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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的美文

2021/04/21好文章

玫瑰爱情

文/睿不好当

花开花落,随风去,随水流,玫瑰般的爱情,看上起太美,闻上去太芬芳,让人太想去拥有,我努力的去争取,最后得到的时候却发现,几乎什么都没有,花已凋谢,人已无情,有的只是受伤的心情,还有被刺伤的双手,鲜血淋漓,结局是如此可笑,我用一手的鲜红,祭奠这憔悴的爱情。

我只不过是想期待下你手心的温度,只不过多了一份贪恋,多了一份对你温暖的贪恋。你却和我说,你烦了,累了。于是,我们这朵玫瑰黯淡了,无味了,凋落了。我哭了,却没人为我擦眼泪了,你头也不回的走了,离开的很潇洒,很坚决,你一下子把我们的玫瑰踩在脚下,哪怕它已经开始凋落,没有一丝怜惜。我只能自己用手去擦,可是眼泪流入伤口,我好疼,真的好疼,于是我哭得更狠了,可是我能怎么办呢,可以怎么办呢。

朋友终于看不下去了,为我擦眼泪,为我包扎伤口,可是我看着被你踩得糜烂的花瓣,我又疼了,裂开的伤口开始从一层又一层的纱布中渗透出鲜血,你看,我想到一个方法了,想到让那些玫瑰重新恢复鲜红的方法了,我让我的血,重新染红了那糜烂的花瓣,你快看,它们比往日,更红了。

呵,是啊,我还是那样的幼稚。可笑的是你也依旧像当初遇见的那样的沉稳,唯一的不同,是我的笑容变成了眼泪,你的有情变成了无情。

我错了,错在了贪恋,错在了奢求,我不该去渴望得到那朵玫瑰,那朵带刺的玫瑰。我不该贪恋你的温柔,贪恋你那本来就不可能会有的温柔。

我错了,错在我选择了你,却不知道,你没有选择我。

花开万朵,谁知其中苦与痛,你终究不是属于我的美丽,我也无需为你绽放我的青春。伤口终究是会恢复的,那些留下的疤痕,就让我自己去纪念吧,纪念我这犯了错的贪恋,贪恋那一朵带刺的玫瑰。

有缘是一朵玫瑰,无缘是遍地昙花

文/刘代领

我参加过一个婚礼。新郎是一位80后,大学毕业后在X城开了个公司,刚开始的几年公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后来公司赔了,他就做起了上班族。新娘一位是80后,在B城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俗话说,人和人走到一起是要有缘分的,我觉得他们俩尤其明显,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新郎和新娘是通过网络相识的。据新郎说,一天他无意中加入了一个QQ群,恰巧他现在的妻子那时就在那个群里且第一个跟他打招呼。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的他跟她说起话来就没完没了,以至于她都不能容忍了。后来只要一上线,他就和她聊天,有时还故意气她。两个人就这样隔着网海熟识了,甚至一日不聊,如隔三秋兮。再后来天天在网上联系。

后来,他去B城出差。两个人见了面,一见钟情。以后,两个人就在网上正式地恋爱起来了。一年后,他们俩就结婚了。如今生活在X城的他们有了孩子,小日子过得很是幸福

我还知道一对有缘无分的人,他们是我的大学同学。从大学军训开始,他们俩就颇有好感。她出生在东部沿海发达的Y城,来西部X城的一所大学读书。他来自西部的一个乡村,后来成为了学生会主席。读书期间他们就相爱了,校园里常见他们出双入对的身影。每到周末他和她一起去逛街、游玩。相爱的他们互表心迹要永远在一起。

毕业时,她的父母坚决要她回去,可以凭借关系找到不错的工作。对于相爱的他们来说,看似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毕业后的他们在X城的一家公司上班,薪水不高。也许有梦吧,他们为爱坚守者。

两个人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有爱有情的日子也有很多温暖和温馨。毕业三年过去了,他们的工作、生活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她回了趟老家,她的家人要他们在X城买房子才能结婚,他们买不起。后来,她回到了东部沿海富裕的Y城结婚了。一段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谁能否认他们曾经真诚地相爱过,虽然最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

人们常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一男一女有缘相识、相知、相爱、相守,的确是人生的一大幸事、乐事。人们还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一男一女有缘相识、相知、相爱却无缘相守,的确是人生的一大憾事、悲事。

有缘是一朵玫瑰,无缘是遍地昙花。“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这佛光闪闪的高原,三步两步便是天堂,却仍有那么多人,因心事过重,而走不动。”这如莲散发芬芳的句子,温润心灵,启迪人生,令有情终成眷属的人默然相爱,也让有爱无缘相守的人寂静欢喜。

玫瑰

文/李沙辉

梦里,我又看见了那朵粉色的玫瑰,摇曳在风中,对着我呢喃,望着我轻笑。天还是蓝蓝的,只是些许几处弥漫着几丝白云,我慢慢地向花靠近,我向前走,气流向后流,我仿佛闻到了青草的味道,嗅到了花瓣的清香。

梦外,我揉着惺忪的眼睛,推开窗户,看见楼下王婶的花店,依旧吵吵闹闹,好像是每朵花儿在卖力地诉说着她们千年的故事。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天地浑浊,日月无辉,人间像是被天和地形成的大气囊包裹着,人类靠着花草呼吸的氧气艰难地生存。但由于氧气缺乏,人类变得体力虚弱,便也无心劳作,只得终日吃食那些供他们赖以生存的花草为生。可这样人类越是为了生存,便也越不能生存,最终人类尸横遍野,逐渐濒临灭绝。

天帝见此景象,极为悲痛,便着众仙臣一起商议对策,“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谁都不愿意去人间挽救这场浩劫。这时,救苦救难的大慈大悲观音菩萨驾临天庭,一阵寒暄过后,便建议天帝:“天若无道,人便有情,天帝大可在人间选择一位奇女子,委以重任,成事之日,封为花神,岂不两全其美!”话毕,众仙臣无不拍手称好。于是,天帝便着太白金星去办理此事。

话说太白金星来到人间,看到人间四处的惨象,片刻都不愿多留,便匆匆指定东山村的一位姑娘,此女唤作玫瑰,花季年岁,聪明伶俐,有胜后来貂蝉之貌,在当世可谓是绝世美女。可玫瑰早与同村阿彪订了婚约,不久便要成婚,别看阿彪这人五大三粗,却也文武双全,心地善良,最重要他爱玫瑰胜过爱所有一切。

太白金星找到东山村的长者,谈之此事,眼看玫瑰与阿彪婚姻在即,长者却也左右为难。不知怎么,此事竟传到玫瑰的耳朵,玫瑰伤心了好一会儿,便去找阿彪商议此事。

阿彪听后,心灰意冷,一个人默默走到来生涯,坐了一天一夜,打算一死了之,让玫瑰可以无牵无挂,专心拯救人类。此时,突然来生涯飞来一小块石子,击中阿彪的右手臂,血液顺着阿彪的手臂滴落在一朵白花上,慢慢地,白花变得通红,同时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这股清香不禁让人充满激情和斗志,而且还产出更多的氧气。此时的阿彪完全陶醉在这股香味中,似乎这味道是在告诉他:“别自私地选择轻生,要与最爱的人一起同甘共苦。”突然,阿彪明白了,他想:“若是用最相爱的两个人的血液洒在这些白花上面,让所有的花都变红,散发出的味道可以让人们产生斗志,便会有力气劳作,种植更多的花草和粮食,便能产出更多的氧气,这样或许能解人类的这次浩劫。”于是他兴奋地跑回去把这一消息告诉给玫瑰,玫瑰也欣然同意,然后他们一起找到太白金星,接受了这次拯救人类的任务。

村里的长者问及此事,便商议提前为这对新人操办婚礼。婚后的第二天,玫瑰和阿彪便告别家乡,四处寻找白色的花,让他们的鲜血滴在花瓣上……

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玫瑰和阿彪用尽自己最后一滴血染红了满山的白花,此时的人间漫山遍野都开满了红色的花,人们把这种花称之为玫瑰。因为这花的魔力,人们变得越来越勤奋,努力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慢慢地,人间的氧气多了,便把包裹人间的气囊撑得越来越大,天和地也分得越来越开。

此次人间危机已解,玫瑰和阿彪死后的灵魂自然升到天庭,天帝欲将玫瑰封为花神,阿彪封为天将。可二人情愿人间生死相守,也不愿在天做清闲神仙,又一轮激烈的争辩之后,天帝最终答应将玫瑰化作人间的一株玫瑰花,将阿彪化作守护玫瑰花的玫瑰刺,让他们永世相守。就这样,他们经过千百年的繁衍生息,便形成了我们现今所看到的玫瑰,有红色的,紫色的,白色的,粉红色的等等。

这便是那千年的故事,至今,世间的男男女女表达爱意的方式就是赠送玫瑰花,当然玫瑰的妙用还有很多,比如将玫瑰提炼出玫瑰精油,制成洗发水和沐浴露等,而HEALS郝欧斯就是我最钟爱的一个品牌,它的寓意便是:“最恋的人,让爱生死相守。”

或许,我梦中的梦中,我便是那根爱你的刺,用我的生命来护你的周全。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

文/王安庆

现在是早晨七点一刻,距离起床已经四十分钟了。

在这四十分钟里,洗漱完毕,抹上了精华和精油,烧开水喝,还刷了微博和朋友圈,最后,听轻音乐,坐下来写字。

昨晚在睡觉前我就说,明天要写篇文,就叫作《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纪念已经过去的夏天。

该怎么说呢,这个夏天与往常的夏天大同小异,灼热,湿气重,空气里都是被暴晒过的味道,然后就是把头发高高绑起,用勺子挖西瓜吃,还喝很多冰酸奶。夏天当然还少不了吃辣,越热越要吃辣椒,辣得大汗淋漓时往往就是味觉达到了高潮。

夏天当然也要跑步了,傍晚的时候,天色灰暗,在树影婆娑里,在黄色的路灯下,踩着双运动鞋,一边听些音乐,昂首奔跑。跑步时,一切都被我甩在后面,不回头的感觉真好。而我学会朝前看,大概是从跑步时开始。

也有比较开心的事,就是和小弟朝夕相处一个半月,人多半都是这样,不管是同胞关系还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总是越长大越难相聚,而能相聚一起的日子便倍感珍惜。

原本我习惯了一个人住,在和小弟一起的这一个多月,我已然习惯了有他,每天一起做饭吃,一起散步逛超市,然而时间还是过得太快,转眼就到了开学季,送走小弟后我在火车站坐了好一会,说不清那种感觉,就是有深深的不舍却又无能为力。

我讨厌送别的感觉,突然想起好像是梁实秋说的,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时风雨兼程我也去接你,我到现在才更明白这句话。记得进站时小弟最后望了我一眼,那眼神我记得很清楚,他没说什么,他是用眼神在跟我告别,而我,竟也无言以对。

回到家后的好几天我都没法适应,总觉得一个人空落落的,就在昨晚,小弟在QQ上私信我说:没我还习惯不。我轻描淡写答:太无聊了。

我确实很无聊,大概也是颓废的缘故,整个人都有点消极的情绪。我想我还是没缓过来。不过没关系,我还是会整理好所有坏的好的情绪,会昂首阔步,继续向前走。

在夏天结束之前,还在微博上拉黑了好几个熟悉的人,这对我意义重大,我并不是要与这个世界绝交,而是想抽离一种生活,一种依赖朋友圈的生活。以前总是固执的认为好朋友就是一辈子的,我不知道,时间和空间的距离真的能淡化好多东西,刻意的去强调友情就像是刻舟求剑一样,是求而不得的,反而,还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好。当我明白这一点时,还好不算太晚。

关于这个夏天,没什么要说的了。依然心怀慈爱,但愿前方有光。

带着玫瑰去旅行

文/四月

曾经有一次带着玫瑰的旅行,让我永远铭记。那是去年的情人节,我在云南,刚好结束西双版纳州的行程,坐了一天的大巴回到了昆明。天色擦黑儿的昆明街头,夜灯刚刚挑亮。橘色的光线下,看到了街边许多卖玫瑰花的摊儿,红的、黄的、粉的,一朵朵拥挤着,分色放在塑料桶里。

我对身边的爱人说:“今天是情人节,你应该送玫瑰给我。”

爱人说:“别买了,一会儿要赶火车去大理,带着花多麻烦。”“不行,我就要昆明的玫瑰。一辈子说不定就这一次呢。”我执拗地说。“那你自己去买吧,我出钱。”自己买就自己买,只要是我想要的。

卖花人是个中年男人,问我:“要一枝啊还是一束?”“一束吧。”“要什么颜色?”“粉色。”他没有从桶里拿,却从旁边停着的自行车后架筐里抽出了一束,后架筐里还满满的。天呢,有这样卖玫瑰的?跟我们那里的农民卖青菜一样。“多少钱?”“5元。”哇,这么便宜!一束9枝呢。果然是生长鲜花的王国啊。

坐在开往大理的火车上,我抚摸着玫瑰丝绒般的花瓣,嗅着幽幽的花香,心里满是柔情。第一次有了鲜花相伴的旅程,而且是玫瑰。一块游完蝴蝶泉和洱海,我们来到了预订的宾馆。进了房间我忙打开了洗面池上的水管,一天了,玫瑰外边的花瓣因为缺水已经有些打皱了。把花和叶子一块浸在一池清水里,然后寻了房间里的玻璃花瓶,洗净了插上。玫瑰如沐浴后的女子,在黑色的大理石面板上粉嫩娇媚,每每推门看见它,便不由得微笑。

去丽江的时候,它外边的几层花瓣已经剥去,但里边依然细腻光洁,气息幽幽。爱人说:“别拿了,就让它留在大理吧。”“不,我要带它去丽江,让它也看看丽江。”四五个小时后,它和我就站在了丽江的马路上,头顶苍苍白雪的玉龙雪山。

进了宾馆,还是首先找水,浸泡了一会儿,再次剥去它外层的花衣,它明显单薄了,但依然生动顽强,放在临街的窗台上,玉龙雪山就晃动在它的花影后。

离开丽江的时候,它还在窗台上,望着雪山。

一个有玫瑰相伴的旅程,注定是难忘的。深深地怀念它,在又一个情人节到来的时候。

玫瑰,玫瑰

文/和英丽

他焦急地看看表,搓搓冻得发红的手,跺跺发麻的脚。晚上11时50分,他显得有点兴奋,张望着鲜花店,他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终于熬到12时,他大跨步迈进鲜花店,大声说:“老板,我要买一束玫瑰花!”过了12时,情人节就算过完了,老板正打算打烊,听到喊声,诧异地看着他。他得意地说:“情人节过了,你的玫瑰花也该便宜了吧。”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原来几百元一束的玫瑰花他仅花了50元就买到了手,他兴奋地蹦蹦跳跳出了店门。

不是他小气,这个月的工资他都给年老多病的母亲买了药,他省吃减用现在兜里也只剩下这50元了,女朋友贞贞念念叨叨一直希望情人节能收到一大束玫瑰,所以他才想到了这个办法。嘿,别说,还真管用!

他连气都没顾上喘一口,就冲到了贞贞家的楼下。贞贞家住在三楼,仰头看,窗户的灯还亮着,并且还能看见贞贞苗条的身影在窗前晃动,他激动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正想往楼上冲,忽然看见了窗口一束刺眼的玫瑰花,是红玫瑰,很大,很大的一束……

他的激情一下子消失殆尽了,仿佛一下掉进了冰窟里。他的身体有些僵硬,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家里的,本想顺手把玫瑰丢到门口的垃圾桶里,可抬头一看,家里的灯还亮着。15年前,父亲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离世了,漂亮的母亲拒绝了所有男士的追求,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他养活大,如今积劳成疾的母亲落下了一身的毛病。

他推开门,母亲正坐在灯下一边为他缝着开线的衬衣,一边等着他,那花白的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特别刺眼。他的眼睛湿润了,几步跑到母亲的身边跪下,把玫瑰花举到了母亲的面前:“妈,情人节快乐!”母亲吓了一大跳,摸摸他的额头问:“你烧傻了吧,孩子?”

“儿子是妈妈上辈子的情人,我给妈妈送花是应该的,感谢妈妈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

母亲的眼睛红了,她一把将他搂到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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