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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看灯

作者: 唐小鹏2016/02/29现代散文

凌晨三点时候看灯,是在失眠的时候看的。记得是念高中的时候,某一个暑天。

现在的我一般不太敢在睡前想东西,想得深了,便容易把倦意打发,也就没事找事地失眠了。失眠确实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相信朋友们对个中滋味也不言而喻。暑天的时候还好,身上没有厚厚的棉被,不会说起身顿时觉得阴冷,所以暑天一失眠,我便立马翻起身来。要么打开书桌的台灯,看几页书,写几篇字,画几笔画,要么索性站在窗台边,吹着夜风,爱思考什么就思考个够。

当时还是高中生的我,每天在繁琐沉重的课业中劳累,本来应该是巴不得睡点一到便一头栽到床上去的。可是,也许我天生就不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既然白天为了应付高考没有时间胡思乱想,那便只好睡前来想了(我没有床头书,即使高兴的时候放着一两本,也基本上是摆设而已,睡前从来不看)。只要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上到天,下到地,大到宇宙,小到蚂蚁,我都能从它们身上想出一些我自认为好玩的东西来。那晚,我好像是为了填一首词,卡住了其中一句做不出来,于是便绞尽脑汁想啊想,想到睡不着了。

也许是被脑子里翻来覆去那篇词谱给弄烦了,所以我选择起身走向窗台而不是书桌。因为书桌跟词本来就是文人一家亲,虽然平日里书桌是我的御用宝座,但此刻我还是不得已要嫌弃嫌弃它,怪那首该死的词去吧。当时,凌晨两三点,拨开窗帘向外望去,一片宁静的气息便随着清爽的夜风迎面而来,从脸颊滑到耳边,沁入失眠人的心房,顿时更加清醒了起来。也罢,既然清醒了,就得找点事做,可我既然嫌弃书桌了,那就只好认认真真地看起窗外的房子来。

房子本没有什么好看。因为不论白天黑夜,严寒酷暑,它们就在那里,不流汗不发抖,不来不去,不塌不斜,没有半丝变化——它们是死的东西。但是奇怪的是,我每每看着它们的时候,却并不把它们当作死物,而且我还不是故意的。这种微妙的心理感觉,直到那晚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再来看它们的时候,恍然之间找到了一个我自己觉得比较满意的答案。只见彼时彼刻的房子,在主人们关灯入睡的同时,因了灯火的熄灭,也仿若闭着眼睛在沉睡。而柔软得跟棉花糖一般的路灯,却彻夜不眠,像轻纱一般半掩着每一座房子的肌肤和棱角,看上去就像身着蝉翼的女子般,小露冰肌的灯光,长发披肩的阴影。比起白天所看到的模样,多了几分朦胧和神秘,也几乎完全变换了一种色彩。于是在我看来,赋予房子“生机”的,是光。

我旋即为我这点心得颇感骄傲,因为我觉得我这可不是大晚上睡不着在胡说八道,本来嘛,产生生命的自然条件之一,就是要有光,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只不过,文人可能比别人多了一个心眼,所以我便对那些整天呆若木鸡的房子也如此思考了。房子的“生机”,不是什么像“天机”那样神秘的东西,而像人的穿衣打扮或者喜怒哀乐,房子在一天当中的每一个时刻,在光的拥抱下,所产生的色彩、阴影、形态变化,这就是房子的“活动”,而凡是能够具有动感的东西,我都觉得它们就是活的。法国19世纪的“印象派”,绘画特点就是捕捉同一景物在不同时刻的光的变化。也许尚塞他们也跟我一样捕捉到了光所带来的生命意义和艺术意义吧,所以我至今仍然对印象派情有独钟。

如果我没有在凌晨三点万籁俱寂的时刻,抛了睡眠起来看了窗外的房子,我应该永远也不敢在这里写下文章来谈光。思路到了此时,我注意到了两个很有趣的东西,一个是光,一个是房子。

对现在的人来说,光的概念,即繁杂,又单调。我们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光,像X光、霓虹光、太阳光、月光……但是,仅仅从生活上来说,我们可能只认识白天的阳光和晚上的灯光。所以讲到这,我有必要解释一下这篇文章的题目。凌晨三点看灯,而不是看光,就是因为在现代人的眼中,夜晚的光就是灯,灯就是光。而我在那时的的确确看到的,是路灯,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光。

我生活在城中,对眼花缭乱、纸醉金迷的夜色灯火,早就习以为常。但是有一种光,却让我甘之如饴。那就是月光。说到这个,感慨万千。古代文人墨客,多的是对月抒情,多的是在夜里看月光。那轻柔如水的月光缓缓地流淌下来的时候,就好像是一种生命与另一种生命的交配,从而孕育出新的风华。难得好几次我能够在月圆之夜的阳台上捕捉点月光,说它难得不是因为浓云闭月,而是因为要等夜深,关了阳台灯方可见得。现如今的人间夜晚啊,是一个灯光与月光较量的时代,更可悲的是,月光到底是下风。是嫦娥姐姐太娇弱了么?这样想似乎有点浪漫,但现如今的眼界,却丝毫容不下半分浪漫。记得某年中秋,我走在河堤边上,弱柳扶风,一盘圆月在天边高挂。我当时一阵兴奋,以为我马上可以到仙桥上去,目睹一番古来相传的陆丰八景“仙桥夜月”。结果我是失望的,当我捧起手掌,打算舀起一片月光的时候,我发现在我手上的,只有五颜六色的灯光。我不甘心,抬头望天。可悲!圆月旁边不是什么白云玉带,而是红了半边天的灯火。我还是不甘,水中望月吧,结果一眼之下,罢了罢了,漾漾微波之下,那点如珍珠般的月,只不过是这流光溢彩的百花图当中的一点败笔罢了。

整个人世间的生命和历史,或者说整个客观存在的世界,就像我眼中所看的房子一样,既是死物,也是活物。在生长的过程当中,养育它们的光已然轻悄地发生了变化。从月到灯,虽然它们都能够照亮和指引人世间的路,就像它们都能够照出房子的“生机”一样,但是如今这充斥着灯火的人间道,还能像古人在月光的路上走得那么柔和与风雅吗?“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情趣,“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情怀,“香雾云鬟湿,青辉玉臂寒”的情思,恐怕在繁华的灯光中,看不了,道不出了吧?

车水马龙,灯红酒绿,行色匆匆,眼花缭乱。我能想到的夜晚,就是这样。这就是灯光下所看到的“房子”的“生机”吧?虽然凌晨三点的灯光已经柔和许多,但比起月光,恐怕还是刺眼了许多。月光在很多时候已经照射不到大地,而被消融在路灯之下。幸好失眠那夜不是在农历望日前后,不然我恐怕又要为月光抱不平。而北京常年灰蒙蒙的天空,使我对阳光也担心了起来。

所以凌晨三点,看到的是灯。这让我在那么一瞬间,很向往乡下的深夜。那里的灯应该会少点,月应该会多点。有机会,我要在乡下的凌晨三点失眠,但愿,乡下与古人的那条尚且可通达的空间隧道,不要越来越远。也但愿,凌晨三点的灯光,应该学着月光,再温柔一点,也风雅一点。

不同状态的光会孕育出不同的生命状态。从理性的科学维度上说,地球与火星,就是如此;从感性的文学维度上说,窃以为,古人或乡野的月光,和当代与城市的灯光,就是如此。我不敢说凌晨三点看到的灯光到底能不能代表我们这个时代的幸福,但是,我能够确定的是,我们的生命和历史,跟着灯光在进行着基因的转变和繁衍。于是,透过窗台照在我脸上的那点微弱的灯光啊,告诉我说,我和那些房子一样,我的“生机”也随灯光在动。生命,就是光的杰作吧。房子也好,人也好,地球也好。

到底还是要回到书桌,写下几年前的凌晨三点看灯。我也不知道是失眠了多少个夜晚,看了多少个晚上的灯光,才写出了这些,睡前胡思乱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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