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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经典文章

喜欢的故事(精选22篇)

在儿时的田野上走过

文/观雨听风

尽管隔几周就回老家一趟,可是真有好几年没到老家的田野上走一走。今年清明节那天午后,因为小孩们去水塘边钓虾,我也觉得无聊,便跟着去摘马兰草,这样,终于在老家的田野上走了半圈。

因为是要摘马兰,视线自然是在脚下,而且心无旁骛。偶尔也抬眼四望,那也是想看一看还有没有旁人在摘。没有。田野里空寂无人。疑惑这金贵的马兰,为何竟无人问津。当然也因此庆幸,我还能在故乡摘到这硕大鲜嫩的马兰。心里这样想,手底下也就挑挑捡捡,走到这叫木莲墩的地方来了。

这时心里不觉一惊,原来这田野竟会给我很小的感觉。在我一贯的印象里,老家的田野可是旷大的,辛苦的呀。

我想起了八岁那年,一路泥泞,跟着大人去石头湖--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那个水塘为什么叫这个名--那一路走得是那么辛苦,那路是那么漫长。“读书人,不要慌,走慢些。”一路上有人说,还有人考我:“一点一横长,一撇到西洋……”口里和大人们应付着,一双小脚拼了命地追。那时,这条路很长呀。可是,现在它就在眼前,一条并不可怕的阡陌小路。那时,我就在石头湖边上的水田里学会了插秧,并且得到了村里能人增水的称赞。现在我看到那陇田,感觉挺怪,如果要踏过去,分把两分钟的时间。我现在就在它的身边了。

石头湖过去一点,那边有一条水渠,水渠从田野中间穿过,水源在上头的杨家塘水库。杨家塘绿树绕村,依山而居,是一个非常的村庄。记忆中的杨家塘似乎也要比眼前这个村子远很多呢。还记得我读小学,大概是二三年级的时候吧,曾和一个姓徐的同学在杨家塘水库坝下摔跤。同学的名已经不记得了,还记得我们摔到水田里泥人的样子。想起来好笑又心酸。

那些时候在这条水渠边跑上跑下的记忆真不想忆及。我爸教我做人要讲道理,可偏许多大人小孩都不讲道理,明明你放上了水,大家这头分好,到另一处讲好分好,回头分好的地方又被人拦了,到下头,下头又被人扒掉了。那时我需要站在太阳底下某个地方看着那一条长长的水路,看到有人靠近某个地方,就要赶紧冲过去看,又要和人磨嘴皮子。那一个田野啊,太大了呀。腿酸。

等到我稍大一点,我更喜欢晚上来守水。一个是因为白天太阳太毒,一个是因为晚上守水大家似乎也更愿意守规则。而且,小时候我好像并不怕蚊子似的。那时一个夏天,白天晚上我不知道要在这条水渠上下跑多少趟啊,白天当然还要照样下田。老家的乡亲忙在水上。当然有时也能从水事里找到乐子。我们的家乡有十一个水塘,间隔分布着,春天蓄满了水,到缺水期,就起作用了。可我们这些孩子喜欢的是夜晚里踩踏着翻车的乐趣,我们喜欢飞车的感觉。如果有大人和我们一块搭伙,我们就会把他挂在横梁上。我们喜欢这种感觉。大人一边笑,一边也拉下脸:“均匀一些,爱惜家什。”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一群兄弟和伙伴通宵达旦地踩翻车,因为守水路实在要点无赖的精神,那比那条水渠的长度可长多了,我走不到那头去。

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在徐邱塘那里翻水,水塘上来的第一丘田就是我家的,然后过别人两家,又是我家的田,再过去三家,又是我家两丘田。所以常踩翻车要翻那几丘田的水,一翻就是两天以上。真不知道当时爸爸他们怎么就那么坚强,几十年都那样种田,他们坚持下来了,没听他们骂过天骂过地。

我的目光停留在徐邱塘,我还认得出那些我们家的水田。我似乎还能看到那个九岁的小男孩走脸上的痛苦表情,他肩上挑着两把稻草把,是那稻草压得他的腰痛,压得他肩上的皮红肿了破了手托着棍子托麻了拧伤了,这些感觉发散到他的脸部了。“该死的,怎么还走不到家呀。”他恨恨地说,当时他就发狠说,他以后一定不种田。

不过,在他长大的过程中,是不能拒绝挑担的。他后来逐渐长大,肩上稻谷呀变得半箩筐变成满箩筐,稻草由矮变成了两座山。他不怕挑稻谷,那痛习惯了,反而在痛后变得有些快乐。他怕挑稻草,特别热,但又怕风,微风一阵,他会被牵到水田里去,稻草沾上水,更难把握了,而且,他要被这两座大山压垮。那时,那条路多么漫长!

可是,现在那条条小路还在眼前,是那么短。

那时,爸爸经常把他的担子先挑到家,然后回头来接过我担子。几个哥哥也都经常回头来接我的担子。那时一下子空着肩,真的轻松愉快。

现在,我已经不用在老家挑担了。想起这些,都是温馨。我的家乡,这小小的田野啊,当我发现你其实不大的时候,我的感动却更多啊,我亲爱的家乡。而且,我更深深怀念我的父亲母亲,辛劳了一辈子的父母。

花痴老方

文/杨向群

老方是我十几年的同事,我是她的铁粉。老方有个公号叫“拾花行”,最近又出了本新书《花有信,等风来》,是其公号的结晶,写的都是花,画的都是花,她就是个地道的花痴。书自然是典型的老方范儿:简洁,唯美,雅致。文如是,图如是,版式装帧也是她的风格。她以中国二十四节气为经,以四季花草荣枯渐变为纬,用人物植物故事点缀交织,锦心绣文,成就了一幅可细品的锦绣长卷。

老方是个编辑,别看是低调的工作狂,却干得风生水起。自大学毕业后,她就在专业领域的核心岗位工作,俯首潜心“为人作嫁”,挖掘了很多优秀作者,编辑了无数好书,完成了各级重大项目,几代中小学生的语文课本均经她的手眼确认。就这样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获得了全国出版行业“劳动模范”的殊荣。

但这一切都影响不了她要做一个花痴。可以说,对于她,“劳动模范”的称谓,赶不上“花痴”的称号让她更在意,更得意。

对于花,她是专注且沉浸其中,达到忘我的程度,这才叫花痴。有一次买了一把南瓜花,择梗茎上的筋,竟像侍弄丝线般,撕了两三个小时。南瓜花,也是花啊,花痴,花痴,她就是这样痴,痴心的过程,就是享受的过程,就是花我为一的过程。

和老方同事这么多年,她的文艺范儿,很配她花痴的特点,两者相得益彰。喜欢穿非黑即白的棉麻长裙,工作卡座上插几枝枯莲蓬,摆放自己青春妙龄的照片,女儿的手绘画,中间一块留白,才是她伏案的工作场所,这是她的另一座花圃。

她喜欢把冬瓜瓤做成杨梅模样的美食,在人造冰块嗞嗞冒气的仙境里聚餐,找山下的青砖瓦屋原木桌椅跟朋友喝茶,拍照前撩撩头发补补口红。当然,她更喜欢领着大家,或跟着朋友一起尽情探花,疯狂拍照,然后回家画花,写花,莳弄她花园芬芳四溢一般的公号;最后,退休了,有时间了,有了这本书。

我家楼下有个池塘,不大。每年入夏,荷叶冒尖、伸展、出苞、开花,翠鸟和红耳鹎在花叶间上下嬉戏,看见晨光和夕阳映照着红花绿叶的水面和小白桥……我常想:要是老方住在这里,一定能捕捉许多好看灵动的画面,写下不经意间融会古今和她心情的妙文。她怎么能放过这一片美妙的荷花呢?

一次跟同事聚会,老方并不在座,大家惊叹她公号“拾花行”的文字之清新,配图之怡人,某位老总忽然说,难得她始终保持一颗少女心。真是点睛之论。这就是她的文字和镜头还有她的画的魅力之源吧。

喜欢否决的阿姨

文/陈小莉

作为家居清洁专业人员,阿芬初来乍到,一番实地考察后,问我:“你自己不擦玻璃的?”亮着一双眼睛奇怪地看我。

我老实交代,拖地抹台是有的,可别指望我擦窗户玻璃,因为,擦十多层楼高的窗玻璃,高空作业,还要不要小命?

“这不行,一定得擦!你看看多脏!”被她一说,我头回认真看去:还真是张张花脸。

“那怎么办?高空作业耶!”

“哪里要去窗外做?用一对专用的刮子,在窗户里刮,两面都干净了。”既是这样,那我赶紧去超市买专用刮子呗。

“你买?你不懂,一买肯定是贵。奶奶家有现成的,也是我给买的,又便宜又好用,就用她家的。”她为对门奶奶家做清洁,已有多年。

自此,阿芬每周来我家清洁一次。

家里装新空调时,于墙体钻孔要用水。阳台没安水龙头,师傅用一根长长的软管,从厨房引水过来。师傅心粗,将泥沙俱下的浊水,冲得整个客厅都是。这个清洁工程有点大,便临时给阿芬电话,请她加一次清洁。

阿芬正好有半日空闲,只是,没准备出工的盒饭。我说,不用带饭,同我一起,简单煮面吃。她又说这个点过来,不够擦窗玻璃的时间的。我说,窗玻璃一次不擦不碍事的。她便风风火火赶过来。

见又黑又瘦的她,一桶一桶提水冲阳台,牙咬咬的,想起装空调的师傅用长软管接水,便说,改日我去五金店买条软管回来。她放下水桶,操着广西口音的生硬普通话,瞪着我说:“从厨房接到阳台,得多长的管,花多少的钱?!而且,用不了多久,管子就老化没用了。别买,提几桶水有什么!”我自以为是的妙法,一到她这儿,立刻被否决。

我说:“你做得差不多时,告诉我,我去煮面。”“哪有那么快?煮面那么简单,急什么!”她一面做一面回答。

她并没比往次清洁少哪一道工序,这时正用刮子刮窗玻璃,喊我:“可以烧水煮面了,不然面太热吃不下。”我知道她还要赶下一家,便忙起身烧水,同时取了少许肉和一根胡萝卜,准备炒个菜下面。

她经过厨房时瞅了一眼:“不就煮点面,还炒什么菜?”又想否决。我笑笑,不理她。

我们一起吃面。想起过段时间,有位岁数偏大的亲戚要来小住,我上班离家远,中午不回来,得找个钟点工做午餐。我知道她们一道出来做事的老乡不少,便让她帮我打听。

“老人有多老?”她总是直奔问题的核心。我说70多,生活能自理。

“对门爷爷奶奶都八九十了,都是自己做饭吃,70多岁有什么!你早点起来,买好菜,简单做点,老人家中午热一热,简单吃点现成的,晚上你回来再做。请什么钟点工!”她虽笑笑着说,可不知是不是普通话太生硬,总觉得每句话都在投反对票。我也不转弯:“这样的钟点工,要多少钱?”

“人家每天来煮饭做清洁,半天时间就没了,不能去别家做了,至少得2000元一个月,而且你又不请长期的,没人干的。”果然很了解行情。“2000元,你一个月的伙食都够了,为什么要浪费这个冤枉钱?”她又投反对票了。不但如此,她干脆又加一句:“你又不是有钱人,还要供孩子读书。”

听她这算盘一打,我乐了。

她见我笑,以为说错了,赶紧补充:“我不是说你没钱,我是说——”不等她说明白,她也说不明白,便大笑着截了她的话:“还不就是说我没钱!”她见我并未见怪,也一笑,不再解释。

急着赶去下一家,她想起一句话来,边换鞋,边用比平时更生硬的普通话交代我:“你用不着一周做一次清洁,费钱。从下次起,隔一周做一次。”不待我说什么,她人已经关进了电梯,下楼了。

唉,摊上个反对派的阿姨,有什么办法?

喜欢只能默默

文/幽幽隐者梦

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隔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喜欢你!

——题记

心,是一块篆刻伤痕的幕,多少惆怅和痛苦,在一个个深邃的夜里播演着,多少温柔在冷酷中冰封;多少挣扎在彷徨中心死;多少希望化为灰烬湮灭在迷茫里;那曾经的承诺终于化着纸碎飘散在空中如雪纷飞!在那花红柳绿、草长莺飞的季节,肥了绿瘦了红!

在那段孤寂的时光里,好奇的来到那喧嚣、嘈杂的红尘长河上。孤帆一叶浮浮沉沉,观看着、希冀着……但那万千斑斓却让人乏味,在失望中,扬帆离尘,经转角,那不张扬的耀眼,那俊朗的脸,写着气度不凡与轩宇,惊喜: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我流连于此,徘徊在你左右,思量着是否留下印迹?终于无法抗拒吸引,鼓足我生平唯一主动的勇气;轻叩门扉留芳作印,若君有闻望寻迹而来……夜,静蔼、氲氤,疏雨潇潇,菱荇花香风淡淡,我陶醉、陶醉在这独好风景里,无心睡眠……

时钟划过黑夜来到清晨,你为我打开了大门,我颤抖、雀跃的心似乎不属于我;但在你淡然平静的迎接中激降,骨子里的高傲与自尊在无言中,有些许受挫;但我知道,你是我三千年修来的眷顾。失望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期待过、因为喜欢过,虽然有些隐痛但也幸福!不是所有的相遇都会缔造传奇……不过,从此结了一段尘缘,从此撩动我无尽的思绪,重新执起弃之已久的墨印,在心灵单身的时光里,放飞我不羁的思绪,挥洒我翰海诗情,在纸墨间欢笑、忧伤……我没有勇气再前一步,说出我喜欢你,也不舍退后一步,说不认识你……

我知道,有些道理,如风,它是属于浩瀚苍穹、大海、百川、林木、花草、万物生灵、可以人人万众,唯独我不能紧握手中!

风华滑过指尖,残忆流年,撕开斑驳岁月,只叹红颜易老。曾经几何,那攀云梯未达者众,今,己为云、梯不达,昔我者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但,为你悲凉着温暖,因,唯独你点燃了我的光……

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非同也,我宁愿远远的仰望,宁愿将淡淡的忧、深藏于心;宁愿你不知我情倾于你……知道你穿梭于城市与城市的直线距离上,知道你有时心情糟糕;知道你忙碌着你的快乐;知道在街角的咖啡屋有你的身影;知道你就在我不远处,微风飘来,一阵淡淡的幽香那是你的味道!但,我只能默默地为你祈祷,愿你快乐幸福!默默的凝望那有你的方向,希望在夜静阑珊时,让清风带路;踏月而去,在你凡尘梦醉时,轻抚你疲惫的脸庞,灵魂深情相拥,告诉你我的迷恋……

你似乎微觉我的真情与温婉;用文字开解着我,你似乎知道:在复返的青春里,若遇见,你不曾鲜花簇拥;我不曾林中徘徊;等待,只为与你相遇;在灯下,在芳香的夜晚;在辗转的思绪里!为你而吟……知否?天地明月恒静答我问!你好像从未来过,又好像还在;也许今生与你河两岸,那只为来世,君当磐石;我作蒲苇!

何处繁华笙歌落,斜倚云端难掩寂寞,为你那是一种幸福;由他人空笑我!人的一生总要为一个人、一件事、疯狂一次;而你就是那个人!但,我疯已逝,还是来世吧?今生已风姿不存;只有无尽的烦忧,谁将烟焚散,散,那纵横的牵绊?等待来生!我将清玉冰洁锁在轮回里绽出完美!

有一种隐忍其实是蕴藏着力量,有一种静默是惊天的告白……今夜,白纱如雪,梦萦千回,青烟里,凋零了满庭落花,满攒的期待、感思,纷飞了无尽的情话;相遇无言!不是终,你的儒雅、非凡,是我生生世世、痴痴眷眷的恋歌!但,无奈、却无悔……

喜欢,只能默默!对你永远有着一份期待和盼望……

梦里,花落知多少

文/雨袂独舞

孑立于瘦风途经的路口,妍的长发再飘不起诗意的温柔。或许,人生的悲哀不是陌世相隔,而是彼此明白相爱时却再不能回头。

——题记

[1]

妍和源是同村人,他们俩人的家距离不到半里路。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妍和源一直是同班同学,源是班长,妍是副班长,俩人学习成绩几乎不分上下,很多时候,他和她会并列第一。

在妍的记忆里,源从来都是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模样,源的样子几乎影响了妍一生对男人的审美观念。

妍应该算是早熟的。五年级的时候,妍忽然发现自己莫明地深深喜欢上了源,只是,妍虽芳心暗许,内心波澜起伏,但表面上对待源还是一如往昔,所以源从不曾将妍的内心秘密看破。

妍和源俩家离学校不远,上学、放学他们走的是同一条乡间泥路。

从五年级开始,无论上学,还是放学,妍都选择走在源的后面。雨天,妍会把自己的脚踩在源留下的脚印里,阴、晴天,妍会在源身后悄悄学源走路的模样,每当发现源回头的时候,妍就赶紧复原回自己的走路姿势。

在路上,妍还喜欢做另外一件事,很多时候,她,或是折一小枝柳枝,或是拔一棵小草,然后把柳叶或是小草叶一片一片撕扯下来,在撕扯的同时,妍会默默地交替念叨“源喜欢妍”、“源不喜欢妍”……每次必须是最后一片叶子代表“源喜欢妍”妍才肯罢休,否则,妍一定会再找新的柳枝,或是小草,从头再来一遍。

那时,于妍每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与源同路行,即使雨天,妍的心空照样有明媚一片。

从五年级到高中毕业,有一首纯情的歌无数次在妍的心、梦里辗转低回……

如今,妍已记不清那时发生的很多很多事,妍只清楚地记得那时源的双眸澄澈明净,源的背影如诗、如画,那时的天空总是很蓝,很蓝。

[2]

在学校宣传栏的橱窗里,妍和源的名字经常并排在一起,那时妍时常会一个人流连、伫立在那橱窗前,傻傻地盯着自己和源的名字看,看着,看着,妍,忍不住偷偷地笑……

原本高考的时候妍的父母希望妍报考金融学院,而妍在源最要好的朋友峰那里打听到源打算将来从医,因此妍在志愿表上毫不犹豫地填写上西安医科大学,最后,妍如愿以偿拿到了西安医科大学的通知书,而源却进入了西安金融学院。

妍的心里一度失落无限。

从此,妍和源很少遇见。

因为怕羞,后来妍每次看见源,要么绕道而行,要么就是把头转向一侧,装作没看见,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让妍纳闷的是,大学四年期间,即使在路上遇见源,源也从不跟自己打招呼,俩人似乎很有默契,每次都是无声地擦肩而过,只是俩人反方向行走后,在妍有意回头时,十有八九源也正回眸……

[3]

也许是因为妍长得清纯可爱,也许是因为妍冰雪聪明,大学里追妍的男生特别多,但,妍从不给任何人机会,因为妍的心里,梦里只有一个人。

在大学里,妍做很多事都是有始无终,惟有一件事妍从不愿耽误,那就是每天临睡前妍会把自己的心语写在一张彩纸上,然后小心地折叠成星星,储存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罐内,那时妍只期待将来有机会把满满的一罐星星亲手递到源的手里。

当妍看到自己的同学成双结对出入时,妍总是会悄悄躲在一个隐秘的校园角落,斟一杯烈酒,让整个寂寞醉成一醉方休。

尽管许多时候妍也感觉寂寞和失落,眼光深处总有一抹空蒙的烟霭,但是,因为妍闻说源也始终是独身一人,所以妍在素笺上画出了苏堤的花红柳绿,画出了西湖烟波里的一叶小舟,在独我的世界里,固守着最初的心性和纯情。

[4]

大学毕业分配工作后,妍和源平时各自住在自己的工作单位,俩人只有放长假时才回家,因此妍和源遇见的机会越来越少。

其实,工作后妍从来不曾放弃过等待,可是,源始终没有任何表示,而妍的父母毕竟是乡村传统人,于是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28岁的妍仓促地相亲,定亲,嫁往异乡。

在妍婚后一年左右,源也在父母逼迫下成了家。

风起云涌处,妍的柔情和梦想散落了一地……

妍和源婚后都不太幸福。

日子,就这样淡淡地、缓缓地流过。

当落寞惆怅了昨日的风景,妍的心情再回不到杨柳风轻的日子。

从此,妍把关于对源的一切回忆和幻想全部封存,不再轻易触及,因为妍知道,所有往事都已化作一缕云烟,渐行渐远。

接下来的岁月,妍依然有梦,只是妍的梦里多了一声叹息。

[5]

妍32岁那年的夏天,妍和源俩人在车站遇见,但是,妍望见源以后没有靠近,而是选择在三十米开外处安静地站着……

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变,之前还是烈日炎炎,忽然间,天空乌云翻滚,雨,很快倾斜而下,而且越下越大。

妍有伞,而源没带,车站上除了站牌什么都没有,妍当时很想走过去与源共撑一把伞,但女人的矜持最终让妍打消了冒出的念头,大约五、六分钟后,浑身湿透的源飞快地来到妍的跟前。

“妍,让我借你伞避一下雨,好吗?”

“嗯”,妍,轻声回答。

伞下,两人的脸几乎同时红了……接着,有两三分钟尴尬的沉默。

第一次,妍和源靠得如此的近。那一刻,妍闻到了她曾经一直深深渴望的气息。

“妍,你,还好吗?”源打破了沉默。

“嗯,还算可以吧!”

“其实——其实——我,我——很想——”源因为紧张说话突然结巴起来。

“源,你想说什么?”妍微笑着看着源。

“哦,妍,其实我很想问你,为什么我当初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却始终没有回应?”

“你说什么啊?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你喜欢我?”

“在高二的时候,你不是问我借过一本《红楼梦》么,你有没有看到书中夹着的一张小纸条?”

“没有啊!因为我自己也有《红楼梦》的书,所以,借了以后我几乎没有翻动。

“那你借书干什么?”源,一脸疑惑。

“当时,我是因为——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喜欢你,也因为喜欢那书封面上你写的那首诗,所以才问你借,后来我骗你说是不小心弄丢了,其实是我想留下那本书。”

“也许是天意吧!妍,你不知道我当初见你没反应我有多失望,我以为你对我没感觉呢。”

“唉!”妍在心中深深叹了口气。

“妍,汽车马上就要来了,你能不能一小时后再乘车?我还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嗯,好”妍,点了点头。

“妍,你知道吗?曾经我喜欢上你以后,我为你做过很多傻事:无数次,我站在空旷的田野里对着天空大声喊:“妍,我喜欢你!”;无数次,我在芦苇叶上用圆珠笔写下“我喜欢妍!”然后,我把芦苇折成小船,任其在小河中漂流,那时我一直幻想着你能把我放逐的“小船”轻轻打捞起;无数次,我在自己的大学校园点歌台为你点歌,尽管明明知道你听不到,但我还是坚持。当初我本打算学医,后来我是因为听说你要报考金融学院,所以我改变了主意,谁知你最后报考的却是医科大学。唉!也许是天意吧!今生注定你我要错过……”

静静聆听着源的诉说,妍的心越来越紧,越来越痛。

“真的是天意吧!曾经,我也为你做过很多很多傻事。”

……

“遗憾的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你那时对此却一无所知。源,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这一步的距离,如今,却是遥不可及。”

[6]

临别时,源含着泪深情地注视着妍的双眸,轻声道:“妍,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深深的拥抱?”

多么迟的一个拥抱啊!妍的泪,无声地滑落,滑落……

妍要搭乘的汽车来了,源扶着妍上车,就在汽车关门的瞬间,源飞速跳下了车。

妍看到源站在雨中,两手做成心的形状,接着,妍听到源的声音:“妍,你多保重!”

那一刻,妍终于深刻地领悟:世上,有一种心痛叫作无奈,有一种距离叫作永远。

再回首,妍的眼前已一片模糊……

青涩爱情

文/韩日?青春

初中时,他和她都只有14岁。她一直默默地喜欢他。年少的他正处于众星捧月之中。她不敢向他表白,就连一个暗示也不敢。每次她看到他和他的女友走在一起,她都会露出一副笑脸。但她的内心是多么的难受。男生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能感受到身边的哪个女生喜欢他。有时,他会主动跟她一起玩,甚至故意惹她生气。因为他喜欢被她打的感觉。他多希望有一天她会主动说出她喜欢他。有一次,他把她打哭了。当时,他不知所措。他看到她哭的表情,很伤心。这就是他对她最深的回忆。

学校的时光总是短暂,并且充满了变化。初二时,她转到了别的学校。他并没有想到此后5年,都没有再见到她。初三,他就和他的女友分手了。经过很多次恋爱后,他才发现没有恋爱的生活是多么的寂寞。不久,他和别的班的女生走到了一起,并陷入了爱河之中。他万万没想到完美背后隐藏着危机。他第一次被女生甩了。那段时间,他伤心到了极点。很多时候,他都会不知不觉地大哭起来。在哭泣中,他想到了转学的她。他多么期望她还在等着他。母亲是家庭的避风港。他经常都是一个人睡。那段时间,他一直和母亲睡在一起。母亲看出了他的心思,不断地安慰和教导他。最终,他在艰难中迈入了理想的高中。

高中的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呆坐在座位上。他本以为过上了自己的生活。有一天,他的前女友找到了他。处在犹豫中的他,违背了内心的意愿,接受了前女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她和他的女友在同一所学校。此时,他不想再去打搅她。他希望高考后,再去弥补以前的过错。不久,他的女友转到了他的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他并不喜欢他的女友。他的女友也渐渐地发现了。最终,他的女友主动跟他提出了分手。分手后,他顿时感到身上的沉重包袱终于卸下来了。在高中,他一直没有和别的女生谈恋爱。就是为了高考后,可以和她再续前缘。

人生就是充满着错过和相遇。她转学后,心里很难受。她后悔当初没有向她喜欢的男生表白。她在痛苦中度过了初中。在高中,刚好有一个同班男生追她。她再次想起了无情的他。最终,她选择了放弃他。刚开始,她并不喜欢这个同班男生。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她和她的同班男生产生了感情。慢慢地她忘记了以前的他。高考后,她和她的男友考上了同一所学校,并且在一个班。而他并不知道,他一直想联系上她,但始终缺少联系方式。他开始后悔当初的轻率,但他仍相信她不会喜欢上别的男生。

大一寒假,他主动举办了初中聚会。在一个同学那,他要到了她的QQ号。欣喜之中的他立即加上了她的QQ。在聊天中,他告诉了她聚会的时间,并表达了他是多么希望她能到场。刚好她在打寒假工,很难赶回来。幸运的是聚会被推迟了。她也很想见到他,于是答应了他,提前结束了寒假工。在聚会的前一天,他一直想着明天怎样可以吸引她。他很大胆的向他哥哥借了一套新西服。晚上他不停地想着见到她的情形,很晚才进入梦乡。早上一醒,天空中下着大雪,并伴有大风。最终,他没有选择穿西服,还是穿上了自己的小棉袄。大清早,连饭都没有吃,他就来到了集合地点。陆陆续续同学都到了,唯独缺少她。在此期间,他给她打了很多电话,但每次都没人接。在焦急中,他接到了她的电话。她骑着电瓶车到了。当时刚好他身边有一个男同学也骑着电瓶车。他并没有掩饰自己的喜悦之情,主动坐上了她的车。此时,天空中依然下着大雪,刮着狂风。他给她戴上帽子,并用双手捂着帽子。深怕大风把雪吹到她的脸上。一路上,他很想从后面抱住她。但始终没有勇气。不久,他们到了饭店。他一直跟在她后面,尽管她不停地数落他,但他心里仍然很高兴。他不想让她感到孤独。在吃饭时,他主动坐在她的旁边。他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但他今天确实开心。主动向自己心爱的她敬酒。他知道今天将成为他一生中美好的回忆。饭后,她告诉他家里有事提前回去。他多么不想让她走,一直努力挽留。其实,他很想和她一起回去,并完成之前没有完成的拥抱。因为他还要忙饭后的一些事,很不情愿的让她先回去了。

走后,他一直在想,过几天单独把她约出来。并倾诉他是多么的爱她。在一个夜晚,他们用QQ聊着天。他故意问她:是不是一个人睡在床上”?她回答说:“是”。他紧接着说:“有一天他会和她睡在一起”。但她回答说:“不会的,我有男友了”。顿时,他的心跌到了谷底。他多希望这不是真的,这是骗他的。于是,他继续套着她的话。直到她说出她和她的男友相爱3年了,并且到大学仍在一个班。此时,他感到自己失去了一切。现在,他只希望约她出来,表述他以前的过错。也许这就是天意,注定他们有缘无份。他知道今生错过了她。他希望通过用行动来弥补以前他对她的冷漠。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不会再错过她。现在,他默默祝福她永远幸福!

作者:追月 QQ1215435408

老伴做的丸子汤

文/安淑媛

原来我们这个热热闹闹的五口之家,随着三个儿女日渐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各自有了自己的小家,我们老两口也加入了“空巢”行列。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我们进入古稀之年,很快又奔八十去了。幸好我们的身体还算差强人意,能看书、能唱歌,还能自己买菜做饭,生活完全自理,日子过得倒也悠闲自在。

有一天中午,我和老伴商量:“今天咱们吃大米饭吧?”老伴一听立刻同意:“好!我做丸子汤,又是菜又是汤,一举两得!”

老伴平时制作了许多菜谱卡片,那是他长期细心积累的成果。退休后的老伴喜欢唱歌,喜欢收看体育台的比赛节目,还喜欢收看“天天饮食”和“省钱大比拼”等栏目,看到电视上介绍一些比较喜欢的家常菜做法就会记下来,做成卡片,然后就自己学着做。比如炒西葫芦吧,他按照卡片上的方法,不用葱蒜,不用酱油,只用适量的盐和白糖,少量的食油就能做出美味的西红柿炒西葫芦。

今天要做丸子汤了,老伴又找出了他的“宝典”——菜谱卡片。老伴是个循规蹈矩的人,退休前在工作中一丝不苟,退休了在家炒菜同样也一丝不苟,卡片上怎么记他就怎么操作。先把调好味的肉馅里加上蛋清调匀,再在煤气灶上坐开水,把肉馅用小勺和筷子团成小丸子汆入开水,熟了捞出放在碗里。我站在一边看他操作,只见他不紧不慢,一点一点地撇去锅中水面上的浮沫,是那么耐心。我就想:过去总觉得他干活爱磨叽,现在看来,人家这才是慢工出细活呢!

丸子汤做好了,不仅有丸子,有黄瓜片,还有蛋花,上面飘着几片绿绿的芫荽叶子,有荤有素营养全面;喝一口汤,清淡鲜美,十分可口。这顿中午饭吃得,惬意极了。

阿静——我曾喜欢的女子

文/终离落

<一>

我喜欢姚阿静这件事情,是我周围朋友都知道的。但这种喜欢,不参杂任何一丝污垢,更不会超出友谊既定的界限。

初中第一次看见阿静的时候,正是秋凉季节。那一天,她着一件白色V领的衬衣,穿一条纯蓝色的牛仔裤,再配上一双浅粉色的跑鞋,背上一个咖啡色的书包,路径我的身旁,然后去往另一边小树林里的石桌处,将书包放在凳子上,从书包里抽出几本书放在桌子上,慢慢地翻阅。

而我当时正在和一群男女嬉笑打闹,所以看见阿静这样爱学习的女子,有些意外。于是冲着身边的人调侃道:“瞧人家多爱学习,再看看你们,一群贪玩的痞子。”

听了我的话,他们愤愤不平了,于是不管场合,冲着我的头发一顿蹂躏,期间,他们嘴里振振有词道,“啧啧,阿媛,我们要是痞子,你就是痞子中的痞子,完全是一匹脱缰的野马。”

突然,我变得无话可说。因为,我在班里,的确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人,起码,在同学的眼里,我压根就是一个和“三好学生”绝缘的物种。

<二>

第二次遇见阿静的时候,是在我家院子里的小伙伴的父亲的宴客会上,因为阿静的父亲和我小伙伴的父亲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阿静他们一家子自然在宾客名单上。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我们很凑巧地坐在一张桌子上。彼时,她依偎在***妈的旁边,安静地坐在那里,不东张西望,不开口说话,显得客客气气。而我随意的姿态,则引来我妈妈的怒视。

于是我悄悄地与妈妈私语,“妈,对面的那个女孩是我们学校的,我看见过她。”

我妈说,“既然是你的同学,你怎么不给人家打个招呼,不懂礼貌。”

我眼光瞥了下阿静,对妈妈又说,“关键她不认识我。”

就在我话刚说完,我妈便对着对面的阿静说,“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也在中心学校读书?我女儿说她见过你。”

那一刻,我有种想钻地缝的冲动。于是,我只好冲着阿静赔笑道,“你好,我叫张媛媛,和你一个学校,之前见过你,你很爱学习哟1

阿静则显得较为羞涩,稍后淡淡一笑,”你好,我叫姚静。“

或许是因为我平时太过张扬,太过于融入喧闹的气氛中,突然遇见一个和我性子全然不同的人,会觉得有趣。因而,自然而然就被她身上自然流露的娴静,以及淳朴的气息吸引。

<三>

因了前两次的相遇,和她做朋友的想法愈来愈凸显。但是,因为那时没手机,她又没有QQ,再加上,即便在一个学校,碰见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这让我们没有很好地联系。

所以,我以为我会抱着这个遗憾就这样继续开启我的人生之旅。但终究苍天垂怜,我们很有缘地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也在那里,很有缘地遇见。

那时,她依旧一身简单大方的装束,依旧给人一种淡淡的却又不乏温暖的感觉。

我想,既然还能再遇,我便再也不会错过与她做好朋友了。

<四>

与我同考上一所高中的熟人其实有很多,但那仅仅是熟人,并不算是好朋友。而阿静,则不同了,她有让我将她引为知己的魔力。

那么,也许是因为还是有些志趣相投的缘故,也许也是因为我和她一样,同样愤世嫉俗,同样也可以随遇而安,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成为好朋友之后,我们相互为对方改变了许多。我肯跟着她一起温习功课,肯让她给我补习,肯听她对我这样那样建议,也肯为她唱歌。而她,肯逐渐改变自己安静的性格,去融入我的朋友圈子,陪我四处玩耍,也肯不顾形象地,与我在学校,在街上张牙舞爪。

我曾问过她,”阿静,你这个好学生,不怕被我带坏吗?“

阿静却猛敲我的脑袋,笑吟吟地说,”蠢货,我会这么轻易被你带坏?我只是被你解放天性而已,我也渴望有人陪在我的身边,我也不想一直做个乖乖女。谢谢你,阿媛,我很快乐1

自此,我和阿静相处很融洽,或是打打闹闹,或是同处在一个房间各自默默地做着各自的事情,都觉得很幸福。

<五>

和阿静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学会了依赖。

而她比我略微成熟点,比我想得多一些,比我更懂得照顾自己。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我都会黏着她,让她陪我一起。甚至,很多时候,我要做某件事情的决定时,都会听她的。

我想,这说得好听点,是我依赖她,说得难听点,是我缺乏主见。但无论是好是坏,我都接受,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是没有压力的,是可以释放自己的,可以很简简单单的。

<六>

随着四季轮回的变迁,我想,每一份感情都会经历一个波动的过程,期间,有乐,有愁,有笑,有泪。

我记得,那是高三下学期时的某一个周日的雨天,我撑着一把雨伞,按照往常惯例一般,站在通往德阳的小路口,等阿静与我汇合。可是足足等了有一个小时,也不见阿静的身影。后来,雨势越来越大,实在是无可奈何之下,我打了个电话问她多久能到,她说不足半个小时,于是,我只好再等上半个小时,但还是没见人来。看着公车一次次地在我眼前滑过,终于给她发了条短信,便上了车。而偏偏不凑巧的是,在车子刚走的五分钟后,阿静来了,却是和我错过了。

到了学校之后,晚上和阿静在走廊不期而遇。尽管当时我满腹歉意,满口道歉,但阿静却用一副不再相信我的眼神瞥了我一眼,我知道,她在责怪我,责怪我终究没有等到她。

此后,我尝试放低姿态,我认错,却再也换不回她对我的信任。

终究,我带着我的薄凉,不再去找她,更抵触他们在我耳边提起她的名字,问起她的话。

终究还是在渐行渐远,终究偶然撞见,也无话,只是默然!

<七>

高考过后,我去了武汉上学,而她,却并没有打算读书,这也是我大一上学期放寒假回来才得知的。

那时,我其实有想过改变她的想法,但是当我在键盘上打了长长的一串文字过去之后,所回复我的仅是一句,不想读书,很累。

于是,我知道,我不能妄图强加她不想要的,她有她自己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后来,听说她相亲了,而她所相亲的对象,我竟然也有过一面之缘。

再后来,她结婚了,只是我却在另一个城市,不能出席。

<八>

三年在外求学的日子,其实很孤单,会常常留恋从前拥有过的温暖,可是当幡然醒悟的时候,发现好多温暖都不再的时候,才会觉得,不懂得珍惜的遗憾。

终究时过境迁之后,我懂得了释然,也懂得了怎样淡淡的想念,不再执念旧时的美好岁月。

而此次放暑假回来,在院子里的小伙伴请吃状元酒的宴会上,我再次看见了阿静,她依旧一身简单大方的装束,娴静地坐在另一张桌子边,只是不同的是,此刻的她,怀有八个月的身孕。

于是,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温暖地笑着对她说了一句,“阿静,别来无恙!恭喜你,要当准妈妈了1

而阿静也笑着回以我一句”好久不见“,我清晰地看见,阿静的脸上,洋溢的是幸福的微笑。

最终,彼此相视而笑,再也没有别扭,没有什么隔阂,只是,却只能够淡淡。

2013.8.24.

/ 终离落

啼血的千层底

文/杨建国

她喜欢靠在他胸膛,听他指点星河。说什么没有多少记忆,只知道她的情已穿透胸膛,停在他心里。那时蛐蛐醉在草丛,草丛醉在蛐蛐的呤唱中。她喜欢双手托着腮,靠在他腿上静坐着,听他用竹笛吹一双蝴蝶相恋的曲子。吹什么真的不经意,只知道她的心已醉在笛音中。那时星星在月亮怀里,他们在星星眼里。

他喜欢她用手当尺,量他脚掌时的感觉,那是久违的母亲般的轻抚。幸福睡在他梦里,甜美填满她心间。她把一生的爱恋,都做成一双绣有白杜鹃花的千层底,羞涩地连同自己一起塞进他怀里……

贫穷不是罪过,但贫穷是一个牢笼,是一把枷锁。为了对她的承诺,他怀里揣着那双千层底,毅然踏上去往异乡的客轮。两年过去,生活赠给他的不过是草房变瓦房。而她势利的父母,早已看上村长家的三层洋楼……

就在她结婚的当日,他怀揣着那双千层底,站在他们欣赏星河醉倒笛音的崖顶。吹完那首一双蝴蝶相恋的曲子,然后如同蝴蝶一般飘下悬崖。闻讯赶来的她,抚摸着那张曾经那样熟悉,而今血肉模糊的脸,泣不成声。从他怀里掏出那双千层底,杜鹃花已被血染得鲜红。她把那双千层底紧紧贴在胸口,血早已染红了她的婚衣……

出殡那天,她把那件带血的婚衣,放在他遗体旁,让她的心一直陪他上天堂。她亲自为他穿上那双,他一直舍不得穿的千层底。那朵啼血的杜鹃花,在封棺的刹那开了,开得那么娇艳。那是他告诉她,天堂的路有阳光,他不会迷路。

独属笑颜

文/管芳芳

那一年,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她独自回家,路上遇到了几个小流氓,即使曾经学过柔道,但是面对这几个彪形大汉还是显得弱不禁风,幸亏他出现,帮他解了围。就这样,他进入了她的世界。

即使他总是冷冰冰的,但是她却从来没有害怕过,总是笑容满面的给他讲她遇到的奇闻趣事。因为在她心里,他是个好人,只是外表太过于冷淡,让人不敢接近罢了。就这样,她用她的方式进入了他的世界。

在局外人眼里,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两个性格品行冷热两极化的人是如何认识,恋爱的,但是事实上,丘比特爱神的箭确实把两人紧紧连在了一起。

性情一直冷冰冰的他,从来都不会表现自己的情感的他,总是一张扑克脸,脸上带着生人勿近的冷漠。直到遇到了她,也许是上天赐给他的天使,她总是时时刻刻陪在他的身边,也不管他的意愿,叽叽喳喳的讲她的故事,从小学逃课,到现在宿舍的相处,往往离不开的是她的囧闻趣事。

此时,她总是笑得肆无忌惮,而他看到她的表情最多的只是皱皱眉头,僵硬的扯扯嘴角。渐渐地,他对此也就纵容了,不再像最初的排斥。而她在他的面前也日益嚣张,帮他收好多小女生的礼品,然后拉着他,跑到学校的操场,享受美食,当然享受的不过是她自己罢了,有时候,她会说:“记得下次你要说,我喜欢吃奶油味的饼干,柠檬味的口香糖~”这个时候,他会很鄙视的瞥她一眼。结果,第二天她代收的礼物,就是她喜欢的,其实一切都在静悄悄的改变着。

其实她知道,自己是爱上了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大男孩,他知道他有自己的故事,在第N次帮他打发掉爱慕者之后,她决定主动出击,既然他不能表达自己感情,那就由她来好了。这一天,她穿了一件吊带淡蓝色碎花裙,带着盈盈笑颜的她,温柔的把他带到两人初次相遇的地方,她说:“我,我,我觉得好像喜欢你,我们交往好吗?”谁知从来都不会拒绝的他,这次居然只是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转头就走了。“为什么?为什么你从来不告诉我为什么?”任她在身后痛苦流涕。

静静的过了几天,她没有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想,也许她也无法忍受了吧,他只是想静静地把关系理清,他在想他的接受到底能不能带给她幸福,然而,她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然而这次他错了,她只是躲在一角安抚自己受伤的心灵罢了,在给自己打气,让自己有勇气重新面对他。

终于又再见面了,她还是老样子,然而他却觉得她在试图摩擦曾经,不想再爱他了。他说:“我觉得我是喜欢你的!”“啊!”“恩!”“嘻嘻嘻,我就说嘛,我这么一个妙龄少女你怎么会不喜欢呢?”“呵呵呵!你再说一遍好吗?”“你居然脸红了哎!”平日冷冰冰的他很憨厚的笑了,这样的笑颜眩晕了她,“好漂亮奥!”“不是,我是说你笑起来好帅奥,以后你就是我的了,可不能到处放电奥!”他宠溺的点点头,说:“对不起,让你伤心了,以后不会了,谢谢你走进我的世界,谢谢你从未离开过!”她第一次很淑女的说:“谁让你是我看上的呢?呵呵呵!没想到,你还会说这么肉麻的话……只要你换你一世笑颜,我都愿意的!”两个深爱的人,相拥而坐,誓言着明天。

不管过往,我只知现在我最想的就是把我的笑颜留给你一个人,一个自始至终都陪伴着我的人,一个从来都以我为中心,为我打点一切的人,既然你喜欢,以后我只对你一人笑可好,是你让我重拾笑颜,我心中最爱的高中女孩,你值得拥有我的独属笑颜。

喜欢啥子拿啥子

文/未羊

早年间,铜梁、璧山一带流传着一个带点传奇色彩的民间故事。

县城外住着一户姓张的人家,父亲种田编竹器卖,女儿刺绣操持家务,父女俩过着清贫宁静的生活。

那一年,女儿翠英满20岁,她做了一对帽子,上面分别绣着龙和凤,她把帽子交给父亲说:“老汉,你把帽子拿到街上去卖,价钱要喊贵一点,有识货的人自会来买。”

第二天是个赶场天,张老汉果真把帽子拿到街上去卖,因他要价太高,问价的人都说他是个疯子。张老汉也认为女儿的想法有点离谱,正在着急,忽遇县太爷来逛街。县太爷看见帽子,感觉那帽上的龙凤鲜活得好像要飞起来了一样,于是问道:“这帽子是哪个绣的?”张老汉说是各人女儿绣的,县官想了一下说:“帽子我买了,但还要请你家姑娘给我织一样东西。”县官当即叫人去拿来一砣拳头大的线团,说:“既然你姑娘恁个能干,那就喊她在三天内给我织出一匹布来。”

张老汉回到家,焦眉烂眼说了县官的事,翠英闻言只是笑了一下,叫老汉莫急,她自有办法。

第二天一早,张老汉拿一根很细的树枝去县衙,对县官说:“禀老爷,我女儿请你用这根树枝做个梭子让我带回去,她保证只用两天时间就织出一匹布给你。”

县官听了,心头直说这女子机敏,又爱她手巧,顿时生出好逑之心,派人去张家说媒要娶翠英为妻。翠英既不忸怩,也不作态,爽快地就答应了。

送过聘礼,选定吉日,县官却突然提出一个要求,说成婚那天他不去接亲,要新娘一人不坐轿不骑马也不要穿衣服,自己走到洞房来。翠英听了也没感到为难,她在成婚那天用红绸裹住全身,骑一匹骡子来到县衙,下了骡子就直接往洞房走。

婚后,县官对翠英说要做贤内助,不能过问和干涉自己的政务。

这天二人走乡下去耍,有两个农民拦在马前要打官司。原来两人各养了一匹马和一匹骡,但又是关在一个圈里的,后来圈里多了一匹小马,养骡人起了贪心,硬说小马是他的骡子生的,养马人气不过,扭住养骡人来打官司。县官想也不想就说:“骡大马小,小马儿当然是骡子生的,应归养骡人。”养马人急得直呼冤枉,却又莫可奈何。

翠英见县官断案实在荒唐,忍不住说:“你好久见过太监生子,阉鸡下蛋?”县官说:“吔,喊你不要过问我的政务的嘛,你啷个不听呢?我要把你休了。”

回衙后,县官当真写了休书,又办了一桌酒席为翠英饯行,并对她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这里的东西,你喜欢啥子随便拿就是。”说完就去喝酒,一直喝得酩酊大醉。

趁县官醉得不省人事,翠英叫人把县官抬回乡下自己家中。县官醒来一见就大叫:“你好大胆子,啷个把老爷弄到这里来了?”翠英说:“你不是喊我喜欢啥子就拿啥子呀,我喜欢的就是你这个人的嘛。”

县官觉得翠英不但聪明能干而且还多情多义,于是收回那纸休书,恭恭敬敬把翠英迎回县衙去了。

我的初恋

文/wuya

今天中午突然想起以前的事,想得很详细,连很多细节我都想起来了,毫无征兆地,又让我陷入了伤感中。

想想以前,其实我挺任性的,当时还觉得自己多伟大。真的很幼稚。我吃醋,我哭,我闹,我怀疑,我冷漠,我好像用尽浑身解数在挣扎,想要抓住些什么。那时候我还不懂,不懂他想要自己的空间,不懂爱情需要半糖主义,我只是受不了,突然变得这么冷漠,突然就像陌生人一样,突然感觉不到一点点的温暖。

其实我们经历了很多。不知道有没有告诉过他,初一年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记住了他,因为见到他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面孔好熟悉,我到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我不相信一见钟情,自己也好像没有因为那一瞬间就喜欢了,他坐在我前面的那段日子,我还觉得他有点冷漠,都不跟我们玩,他同桌经常转过来跟我们玩。直到有一天,我的同桌跟我说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说听过这段话脑海里浮现的那个人,就是我喜欢的人。那时候,我有点惊慌,因为我浮现的是他的样子。那一夜,我失眠了,真的是长这么大第一次失眠。我也不记得我具体想了什么,在那时候感觉喜欢是很复杂的东西,我数了好多绵羊,结果越来越清醒,我就知道了数绵羊肯定不是治疗失眠的好办法。我还记得,有一年暑假,我正在午睡,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那一刻真的感觉心跳加速,好像是叫我做作业什么的,后来把作业拿给他的时候,好久没见了,见到他的时候我感觉好混乱,好像怕被看穿,心里就想着快点躲起来。后来,我就在电话亭那里看他骑自行车离开的背影。还有好多事,现在想想真有意思。有一段时间,他突然不欺负我了,开始有点对我好了,我又慌了。不过那时候,心里装满了感动和温暖。后来,他又正常了。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几个场景。有一次放学下雨,不知道为什么,他带我去买彩票,我蹲在地上写号码,刚看过电视好像写了当天的日期什么中奖了,我也就选了那些号码,突然他看着我说跟孩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好像看到了他眼里的感情,就那样看着,好深长的感觉。所以我一直想回去的岁月是初中,直到现在我还是这么想的。虽然也有烦恼,可是真的很美好。

那段日子,我心里或许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但是还是忍不住地猜测,当看到他跟别的女生打得火热时,就在那里暗暗告诉自己,不要喜欢他,他不喜欢我。可是当他围绕在我身边的时候,又忍不住的想,或许他是喜欢我的。那段时间就在我一个人这样在他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猜测中度过。

后来我们分开了,我很难过,不过庆幸的是我没有正取福州一中,不然我就离他更远了。我也曾很努力地想要留在城关的实验班,我不想说是因为他的原因,但确实是想离他更近一点。刚上高一的时候,我对新班级一点兴趣都没有,一整个学期我只跟自己的同桌打交道,周末就跟初中的同学一起去玩。我还记得有一年圣诞节,好像有什么原因,我送了手表给他,他也送了手表给我们。那时候,心里是有一点点期盼的吧,不过我们之间谁都没有说出口。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他请我们去参加班级的晚会,大家一起去玩,可是后来总感觉他们一直谈论着班上女生多么好玩有意思什么的。我觉得我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觉得好矛盾,我们好像只是朋友,我有什么资格激动。我想,这样也好,喜欢别人就喜欢别人吧。我以为我退出得很伟大,可是我心里很难过。后来好像是谁生日的时候,请大家吃饭,饭桌上又高谈那些事,我后来觉得受不了了,先走了,我哭了,那时候觉得自己好惨。可是后来知道大家都不欢而散后,我内疚后悔,感觉自己是千古罪人。打电话道歉,他问我们在哪,后来我们回家了,我正想骑上自行车的时候,看见他向我走来,那时候感觉就像电视剧,我真的不知道他会出现。他好像问我怎么了,我一直说没什么。后来我们都没说话了,一路上好像就我们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路灯很亮。其实当时我心里已经很平静了,他好像挺郁闷的,看着他的背影。回到家以后,我感觉好像豁然开朗似的,写信说我的心里话,其实我是想放开了,我以为他喜欢别人了,我干嘛还这样捣乱。可是没想到,竟然成了告白。他用短信说喜欢我的那一刻,真的心跳得好快,好紧张,对着手机都这样,我庆幸不是当面,不然我肯定想找个洞钻进去。从那以后,我恋爱了。我的初恋。

刚开始我们总是四个人一起,其实我觉得很好,有人跟我们一起谈恋爱,有个伴。看见他我就高兴,我记得我有一次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手好像被什么暗器射中了什么,生活中怎么会有古代的暗器,梦见我很害怕,抓着他的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样梦,我把梦告诉他了,他好像笑了后来就牵手了,现在想想真的很纠结,我是不是潜意识里想要牵手啊,太搞笑了。

我以为我们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的,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后来莫名其妙地可以一个月不发短信不联系了,后来我们都冷了,那段日子,我觉得我每天晚上都在期盼着什么,每天晚上都在难过,每天晚上都在跟我的好朋友说自己的挣扎。我真的在挣扎,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想相信,我们之间还有明天。可是后来的后来,我们分手了。

我们的故事很长。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我们之间,想想真的经历了很多,可以出一本书了。不管是开心不开心的,现在想起来都是美好的回忆。回忆很美好,结局很伤感。他没有错,我觉得责任在我,真的在我。

说自己的故事,感觉真好~我也是有个故事的人。

赏酒瓶

文/姚润生

一天,与老伴散步时,偶然在一家小饺子馆门前,发现两只红色酒瓶,色彩绚丽、外形别致,便要了回来。后来在一垃圾桶旁,发现了一只蓝色的酒瓶,又不加思索地捡了回来。这三只酒瓶中,有一只瓶底有“景德镇制”的蓝色印记,引起了我俩对酒瓶的兴趣,于是,开始有意识地收集被人丢弃的酒瓶。功夫不负有心人,短短数月就捡到各色各样的酒瓶百余个,占据了室内一角。闲暇时摆弄摆弄,欣赏一番,别有情趣。

酒的门类很多。除红酒、黄酒和一些果酒外,大多是无色透明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要想受到人们的青睐,能在繁杂的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就得穿上漂亮的外衣。所以,越来越多的厂家,在白酒的包装上大下功夫,不惜血本,有的包装成本甚至超过酒水的成本。

在形美色艳的酒瓶中,我喜欢红色的玻璃瓶,摆在那里的红酒瓶,像熊熊的一片火,又像舞动的多面旗。国人喜欢红色,红旗、红灯、红春联,红衣、红烛、红喜字……红色是喜庆之事的主色调。婚宴、寿宴、老同学聚会、老战友相聚,餐桌上开一瓶红瓶酒,喜庆吉祥的气氛会扑面而来,在欢歌笑语中,酒杯中盛着满满的幸福吉祥。如果在文朋诗友聚会的亭台间有一瓶红艳艳的酒,说不定这些文人骚客会诗兴大作,“醉里从为客,诗成觉有神”,创作出“涌诗向天天亦惊”的绝妙篇章。

我更喜欢瓷酒瓶。酿酒制陶瓷技艺,在我国都有5000年以上的历史了。酿酒用的瓷(陶)缸,至今还在衍用,藏酒运酒也是用陶瓷制品。用玻璃瓶盛酒的历史也仅为百十年。在我捡到的瓷酒瓶中,大多数是白底蓝花的青花瓷,这些青花瓷酒瓶,虽然形状不同、纹饰各异,但它们都具有明快清新、雅致大方的特点,很耐看很吸引人。有几只叫“梅瓶”的青花瓷瓶,更让我爱不释手。它的喇叭小口上塞着一个裹着塑料密封圈的瓷塞,在短小的瓶颈下面是丰满的瓶肩,较瘦的瓶身立在稍微宽大的瓶足上,它挺拔而秀气、俏丽而不俗的造型,给人以美的感觉。有只瓶上的花纹,更具有浓厚的诗情画意:身披战袍的一员将士,骑马在危岩嶙峋的山头,凝视着山下浩涛翻滚的大海和翱翔晴空的海鸥。他是谁呢?他来这里有何事?我正思索,几行草书跃入眼前:“观沧海: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淡淡,山岛竦峙……”这不是曹操的名作吗!当年他北征乌桓,得胜归来,路经河北昌黎碣石山,便策马登山,波澜壮观的景色,令他诗兴大作,于是挥毫疾书,留下了这首四言绝唱。用他浪漫的激情,描绘了祖国大好河山的壮丽,更抒发了诗人的伟大志向和宽广胸怀。

在搜集酒瓶中,了解了不少有关酒与瓶的文化,还常把酒瓶上的故事讲给人们听。此举也得到亲友们的支持。

人老了,得找点趣而雅的闲事做做,若让时光白白流去,多可惜呀!

真爱,就是莫名喜欢那种被人养着的感觉

小时候喜欢看古装戏,尤其喜欢看诰命夫人翘起大拇指夸官丈夫的神气劲儿。并且以为那就是一个成功女人最幸福最瑰丽的人生梦想;甚至以为天下所有女人的幸福梦想都是这样的:不用出去做工,过着夫贵妻荣的荣华富贵生活!其实,这原本是中国妇女沿袭了数千年的幸福传统和幸福理念,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传统妇女。——这也许就是现代全职太太的生活理想吧!

记得早年看过一部电视剧,好像叫做《篱笆女人和狗》,里面有个叫王沪生的青年希望自己的妻子(可能叫桂花吧)在家享清福,别出去工作,可是“不识好歹”的女人还是非要出去摆摊做生意了。当然这部电视剧诞生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也是为了鼓动所有年轻妇女外出打拼的。可是,当时我心里酸溜溜的,总是想:这样的好丈夫怎么就落不到我头上呢?我就是那种爱享清福的类型啊!——这话当然不便于说出口,怕人耻笑自己不求上进!

到底是谁最早倡导妇女解放的?想比,让男人出去做工,妇女在家里享清福,一部分男同志一定心里不平衡吧!终归还是有伟大的男士要解放妇女的聪明才智了,让妇女外出工作确实是个好事,家庭经济搞活了,社会劳动力多了,社会发展速度也就提高了。这样一来,妇女不出去做工就是跟不上形势,当然就要被人唾弃了。

近年来,总是看到有消息批评说:某某姑娘被某某男士保养了,骂她们好吃懒做、没追求。不过,不管你们怎么骂,还是有大量的柔弱女子放弃到外面打拼,喜欢完全拥有被男人宠爱、呵护、养活的幸福。就是有妇女不想出去做工,妇女就是愿意享男人给的福。——这是女人骨子里的秉性!也只有一群好事的人不停地批斗,我们才不敢那么放心大胆地呆在家里做大小姐!

说到“被人养活”,居然碍着“道德”的字眼了。也不知真假,反正骂“小三”和“二奶”的名词是满天飞!似乎是说,不外出工作的女人都是别人的小老婆!唉!谁让自古中国妇女就有做人小老婆的嗜好与传统呢?有本事你们把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上的小老婆们都赶尽杀绝好了!

谁说做人小老婆就没出息?你看武则天——他不就是多个皇帝的小老婆吗?不照样聪明智慧名垂青史?你看,杨贵妃是皇帝的第几个小老婆了?不照样风华绝代、有口皆碑?从古至今,做人小老婆发迹的女子可多了,还不是有那么多人景仰、羡慕?由此看来,不是谁都有资格做人小老婆的,也不是谁都能让男人甘心臣服——供着你,养着你,疼着你——那得多大造化啊!

在成长的过程中,也读过很多古典文本,书中对中国传统女性生活的描述也都是“大门不出”样式的——安闲乖巧,描眉绣花,不亦乐乎!说实在话,对于这样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好,并且有情趣相投的感觉。并且以为自己也可以沿袭这样的生活,终老一世。

可是,梦想是一件很傻的事情,总是容易随着认知改变的。因为读书的时候根本想不出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也只能从书里找。当然也读了许多抗日救国时代之类的书籍,上面的女孩都愿意扛枪保家卫国,自己也就时刻准备着有一天为国捐躯了,也就顾不上考虑将来做全职太太的事情了。不过等了许多年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也就慢慢忘记了。

到底可以决定自己的未来方向的人,居然是我的老师。老师需要指导中学毕业生填写报考自愿,这当然是他的职责范围,同时也帮了我的忙。而我能够报考的学校很有限,也为了考学可以多读一些书,也就报考了录取名额较多的一个师范学校,感觉这样考上的机会大一些,又是公费,包分配,很经济实惠,是一条自食其力的好路子。上高中是不敢想象的,虽然我的成绩对于上县里最好的高中是绰绰有余,但那会给父母增添很大经济负担,只能忍痛割爱了。

之后,我的生活目标很明确了。也就是说,我不仅有自己的工作,还有可能有余钱贴补家用,做全职家庭妇女的想法不知什么时候烟消云散了……而嫁什么人已经无关紧要,因为对于我来说,要嫁的人就算是个乞丐,我也不担心自己会饿肚子了。

可能是我过于轻信电影里的爱情情节了,以为所有男孩都会像董永和梁山伯那样对爱情至死不渝,因为当时我还没有看到过有男孩子变心的电影。所有的电影都证明男孩子和女孩子会始终如一,女孩子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将自己的一生托付于中意的他们。所以,言听计从也就成了我对他的惯性,把每月不多的工资的存折也交到他的手上,给他凑买结婚家具的钱。没想到,他对于结婚对象还要重新考虑和再选择,自从他结识了几位经商的女孩之后,就发现我能够付出给婚姻的钱真是太少了,他悄悄玩失踪了。而我当时还浑然不觉,照样到他的家里,和他的父母一起春种秋收。

他已经假装不认识我一年多了,每次我很讨好地迎上去,他总是以最快的速度消失掉。分手很凄惨,为了成全他,也解脱自己,我借钱四处求人调离了自己的工作,同时也不忘记留下自己的路线和联系方式,是希望他一旦回心转意,可以找到我!可是我还是太天真了,他对于我连年来频频发出的试探信号毫无回应!

我的心里始终只有一个人,不可能再爱别人了。可是我的亲人们不答应,他们一致认为女孩子一辈子不结婚很丢人,他们会被气死或者熬煎死的。我心痛他们,必须做出牺牲,将自己从家里体面地交出去。

结婚很容易,让男人非我不娶也很容易。只要我不爱他,对他理也不理,死活不想和他在一起。他的心就会奇怪地点燃起来,不甘心不放弃,一直把我弄到他家里去。后来娘家的人们都说我不生育会让他们很丢人,我也只好将自己完全交出去,做生育的事情了。

但是,我依旧看得出来他们一家人很在乎我的工资,很在乎我是否工作。同时,我也明白凭他微弱的力量养活我也实在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这说明我的关于全职太太的梦想是永难实现了!

抱团养老

文/李秀芹

孙大妈儿子突然车祸离世,一年了都没缓过来,一个人闷家里,情绪低落。我去她家串门,她言语中透露出对未来的恐慌。70岁的老人家,老伴去世了,就这么一个独生子,也先她而去,想到老来无依无靠,她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

老来丧子,还是失独,放谁身上也承受不。我是个不喜欢热闹的人,但为了让孙大妈开心起来,我邀她一起跳广场舞,不会就学,都是老年人,都有个学习的过程,谁也不会笑话谁。一个月下来,我和孙大妈都喜欢上了广场舞,每天晚饭后,我俩都雷打不动准点到达。

通过跳广场舞,我俩还结识了不少老朋友,这群老友爱好真不少,有喜欢下棋的,有喜欢打牌的,有喜欢打球的,有喜欢旅游的,我和孙大妈白天也经常和大家打打牌,打打门球,有时也跟着他们外出旅游。日子渐渐丰富起来,孙大妈脸上也见了笑容。

孙大妈老实厚道,人也勤快,又爱乐于助人,谁家有事她也帮忙,她说趁自己还能动弹,刮下春风好下秋雨,自己将来有事情需要帮忙,才好意思央求别人。

孙大妈这个做法值得借鉴,我的子女虽然在身边,但儿女各有各的事,我们做父母的不到万不得已不想麻烦他们。老年人完全可以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抱团取暖。我特别羡慕电视剧《亲爱的她们》里面几位老闺蜜之间的感情,人到老年,有几个老朋友,在一起谈谈心,聊聊天,互相搀扶着一起走,感觉老年也不那么可怕,毕竟有人陪你一起变老。

我把自己的想法跟小区几位经常在一起玩的大妈们一说,她们深有感触,越老越需抱团,小事情不麻烦子女,老友之间互帮互助,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三个老太太咋的也顶一个小年轻。

我们还成立了一个群,一早一晚互相问候一下,说是问候其实是互相报个平安,毕竟群里有几位独居的老友。白天大家都在一起玩,一天至少见一次面,谁哪天有事不能参加活动要向“组织”汇报,不请假不参加者,大家就得“八卦”一番,还要实地考察一下。那次王大妈没参加晨练,也没请假,我和孙大妈去她家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吱声,从后窗户里一看,发现她倒在了地上,我俩赶紧拨打了120。医生说幸亏抢救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原来王大妈突发脑溢血,手机就在床边,想拿手机给儿子打个电话,就是动弹不了。想喊人也说不出话来,恰好我们到了。

我们几位老姐妹商量好了,等老得走不动了,就结伴去同一家养老院,说实话以前我挺害怕去养老院的,现在有一群老友陪着,住一个养老院,人有了伴便不觉得孤独和恐惧了。

四季幻想

文/黄花菜

春天,总是充满着希望,嫩嫩的青草,刚刚抽出芽的树叶;中午的阳光暖暖的,微微带着冬日遗忘的风静静的拂过,春天里的花迫不及待的吐出了蕊,五颜六色的散发春的芳香。

这个时节,脱下重重的棉衣,虽然还有些冷,但挡不住春的诱惑。走,踏青去,郊外人来人往,孩子们笑着、跳着、跑着追逐着蝴蝶的翅膀,生机盎然,绿色和欢笑就是春天的旋律。

亲爱的,亲爱的,起床了,去郊外,我们爬山去……不要叫朋友,就我们两个;也不要去公园,远点,我们走远点,我们的春天里不要喧闹。

我只想牵着你手,沿着前人踏出的小径,阳光从树叶之间洒落,远处的小溪不知道从哪里来,又欢快的奔向哪里,曲径通幽,每一个转弯都有一个欣喜。

亲爱的,不要着急,也不要询问方向,就我们两个,慢慢的、漫无方向的漫步,就在春天里寻觅我们的爱情。

亲爱的,累了吗?

小溪边,找一块圆圆的石头,你依偎在我的肩头,我抚着你的发,闭上眼睛,静静的听着青蛙呱呱的鸣叫。

要不就躺在草地上,明媚的春光挂在你的眉梢,别闹,别闹,你俏皮的用小草在我脸上画着爱的素描。深深地呼一口气,身体里满是土地、树叶、小草和你的芳香。

亲爱的,起来了,起来了。

你,跳着、跑着找寻丛林中的一朵朵野花,嫩嫩的树叶俏皮的挂满你的衣襟,轻轻的吹散一朵蒲公英,一朵一朵的洁白在林间慢慢的飘散。

转过一道弯,哇,漫山的杜鹃花海洋一般的把你淹没,花在闹,鸟在叫,你在笑。

我拥抱着你坐在山顶,风轻轻摇曳着你的长发,满眼都是绿色,远处的远处还是山,这里只有我们两个。

揽你的腰,吻你的唇,西下的太阳眼红的妒忌着我们的爱情。

夏天,只有一个感觉,就是热,满街的短裙,到处是白花花的大腿,明晃晃的太阳肆意喷射热情,只有树荫下的狗有气无力摇晃伸长的舌头。

天太热了,你懒懒的躺在沙发上,泪眼婆娑的看着电视里韩剧的爱情。

老婆,你要吃点什么?

什么都行,你知道我喜欢什么。

煎、炒、烹、炸,厨房里我欢快的大汗淋漓的烹饪我的柔情。

老婆,别躺着了,坐起来,吃点水果。

红的苹果,黄的香蕉,紫的葡萄,梨子再大也要一个人吃完,我们再也不会分离。

洗衣机里流淌着我的爱,拖布上总留着对你的缠绵。

夏天的傍晚是最美好的时光,月亮迟迟的挂在窗前,微风过后吹走酷热,街道上重新变的喧闹。

老公,你要锻炼锻炼身体啦,你努着嘴,摇着我的手。

干什么去?

去海边,游泳去。

其实,你不会游泳,你只是站在齐腰深的海水里不肯再向前一步,你弯下腰,一捧一捧的海水肆意的向我泼洒,你笑,你娇。

来海边,你只是喜欢这里的喧闹,喜欢穿着比基尼展示你身材的美好。

亏大了,我嘟囔着给你裹上浴巾,这一生,你的一切美好都只应属于我一个。

老公别回家了。

租了一顶帐篷矗立在沙滩上,暖暖的沙滩还有阳光的温度,透过帐篷顶窗凝望属于我们的星星。

驱赶走飞进的蚊蝇,我用五音不全的的嗓音给你哼着记不清歌词的曲,你慢慢的进入夏日的梦乡。

八月的夏日总是很欢乐,蛋糕、蜡烛和玫瑰是八月的主题,多年前的八月,两个上帝的宠儿降临在这个世界上,懵懂的童年,两个母亲溺爱的看着在两个床头玩耍的你我,如果,今日的相逢是五百年前的一次偶尔的回眸,五百年前的你我要望了多久。

秋天的印象只有迷离和芳香,秋雨无疆,扯不断的雨丝细细的飘在车窗前,雨雾蒙蒙,前方的视线很模糊,飘零的秋风总是恼人,然而芬芳的果实让人满足。

听说:秋天是情人的季节,果实中传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歌谣,今日的你我满足的品尝落叶的芳香,红红的相思豆缠绵你的手腕,连绵的秋雨画满幸福的音符。

短暂的分别在手指间香烟里飘渺,想念你的时间总是很漫长,烦躁的在宾馆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思念翻滚着秋雨,而你的短信寄托着分别的哀愁,一日不见如同三秋。

小小的花雨伞遮挡在你头顶,如丝的细雨飞落在我的肩头,你笑眯眯的挽着我的胳膊,踩着落叶,聆听风、雨和落叶的声音,愁人的秋雨因你而细腻,枯黄的落叶珍藏你的气息,揽你入怀,天空飘满玫瑰的雨。

推开雨帘,我揉着你的肩,一杯淡淡的红酒染红你的双腮,你的双眸在秋日的雨夜里迷离,那交织的雨丝,缠绕在秋风中,凝结成爱的絮语。

冬天只剩下萧条,水变成雪飘满天空,水变成冰铺满大地,凌厉的东北风在窗前叫嚣,街道两旁干枯的树干挂满冰凌,任由裹着雪花的东北风肆虐的抽打。

这个季节有一个温暖的家事最幸福的事情,红红火锅翻滚着,一杯烫烫的老酒,一支渺渺的香烟,还有一个等着我喂的你,红红的唇急促的呼吸,宝贝,对不起,烫着你的唇,伤着我的心。

如果在有一支音乐就更好了,今生我可以放肆的搂着你的腰,脸紧紧地贴在一起,慢慢的踩着音符,摇呀摇。

静静的抱着你,看着无聊的肥皂剧,听着你絮叨着别人的家长里短,你总是不满我“嗯”“啊”的回答,总是问我电视里的女人和你那个更美丽,无聊的生活总是这样绚丽。

总是喜欢听你嘟囔着减肥,去年的衣服今年有些穿不下去,我偷偷的笑着,这都是我的成绩;总是喜欢在给你画眉的时候偷偷的亲吻你的唇,给你头发吹风的时候亲吻你的耳垂,夜半醒来的时候总是看不够你的妆颜,早上醒来你总是怪我走进你的梦给你捣乱,难怪你昨天夜里笑的那么的甜。

冬日里最浪漫的事就是裹着厚厚的棉衣,在厚厚的雪地中肆无忌惮的打滚,红红的衣衫跳跃在洁白的雪中,雪花之中弥漫着你我大声的笑语,然后塑一个你我的雪人矗立在整个冬季。

漫长的冬季最喜欢的就是和你踩着吱吱的雪,抱着你的头,将你冰冷的双手插在我的怀里一起逛遍整个城市的商场,不厌其烦的雕琢你的美丽,而后拎着一袋一袋战果背着你爬上楼梯,听你轻轻的打着鼾。

冬天里的风在你我的世界都是温暖。

四季的幻想,千年的轮回,只有你我两个走过,总是在念叨不够肉麻的话语,月老的红绳紧紧地将你我有捆绑,丘比特的神箭牢牢地把你我钉在一起,不必说美丽的话语,蹒跚的年龄,你搀着我,我搀着你,密密的皱纹依旧在我心中最最美丽。生命的最后,骨灰也要掺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命中再也没有遗憾,生命中再也不会分离。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撕裂的枫

十六岁那年,上高中,和我在一班一个漂亮的女孩,那时的我很腼腆,害羞,和女孩说话不多,最常做的事就是陶醉于自己的世界里----下课发呆,上课走神,每每此时,她总会狠狠的掐我一下,然后模仿大人的语气说:“看,有人快成傻子啦!”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和声音吓得浑身一颤,心里一惊,。等到回过神儿时,看着她漆黑调皮的眼睛,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她特别幽默,常说给我一些好玩,古怪的事,有时搞得我也和她一起疯。渐渐的我变了,在课堂上也打侃特侃。有一次,我们还被老师罚站了一节课,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难为情,相反觉得很兴奋,像偷偷的吃了蜜的感觉,在众目睽睽之下终于可以和她“光明正大”地挨在一起了,我们成了全班的焦点人物!这是一件多么甜蜜幸福的事情!我想,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喜欢上她了。

十六岁对我来说,已不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龄,因为有了喜欢的人,学校的时光是最开心的,也是最短的时刻,有事没事就会找她说话,有时也会惹她生气。我小小心灵很容易满足,只要她多看我一眼,我就会开心很长很长时间。放学后,我故意磨蹭着不回家,装满做样的让她讲题,一句很简单的英语句子说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她笑着说:“看着她那副无奈的,恨铁不成钢的样儿,我心里一阵甜蜜,我是回到家,常常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还突然间笑出了声,我在想此刻的她在做什么呢?和舍友聊天?学习?还是跟我一样……?

喜欢一个人原来是如此的简单于甜蜜。

可年少时的孩子总是那么奇怪,明明心里喜欢一个人,可表面上却偏要和她作对。也许只有鲜明的对比,那份朦胧的喜欢才会更加突出,每每考试,她的成绩只要比我好,我就会散布谣言,说她某某科目是抄我的,同学们都信以为真,看她倒霉像,我心里美滋滋的,特平衡。

她比以前成熟了,更加稳重了,我对她的喜欢也更深了,那时的我,快乐而又伤心的走在爱的单行道上,无数个夜里,独自享受那份幸福的甜蜜与忧伤……

我们一个月换一次座位,是按每月考试成绩自己选择,我远远地离她每天坐着,到了晚上放学了,为了第二天的相遇,我总在心里倒计时,一遍又一遍的念叨着:还有XX小时,还有XX小时,睡一觉就过去了。就在这样的甜蜜重等待时间的流逝。

一天,我精心挑选了一张贺卡,封面上时开得美丽而含蓄的玫瑰,我在卡片上写满了密密麻麻幸福的往事,和祝福她的话,课我连一个“喜欢”都没有提,署名是:“xxx”,从来每给女孩写过署名的我,能够做道这一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趁下课我偷偷的把粉红色的信封放在她的抽屉里了,那个时候心里一阵狂跳,脸上火辣辣的烧。

上课时,我紧张的坐在她旁边,看她的表情,她先是很诧异,然后看着看着就笑了,往事,我的抽屉里也出现了她的一直雪白的贺卡,上面,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在朝我微笑呢!课里面只有一句话:“Happy every day! XX”,我有些失望,也许在她心里,我一直是她的好朋友,不过没关系,只要我喜欢她就够了。不过终于有一样她的东西属于我啦,我小心的保存着那张卡,一天要看好几遍。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一切就过去了,但对她的那份依念却一直有增无减,表明上我变了很多,可我的内心却一点儿也没变,依旧在为一个人默默的守候。可她似乎一点儿也不知道,我不在乎。年轻的自己,少的恰恰是那份胆量与勇气,我不想因此而影响她的学习,也不愿接受向她表白后最残酷的现实。所以,我宁可选择在心里默默地喜欢她。

在外边的的两个月里,我一下子感觉长大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也许对她的那份感觉仅仅时一个雨季少年在成长时的一种美丽的精神寄托。如果着那一学期里没有她,我的生活一定会非常枯燥单调,连一个可以想的人都没有,将是多么的可怕与孤独。

我回来了,但不经常见面,繁重的学习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只是偶尔闲下来的时候会想起过去美丽而伤感的往事。一次,无意中撞见了她。她说:“XX,学习学得怎么样?”,“凑合吧,你呢?”,“还可以吧!”她笑着说,“你也要努力哦。”明亮的眼睛,稳重的眼神,让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美好的时光,

可最残酷的事实还是出其不意的来了,我刚来不久我班的一位女生要我和她好,我不知怎么稀里糊涂,就点了点头,就从那一刻起一切好像都变了,一天我和那女生走着,被她看到了,结果。就在她生日的那天,我送她一情侣杯,她拒绝了,向她怎么解释她好像无所谓,我知道那是多余的解释,惶惑,撕心裂肺。我知道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一个人在只有路灯串成线的街道上没有方向的走着,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心里空荡荡的,满脑子还是美好的回忆,我觉得自己好可怜,一直默默的等,一年的等待会是这样一个无言的结局。我恨他们吗?不!那时的自己,长相平平,性格内向,恨自卑,而她又那么漂亮,成绩又好,我觉得自己很不配!

可是,泪水还是肆无忌惮的流着,十六年来,第一次明白了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在爱的世界里,付出与收获永远不会成正比。感觉呼呼的风在耳边吹着,不,不是风,是心里翻腾着伤心的泪水……

以前的一切都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没有失去梦想的自由,既然那个美丽的梦于影子能陪伴我执着地走完了曾经的那高中的一学期,那么,这一学期应该值得我去珍惜。无论何时,这个精神寄托会永远伴随我,想想过去,还有一个美丽的梦,拥有这个梦,我不会再寂寞,孤独了!

我有时候想,想让自己年轻一次,回到过去,单纯的和她走在一起,可是,梦,终究是梦。

百事沧桑,世事难料,再次高中生活同样的枯燥无味,百般寂寞的日子里,一个女孩和我玩得很要好,真的很要好,她和她有几分相似,一样的美丽,一样的稳重,可是她不是她,仅仅两个月,但我刚刚认认真真地想和她成为最好最好的朋友的时候,可她说:“你说我们做好朋友好吗?”我知道了她的意思。我的心被彻底击碎,欲哭无泪,自尊心受到了很大伤害。我发誓,这辈子不会再有了,因为我已失去了那份属于自己的灵魂了。

一个月的幸福是要数倍是时间来建立,一个月的伤心是要数倍的时间来治愈的,高中让我变了很多,不再相信海誓山盟,不再相信真心真爱,习惯了陪伴自己寂寞的夜晚,一个人尽情的在网吧泡着,沉沦着,坠落着,也许过去美丽的梦也不能救自己了,心里需要安慰的痛苦已取代了那个美丽的梦。

一个寂静的夜里,我一个人在河坝上坐着,模糊的眼里还是她的影子,明亮的眼睛,稳重的眼神。心里没感觉的疼了一下,一切还是在梦中。

曾经那样执着地喜欢着她,欣赏她,青春岁月中最美丽的一年都在等她,期盼着我们之间可以开出一朵美丽的花,随着时间的流逝,没有花,种子也消失在泥土里了。彼此受过伤害,但并未因此而失去希望,她就是我生命中一颗可看不可及了明星。周围也还有其他的星星的。那一年,我真的哭了,哭得很伤心,也很感动。一天去她教室找她!

四目相对,大家都很轻松,很平静的聊天讲述那是の生活,有时不说话,倾听着对方心跳的声音。

一起走过一年岁月的朋友,那种邂逅的伤心让我的心无法平静,也许这是一种很特别的幸福,又是一种很特别的伤心,淡淡的美丽,淡淡的哀愁,刻在心灵深处,与爱情无关。

如同一阵春风,轻轻的拍在脸旁,拂去岁月的风尘,让一切都回归到最初的美丽与幸福,让我们的心执着。

我知道,我们和她会永远像这样下去。

也许一生一世的朋友!

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人!

恋上一种感觉,绝望

文/雨茹

一个偶然的机会,在虚幻的世界里,认识了他!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的一切的一切,她都无从知道。她知道的只是,他是一个QQ,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符号而已。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就悄悄地挂上QQ,等待他的QQ头像亮起来。如果,他的QQ头像亮了,她就会感到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欣喜,那种感觉,常常会让她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她常常试探着敲一些祝福的文字给他!虽然,他很少回复。但是,她就这样的坚持着!直到有一天,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回复一些,嗯,啊这类的文字。但她的心里依旧感到快乐。

这样的日子,悄悄地过了两年,她习惯了默默的关注着他,他的一言一行,都将她的心牵动着!她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一个虚幻世界里的符号。喜欢上了一种聊天的感觉。她不敢说,她怕说了,他就不理她了。她就这样小心的呵护着她的暗恋!

直到有一天,他欣喜地敲了一些文字,告诉她,他的媳妇怎么怎么样?她的心一下子掉在了地上。她无法掩饰她的哀伤,泪水从脸上无声地滑落。她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自己喜欢了他这么久,终于,可以结束了。她平静地坐在电脑桌前,敲了很多祝福的话,给他!告诉他,老婆是娶来疼的,要用心疼的!一定要幸福!

从那天开始,她消失了,她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直到有一天,他的QQ号,忽然,敲来了很多莫名奇妙的话,说喜欢她,只是,自己无法拥有她的爱!

她以为是他的婚姻出了问题,她劝他好好跟爱人相处!对方要求要见她!她去了,没想到见到的是他的妹妹!

他走了,在她的爱里,幸福的走了,只是,怕她伤心,才告诉她,自己结婚了。她本以为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没有真情!却没有想到自己遇到了!却无法拥有!

从此,她再也不上网!怕会再恋上一种感觉,绝望!

喜欢你

文/小猴子傻笑

如果让我说我喜欢上他的具体日期,我不知道,我回答不出,但是我知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以至于我感觉已经和他在一起了很久很久。

曾经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的表达能力很好,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因为对于表达喜欢他这件事,我从来都不擅长。

很遗憾,喜欢了那么久,却隔了那么久的光阴才让他知道。

他不在的日子里,我非常想念他,有的时候会因为这份想念而感到无所适从,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

今天,依然是非常想念他的一天,每个周六对于我来说都十分难熬,因为不知道明天是否能接到他的电话。

自从2013年2月25日后,我很少再看那种美好爱情的电影了,因为已经不再相信自己能够遇到真爱了,偶尔看看也不过当成搞笑的视频看看,今天却忽然很想重新看一次《恋恋笔记本》,是啊,其实我可以干点其他的事,但我太想他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个电影,但是事情就是这样。

诺亚和艾莉的故事,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是啊,不是第一次看了,却比第一次看哭得还要凶。

第一次看他们的故事,自己还没有谈过恋爱,那时的流泪是因为感动,而今天的我,已经完全不同,不仅经历过失恋,也经历过失而复得的喜悦,不禁想到自己。

我想他一定不会理解我这一刻的心情的,因为他不会理解当初我知道他谈恋爱的消息是怎么样的心情,那种心情,连我自己都很难言表,是一种比忧伤更绝望的事情。就像满怀期待的诺亚给艾莉写了365封信都没有收到回复一样,就像是服役归来的诺亚看到了艾莉与另一个男子亲吻的画面一样,以前的我总是不知道该如何称呼那个时候的那种心情,原来,那种感觉,就叫做失去。

当两个人再一次重逢,而艾莉还是选择离开的时候,诺亚的手是捂着胸口的,我知道那种感觉,叫心痛,因为心真的是会痛的,那种要揪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他用不确定的口气说两年后不敢保证能在一起一样,我很害怕再一次失去他,可是就像诺亚只能用手捂着胸口看着她开车离去而无可奈何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我不知道两年后的他是否会像艾莉离去后又回来一样的回到我身边,我不知道我们能否像诺亚和艾莉一样直到生命的尽头依然在一起。

可是我好想他。

没有人会知道刚刚我哭泣的样子,没有人知道那种因为想念而痛哭的感觉。

过去的日子,我曾经因为别人的辜负而躲在被子里哭泣,直到睡着,可是从来没有哪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让我因为想念而哭泣。

我好希望此刻他能在我的身边,可惜他不在,或许,未来的日子里,他还是会错过很多像今天这样的日子,他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喜欢他的我,在想他的时候会是这样的难以忍受。

或许他会懂,或许他会感受到我的思念。

希望有一天,可以和他一起再看一次这个故事,能够亲口告诉他他不在的日子里是多么的想念。

我很想告诉他,我好想他。

祭那已逝去的爱

文/红■D枫林

最近老是感伤,心情莫名的忧愁,于是傍晚十分,我放下厚厚的书本走出自习室,漫无目的的走在校园的林间羊肠道上。

五月的关外,天高云淡,风不是很大,但依然吹乱了我不是很长的头发。远远看去,一轮的快落山的夕阳 靠在远处的树梢上,红色的光芒染红了那块天空。收眼回来,稀疏的几抹绿色零星般的散落枝头,走在白桦林里,别有一番滋味。心情也好了许多,正准备回去的时候,一阵风吹过来,空气中略有一点很淡很淡的花香,沁人心脾,我就闻香寻去,出现在眼前是一株小树开了少许的白花,注目良久,与这株树开的花有种特别的感觉和情愫 ,想不起来为何有种感觉,翻开尘封已久的记忆,最后在记忆的最深处找到了答案,原来这种白色的花恰是那年送给你的花 。

那是在三年前暮春里,一个阳光明媚星期六午后,我捧起书在气象台的草坪看书,不知是我昨晚没有睡好还是阳光嗮着舒服的原因,不知不觉的间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这一辈子最美最甜的梦,梦里看着你从云端慢慢的飘想我。我想看清楚你瓜子般美丽的脸庞,想看你穿那件漂亮的白衣,就像天使一样,神话般的降落在我的身旁,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喃喃自语,吐露喃气,慢慢的拉起我的手,你双手把我的手捧在掌心,一股香气袭来,在我的唇瓣上轻轻的吻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般轻柔,我潜意识里用尽力气想睁开眼睛,可是就是没有睁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奇怪的是我没有真开眼,我察觉身旁有个人靠着我,动作很轻很轻,但那匀称的呼吸,以及跳动很快的心跳声依然很清晰。我猜想刚才的梦境可能在现实中上演了,我知道是你,因为只有你知道我爱来这里,也只有你这样靠在我身边,我实在按耐不住心里的欢喜和激动,我就一直装睡,就像这样相依偎,恨不得时光停留。不知道是我的心跳加快了让你察觉,还是你本就知道我已经醒了,你就手臂上狠狠的掐了一下,然后跑开了,我迅速的起身跑向你,留下我的那本书做哨兵,然后走入了草坪深处。

这一年,你初三,我高二 ,我俩在巧合中相遇,在必然中相恋。

我忘了是哪一天,我回到租来的小房里,真当我要打开房门时候,对面的们开了,出来一个穿白色衬衫的不是很高的女孩,眉清目秀,我略停了一下就对你打招呼,原来是我的新邻居。认识了你是我最快乐的是,你喜欢打羽毛球,有空我就邀请楼上楼下的同学去羽毛球场地,然后我就亲自来叫你,你喜欢的情感读物我就去地摊卖来给你看,你喜欢看电影,我那是没有电脑就旷课去网吧下载,你喜欢……

白天我陪你去你的学校,你总说送你上学我就会迟到,但我笑笑就过去了,但每次都迟到了,尽管我成绩好,但老师 为此总在课堂点到我,给我起了个爱迟到的小胖子。晚上,我们总是说到半夜,一道墙始终割不断我俩的声音。我俩的爱是见不得光的,你哥是我一个特好的哥们,可以同穿一条裤子,他是第一个反对我俩恋爱的,为此你不惜和你个闹翻,后来你的家人知道了,威胁你再爱的话就不让你读书了,你哭了,把新买的手机从我们住的三楼扔到了楼下的河里,你告诉我,不管结果如何,哪怕不读书也要在也要在一起。你知道吗?我那一刻心真的好痛好痛,你为了爱做出了这么多,而我呢,我做了什么,我又能做什么,我恨这样的自己,让我心爱的人受此煎熬,除了更加爱你珍惜你我能做什么?

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在你快中考的时间里,也是在气象台的黄昏里,我摘了一束白花送给你,终止了我俩的关系,也埋葬了我俩的爱

沉闷的钟声从钟楼里传来,好像在为我那已逝去的爱敲响丧钟,我深深的叹了口气,没有摘下那几朵花来祭奠那已失去的爱,而是走进了林间的夜幕里

爱你只能在你背后守侯你

文/烟雨朦胧

现在的我们犹如两条平行线,彼此平行着,始终没有交点。

曾经与她是前后桌,慢慢地她走进了我的心,自己慢慢地喜欢上了她。她不那么漂亮、不那么迷人,她只是一位平凡而又踏实的女孩,在我眼中她是平凡中的漂亮——朴素。她喜欢看电子小说,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方吧。一有时间就在那儿看,见她这样我总是为她默默做一些事,让她有时间看小说,喜欢她我那时只放在心底,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告诉别人,因为我自己有小残疾,说话有口吃走路有内八,觉得自己不配喜欢她,所以我打算默默地放在自己的心底。

时间就这样过了很久,还是被有些人看出来了。在2012年的六月六号那天和她第一次表白,那天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当时天空中下着下雨天,那天我记得格外清楚。在那个礼拜天得到了她的答复,以家里原因拒绝了我。或许她用这个理由拒绝我才是最好的吧,那天我向她许下了等她五年的承诺。或许她对我没有感觉吧, 但是我心中郁结装满了她,已经无法再容下别人了。、

从那以后,每天在自己空间的留言板上记录着每天对她的心情和想对她说的话,每天就这么写一条,自己也不知到现在写了多少了。每次写的时候心里真不是滋味,总是想哭,心想如果没和她表白该多好,还能为她默默地坐着一些事,而如今,不知什么原因她一见我就跑,遇到我总是回避我,每当遇到这情况,我的心仿佛就被针扎了那样痛。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

马上就快一年,时间没有磨灭我对她的情,反而加深了,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无法自拔了。每天总会偷偷关注她的微薄和空间,了解她的点点滴滴。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对她的思念就会泛滥,一个人躲在被窝哭泣,我知道我的情况不配去喜欢完美的她,现在我只想和她做朋友,能够和她说说话什么的,但是……我也明白今生无缘牵她手,我只想永远默默地在她身后,为她付出我的一切,不要让她受伤,为她祝福,我永远会在她身后直到我老***去。

平行线还会有交集吗?

文字织成的美丽

还记得那个夏日的夜晚吗?刚刚申请了第二个QQ号的我随意的游走在朋友的空间,把知心的好友重新加到这个号码,第一个号便不再用,因为那上面的朋友三教九流,有点不太喜欢。这次交朋友一定要仔细“审核”,不能像以前的号那样只要在线就加了进来,而且这次设置了问题,只有和我熟识的朋友才能加上我。

无意中走进你的空间,翻阅你的日志,从文字中感知你的人品素质与修养很高。看了你的几篇文章,你的真诚打动了我,你在文字中毫不避讳的介绍着你的家乡、家庭、工作、以及生活中的种种悲伤和喜悦,那么直白、透明与诚恳。我加了你,更因为你有一个我喜欢的昵称,TSYJ,充满旷世情愁且萦绕着怀旧气息的名字。后来得知,你是一位历尽艰苦磨练的军人,在那激情燃烧的岁月,给了你无比宽厚的胸怀,朋友之间的情谊更让你倍感珍惜。

我们开始聊天,互相寒暄后,我说喜欢你的名字,你反问,是吗?我嗯了一声,就再也听不到你的回音,当我把你的窗口点开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你灰色的头像。我呆了,我很讨厌吗?我只说喜欢你的名字呀?难道犯了你的什么忌讳吗?无解且无语。从此你的头像一直灰暗,我也再没有勇气打开你的窗口。以致后来初识的朋友我都不敢说“喜欢你的名字”这样的话,就算喜欢,也是在心底默默的说。

闲暇时间依然上网游荡,一个词,涛声依旧。这天,我打开空间,看见我的日志后边你留了评,依然是那么恳切的话语。日志的内容是我生病了,因为出差的路上有车祸发生,当时的惨状令我不寒而栗。回家后,一边吃药一边找香门去看。你告诉我,生病是因为旅途劳累加上惊吓,要吃药才对。看着你的评,虽有暖意,却执拗的不理你,只是简单的说声谢谢。你还告诉我以后有不开心的事情就找你聊聊。

一连几天,你总是逛我的空间,有一次留言问我可不可以加你为好友,因为你加不上我。我没有理会,因为上次的不告而别让我还耿耿于怀。过了两天,突然想起了你,觉得还是加你吧,以前的事不再提了,也许你早就忘了,就让我们从头开始吧。

后来,我们已经很熟悉,无话不谈,我叫你哥哥,你叫我叶子。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问了那次你为什么突然的不理我了,你尴尬的说了理由,原来你以为我是你遗失的那片叶子,发现不是后,立即删了我。后来又在我曾经给你的评论里找到了我,想和我重新交朋友,于是就有了后来的这些事情。当我知道原因后,我不再怪你,在这虚拟的网络,你对朋友的执着与真诚令我感动。

一次,你让我给你的诗歌排版,你弄不好空行。当我登上了你的QQ,发现你只有两位好友,一位是我,一位是你遗失的那片叶子,猛然震惊,你对网络之间的友谊是如此的珍视。你说,交朋友要用心。

我忙着写文,忙着网站的事情,你总是默默的关怀而从不打扰我,你总是在窗口留下对我问候与挂念就匆匆的下Q,我急忙和你说话的时候,你的头像已是灰色。你总是很关心的告诉我上网时间不要太长,会影响身体,俨然一个大哥的摸样。而我总是嘴里答应着,子夜的时候却还会去你的博客问一声晚安加早安。而在我悲伤或是困苦的时候,也总能听到你温情的问候。

平日里,你非常低调,平淡的让我几乎想不起你来,但是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不会改变。当我看到你留在我窗口的文字时,我会开心的笑一下,然后告诉你我很好。有时碰上你在线,我会和你聊一会,而你总是匆匆的赶我走,不是让我去吃饭就是赶紧去忙我的事。你是我很开心、很随意、很轻松的哥哥。我们就这样陪伴着一路走过,彼此不会辜负那些用心书写的文字,那是我们织成的一份永恒的美丽,朴实而真诚。

在网络里能有你这样真挚的朋友是我的荣幸。我会好好珍惜这份可遇不可求的情谊。有些东西不一定会得到,但是一定要懂得。我们都是旅人,总有一天,我们会走到尽头,注定尘归尘、土归土。但要知道,有一些人因我们而幸福、也有一些人因我们而痛苦。不管怎样,都会有一些东西会留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不经意间会想起曾经的美好和眷恋。我相信,我们会是永远的朋友,因为珍惜和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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