆婆正埋头洗碗之际,我和表哥拿起酱油、醋一个劲地往碗里到,辣椒末泛在面上厚厚的一层,好像硬是要把7角钱加倍地吃回来似的。

贪小便宜吃大亏。这哪里是清汤,简直是国民党拷问地下党的辣椒油啊!一进嘴又酸又辣,猛的一瓢羹下去,差点没把自己给呛哭了。眼见得一碗上好的清汤就这么白白地浪费了,心里那个疼啊,恨不得捶自己两拳,但也只能打牙往肚子里吞,不仅饿了肚子,还白瞎了7角钱,得捡多少废铁、煤渣才能弥补这个巨大损失啊!

除了吃清汤,人生第一次进馆子也是在石镇。

那时,我和表妹正值读初三,整日的题海战术已经把我们考得晕头转向了,难得年前的短暂假期,表哥就带上了我们两个,也没说去石镇干什么,反正去石镇已是轻车熟路了,还用得着考虑?

那时表哥已经辍学多年,刚从温州打工回来,穿着上比我们洋气百倍,我们这些“书生”只有跟在他屁股后面,听他指挥了。

时至中午,表哥说要带我们下馆子,大吃一餐好的!可把我们给兴奋的,但毕竟是第一次走进饭馆的大门,竟然紧张的心脏砰砰跳,乡下人的自卑心理,让我和表妹好像做贼似的无所适从,东张西望,像个下人进了大户人家轩敞大厅一样,不敢轻易落座,也不知道站在哪个角落里好。

已经记不得那家饭馆的名字了,印象中是一家对外营业的单位食堂。空荡荡的餐厅,吃饭的人并不多,表哥学着大人模样,径直走进厨房,咋咋呼呼指指点点就把四菜一汤点好了。油汪汪的辣椒炒肉、鲜美的红烧草鱼、白嫩嫩的水豆腐、水灵灵的小白菜、红黄相间的西红柿蛋汤,人生第一次走进饭菜的“殿堂”,花了大价钱,当然要山猛海吃,大快朵颐了。吃饱喝足后,摸着撑得圆圆的大肚子,表哥幸福地笑了,一种作为兄长的欣慰溢于言表,我和表妹也害羞地笑了,心里美滋滋地回味,世界上的美味亦不过如此。

最后一次去石镇,应该是在十年前。

那时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和本家的兄弟们去石镇对岸的远方亲戚家,因为生疏,而我又难以虚情假意地在陌生的亲戚间周旋,嘘寒问暖,所以抓住一个有利的时机,找了个借口就去石镇拜访一位十多年没见面的初中同学。

因时间紧,在老同学的带领下,我们打马观花似的走了走曾经徜徉过的“老街”。

据同学透露:当年,石镇按“小城镇街道,大都市标准”的要求,大兴土木,推陈出新,石镇先后开发新建了东商街、西商街、正大街和玉溪大道等新街道,除了乐平巷、石头巷等巷子还能依稀能辨认出当年的模样,其他儿时的老街现已是面目全非,很难寻觅到从前的峥嵘记忆,崭新的混凝土建筑,已完全代替了曾经古朴的木头房子的店面。街道变新了,变整洁了,变漂亮了,我已找不回了曾经时时深切怀念的感觉。那些逐渐稀释的记忆,清晰又模糊,这次的再见,记忆已被眼前的真实完全覆盖。就像,当你在秋天看到一大片一大片的水稻金黄地铺天盖地而来时,现有的壮阔和欣喜,突然间就抹杀了早春时节秧苗的“草色遥看近却无”的初始之貌,瞬间的记忆,难以永恒。

人生过往,初心已改,过去的岁月,究竟还有多少值得我们去留恋,去怀想?

人到中年,已在外地漂泊了半生,异乡已随着子女的成长变作了故乡,那种“到不了的地方是远方,回不去的地方是故乡”感慨已深入骨髓,生我育我的故乡,尚且在逐年淡漠,更何况石镇——这座儿时的“城市”,只不过是儿时消磨时光的一个特定的驿站?

时光的流逝竟如此之快,一晃又十多年没去石镇了。童年的城市,或许只是一种向往繁华的情怀,唯一扎根基因的,只剩下了当年那个关于艺术的美梦,如我,那个羞涩的姑娘已经老了吧?

心若在,梦在;石镇,应该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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