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必读社 > 心情日记 > 随感 > 正文

无题

作者: 墨墨2018/07/15随感

我曾经见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发疯,喜欢到我可以为了他背叛全世界。可最终他还是离开我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或许我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喜欢他。因为我还有放不下的东西,我可能爱自己胜过于爱他。后来,在很多次莫名的遇见之后,慢慢发现,一种感觉可能别人带给你的并不是那么强烈,但也并不是没有,从头到尾,最喜欢的人还是自己。人总是会老去,会离开,离开的时候什么也带不走,正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至于那些所谓的纯真的回忆、情感,是用来存放的,当然也是有保质期的。
人这一生,其实很奇怪,有的人是来收债的,有的人是来还债的,穷其一生也还不了,所以活着不等于受罪,但也不是安然享乐,具体的其实还是在自己的选择。

更多随感日记

猜你喜欢

更多随感日记

必读文章

更多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