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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的文章

2022/12/14经典文章

十年的文章(精选20篇)

十年之惘

十年,十年,老去了我们太多的容颜。

十年之前,你我相望,暖暖的笑,甜甜的笑,十年之后,你我相望,徒留遗忘,遗忘了如何笑,如何无忧无虑的生活。想追寻失去的点点滴滴,才真实的知道一切已不复昨日,手掌太宽,时间太窄,时间的沙漏终如那啼血的杜鹃,日日复日日的旋转,啼碎了日子,啼破了快乐。

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的试图去衡量时间,却仿似一个盹,十年已过。物是人非的感觉,苍凉的袭来,站在镜中的你我,反复的打量,而后,到底是不知所措。一种难以诉说的苍老,由外及里,由里及外,其实岁月真正践踏的不是你我的身体,而是我和你的心力,当你我擦肩而过之时,变化的不是眼神,而是瞳孔后的那份苍凉,薄凉的面孔,上扬的嘴角,被逐渐的放大或者缩小,莫名的恐惧紧紧的抓住无助的心田,我们还是轻易地输给了时间。

年少,痴狂,你我已相忘。

彼此的相守融化在眼角的皱纹里,相忘,相忘,谁是谁的相望?

十年之前,在我摔倒的那个瞬间,有一轮夕阳定格在脑海之间,十年之后,当我试图去回忆,却发现,原来我剩下的就只有那轮夕阳了,晚照,归乡。十年,不长,也不短,拾掇起来的记忆被放进了背囊,但是你却说你已经懒得去回忆,十年的成长是不是进步,你也不再去想,抑或忘了去回忆和思想,也该是种快乐,只是什么是快乐什么又是不快乐,你是不是又要去回忆去思想?我望着镜中的你,突然间傻笑,犹如摔倒的孩子被父母扶起……

我曾站在故乡的小道上,一直迷茫,一直迷茫,我和你的那些脚印,究竟是谁在收藏,而后遗留在路旁,一遍遍的去想,却找不到方向,背后的孩子却像麦子般在生长,而我,终究脱离了孩子的轨迹,天真抑或幼稚,再也和我无缘。

十年之惘,当你我擦肩而过之时,我不是你,你也不再是我!十年,在无数个时刻,你我一直在相望,我是十年前的你,你是十年后的那个我,两个人,谁会留下来,谁又会回到那个你我不知道的地方?

留下了疑问给自己,是不是自己为难了自己?

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

覆水难收

满街的芙蓉花竞相怒放。女人牵着五岁的儿子,在黄昏的街道款款而行。

一名魁梧的男子,一直尾随着她,突然疾步上前,与她并肩而行。

“若水,”男子说:“我跟了你一条街了。”

女人诧异地侧目:饱满的脸颊、睥睨一切的眼神,隐含笑意的嘴角。是陆弢,她爱过又恨过的人。突如其来的邂逅令她心跳加快。

“十年了,我回来实现我的诺言。”他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她。这水一般柔美的女子,令他时时刻刻魂牵梦绕。

十年前,她和他正沉醉在花前月下,甜蜜香醇的初恋中,他却突然做了别人的新郎。他不爱新娘,他爱的是新娘父亲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当她亲眼看见他坐在豪华的轿车里,亲热地揽着新娘时,人仿佛虚脱了似地倒在了地上。几个月后,他却在她下班的路上拦住她说,她是他今生最爱的人,但是,在爱情和权力之间,他必须首先选择权力。“十年,给我十年的时间,我一定会回来娶你。”他霸道地拥她入怀,闻着她如兰的体香。她没有回答,只是木然地注视着街心盛开的芙蓉花……

女人的情绪渐趋平静。她冷漠地直视着他,说:“我现在生活得很幸福,请你不要来打搅我。”

他怔了一下,说:“不,不可能。你心里只有我,你不会爱上别人的。”

她笑了,笑得很妩媚:“时光会改变一切的。我对你的爱,早已消失殆尽。要知道,被玷污了的爱,是不可能找回来的。”

他呆呆地看她,孤注一掷地说:“我会找你丈夫,把我们的事告诉他。”

她依旧动人地笑着:“他什么都知道。”

“若水,”一名颀长的男子,捧着一大束馨香的红玫瑰,从前面的花店里快乐地跑出来,“生日快乐!”

“爸爸!”小孩扑上去。颀长的男子爱怜地俯身抱起她,“今天是妈妈的生日。我们带妈妈去哪儿玩?”

“去亨利西饼屋!”小孩撒娇道。

“好啊!若水,我们走吧!”男人深情地揽住妻子的纤腰,一家三口,欢声笑语地往前走去。

只留下呆立一旁的陆弢,神眩目迷地注视着这一幕。

我的妻子 风雨十年

文/墨者

一个幸福的家庭,首先要有一个贤惠的妻子。一对恩爱的夫妻,首先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相互尊重。

1999年4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我的妻子,我的性格特别开朗。随和,她内向比较腼腆,说话就脸先红。在我们的性格上的差异来说,我们是不合适的,但是恰恰都是我 们想选择的对象!也许我们算是一见钟情吧,但由于双方 父母的反对,我们不得不分开了一段时间。

但是,我们的联系一直没有断,也不知道是距离给了我们缘分,还是时间给了我们机会,也许是我们各自都 比较优秀吧。所以,我们之间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深厚,以至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最后,经过时间的考验,相互的磨合,漫长的等待。终于争得了双方家长的同意,共同撕下了走进家庭的门票。手牵手地到政府 机关申请了结婚证书。并于1999年的11月17日这天,正式结成了相濡以沫的生活伴侣,建立了一个温馨、快乐的小家庭。当我们手牵手地步入婚姻殿堂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我和她的命运就已经紧紧地联在一起了,在兴奋之 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今后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感 谢她对我的信任,她能把自己一生的幸福托付给我,这是一笔多么大的赌注啊?又是一份多么重,甚至用我的一生都还不完的情意。

我暗暗地发誓:在今后的人生路上,我会好好地保护她,用我虽不伟岸的身体为她遮风挡雪,让她今生今世有一个安全 的栖息之地。我要用自己的肩膀抗起生活的重压,让她那 弱小的身体得到一份轻松。我要用我的双手为她开路搭 桥,铺平她前面的人生之路。用我做丈夫的责任,给她一 份关爱,给她一份呵护。我们的婚礼虽然简单,但是我们 结婚以后的生活却是幸福、甜蜜的。顺境中她与我共同分 享成功的喜悦;逆境中她与我共同承担生活的压力;在我 这近十年的人生路上,她一直是我不可多得的人生伴侣。

2001年1月,我们的小女儿出世了,女儿的降生,给我们这个小小的五口之家带来了许多的欢乐。也让我享受到了人生的天伦之乐。

2002年我与妻子经过商量,也是从长远考虑,决定让妻子带着女儿暂时在乡下和父母住在一起,我去县城打工。从此,我们就开始了两地分居的生活。那时候,妻子带着女儿住在乡下妈妈家里,生活中也有很多的难处。我在单位吃食堂住宿舍。经过了2年多的两地奔波,随着时 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我开始学着做生意。我于2004年才终于有机会在生意上得到朋友的帮助,算是小有成绩, 把她和父母同时接到了县城并买了房子,这也是我人生之路上的一大转折。

在我们共同生活这10年里,妻子对我们这个家的贡献 是最大的,他不但尽了一个妻子和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和义 务,尽心培养幼小的女儿。而且,还精心地照料了我那体 弱多病的父母亲,替我进一份孝心。这多年来,我的身 体一直不怎么好,也是她在生活上关心我,在生意上支持 我、帮助我,我能有今天这样的生活环境,这是与她的付 出和奉献所分不开的。 在我们这个家里,妻子就是我们家 庭生活的全部。

有人说:“生活就是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地方,它需要不停地超越”。我和妻子朝夕相处十年了,也经过了不少艰辛,迈过了不少的坎坷。在数不清的风风雨雨中建立起来的感情,才是最真挚的。其实,我们慢慢会发现在自己的生活中,越来越离不开爱人的关 怀、体贴和理解。无论是在家里的饭桌上,是在看电视的沙发旁,还是在晚饭后外出散步时,那洒满夕阳的小路 上,我们都离不开爱人的关心、照顾甚至是她们的唠叨。 以前,我们总是嫌她话太多,太罗嗦。可是现在,如果 生活中没有了她的唠叨,反而会觉得缺少些什么。我想,在我们剩下的人生路上,我们会相互关爱,把我们的家庭生活安排得更加美满,我们会在充满温馨、幸福,洒满阳光的人生路上一起慢慢地变老。

2009.09.03晚

20:00时墨者

夏之纪年

<夏至未至》以一个完美的截面,停留在这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

只有深烙在大脑皮层下的那些美好,带上花瓣的脉络,以仿佛在也不会遭遇冬天般的骄傲将我们诱引进这一整个消失了季节的迷局。

立夏,傅小司,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

你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传奇,你们惹哭了那么多的人。

你们知道吗?在我心中,你们都是那么可爱的人。

看了十年的夏至。香樟繁盛地过蔓延过每一个角落。

看过了十年的大雪;看过了十年的成长;看过了十年里大大小小的哭泣;看过了十年里咬紧的牙关……

你们都老了吧,你们在哪里啊?

那些唱过的诗经,在日光里慢慢地复活。芦苇流连不断的覆盖了流沙和瞳孔,只剩下你们在墓碑上刻下的传奇,在风里扩展成无调的歌谣。那些我们曾经以为的惨烈的青春,那些我们曾今认为黑暗的岁月,那些我们曾经以为委屈的事情,都在别人的故事里,成为可以原谅的故事。

现在你们都离开了,像是天使,回归遥远的国度。传奇中的你们,教会了这些在我以前的生命里,从来不会学会的事。

有时我会想,立夏最后的行为是在逃避,逃避那悲惨的结局……

小司你知道吗?之昂并没有离开你,他只是到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去净化自己的内心去了,他永远在另一个地方默默的关注着你……

有时候我会想,长大后我是不是也会到一个长满香樟树的城市,也会遇到你们,可是你们终究还是走了,你们的故事已经结束,小四已经带你们去了另外一个美丽的国度

立夏,之昂;你们知道吗,小司很想念你们,我亦如此……

结婚十年

文/萤火虫

今天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我真心的感谢你和我一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同甘共苦度过了十年的青春时光,感谢你为这个家所做出的贡献,感谢你给予我无私宽容的爱。写这篇陋文以纪念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

岁月匆匆,太匆匆!十年前的那天,我牵着你的的手一同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今,儿子已上小学二年级,日子温馨而融洽,生活其乐融融。十年光阴,说长不长,不过三千六百五十天而已;而说短不短,人生到底能有几个十年?!十年来有过风雨、有过挫折,但更多的是感动和快乐。这段日子,我的心一直不平静,甚至夜不能眠;我无法控制自己激动的心情。回忆起和你一起走过的艰苦而又美好的十年,过往的一幕幕从脑海中一一翻过,真的有太多的感慨!想想这一路走来的时光竟然掺杂了那么多的酸甜苦辣,回首十年来共同走过的那些细细碎碎的日子,我们没有太多浪漫的故事,只有平淡的生活。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我们都用心去经营的我们的婚姻,为了我们共同的家,为了我们日益深厚的感情,为了我们聪明可爱的孩子……

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仿佛只在弹指间,回想这让人感慨万千的十年,才真正体会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的深刻。看着彼此的容颜一天天地在发生着改变,这岁月留下来的痕迹却让我越来越爱你,越来越珍惜这前世修来的缘分。记得有人这样说过:“结婚的时候,都希望能白头偕老,相爱永远!可是家不是个讲理的地方,而是个讲爱的地方……”颇有感触,是啊,婚姻需要经营;婚姻需要感悟。有的夫妻一辈子也没红过脸,我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至少我和你达不到那种境界,当然,这与我的些固执有很大关系,结婚十年,我们争过、吵过,但是就在一转眼,一切又会和好如初,就这样一路牵手走来。而今,我们之间更多的是宽容、理解、互敬、互爱、体谅和体贴。

就在昨天,突然很想写一写这十年。拿起笔,眼前、脑海满是生活的一幕幕,只觉得思绪乱飞,却无从下笔。友人经常讨论什么样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幸福婚姻,我觉得就是当你感觉不到婚姻的痛苦那就是幸福的婚姻,恋爱是浪漫的,婚姻是现实的;恋爱是激情的,而婚姻却是平淡的!我们没有所谓的轰轰烈烈,更多的只是平平淡淡!融在心底的是温情,留给对方的是牵挂和惦念!不求爱情多么轰轰烈烈,只求与你一生斯守,相伴到老!

希望四十岁的时候,牵着你的手,共看累积多年的所有。

希望五十岁的时候,牵着你的手,共享夕阳西下的宁静。

希望六十岁的时候,牵着你的手,回忆度过的美好时光。

希望七十岁的时候,牵着你的手,静静坐在房间里,享受那悠闲的时光。

希望八十岁的时候,牵着你的手,用我始终不变的温柔温暖你的心你的手。

九十岁的时候,希望我们仍能牵手,相互搀扶着在人群中慢慢行走。

一百岁的时候,希望我们仍然能够在有月光的夜里,一起回忆那你我的青春。

写到这里,一首歌又在心底轻轻的唱响: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依然是我手心里的宝。

十年的婚姻,婚姻长跑中才走过短暂的一截,后面的路更漫长,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挑战在等着,柴米油盐,平实的生活,这就是过日子,就这样走下去吧!真的希望时空的隧道能够定格,让我永远回味幸福的每一刻,又希望岁月能够轮回,让幸福与我如影相随,生生世世!世世生生!最后让我们一起感谢,感谢上苍,让我们在对的时间相遇,并且可以相知,相爱,相惜;感谢光阴,没有带走爱情的风花雪月,又给了我们婚姻的平实幸福;感谢生命繁衍,自然传承,让我们父母安康,儿子乖巧懂事,家庭和睦美满;感谢这个冬天静谧的午后,可以让我回头细数,一路脚印,一路爱的关怀点滴,让我越来越深的明了,岁月静好,你是我这辈子的依靠。

风也罢,雨也罢。生死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有淡淡的日子都如此美好。喜也好,乐也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虽然岁月没有那么完美,那么精致。我愿就这样似水无痕,陪你走过今生今世,来生来世。

赋得十年忆

文/叠嶂雪峰

郭建斌文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十年的时间不长但也不算短,题目是管理部葛专员出的,故名赋得,文章是我心甘情愿作的,因此不是八股。

十年前的那个秋后,我和很多人一样追随南下打工的潮流来到了深圳。辗转千回最终海丰公司接纳了我这个刚落稚羽的游子。这是一家中型台资厂,记忆中旧工厂的厂门是铁柱焊制而成的,连接成栏杆的铁柱上悬挂着“海丰”两个大字,透过这扇铁门可以看到里面对峙的两栋旧楼,这就是当初的海丰厂房。走进厂门,左楼的第一层是生产车间,摆放着数十台橡胶成型机,远远地你就可以听到从里面传来的各种声音,足以让人感觉到工作的忙碌;第二层是公司白领的办公室,那时候只有这里才有为数不多的几台计算机;办公室的隔壁是修整课,每天下午在这里都可以听到一些轻柔的音乐,这是公司播放给这些工作压力比较大的检修员听的。记得任贤齐的“心太软’’吧?这首经典的流行歌曲曾在这里创下连续播放數天的的记录,优美的旋律至今记忆尤深,多年来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总能回想起在旧工厂经历的一幕幕,温馨而又充满感动;三楼则因工作人员不多而显得比较宽敞,这里是当时总检和包装的工作区域,比较清静,透过窗户还可以看到远处的街市的风景。与这栋楼对立的另一栋楼则相对显得新一些,其第一层是混料车间、员工食堂以及当时被称之为。的高科技之地----开模房;二楼则是毛边区,三楼的右边是台干宿舍,隔了一道门的左边是两间厂内仅有的员工宿舍,一间住男的,一间住女的。那时候厂内住房很紧张,除了部分干部可以在食堂后面分到半间铁皮房以外,其余的员工大部分都租住在厂外。我有幸被分到厂内的员工宿舍住,每天上、下班少走了不少路,应该算得上是件欣慰的事情。但话又说回来,毕竟这里与于我而言还是个陌生的地方,加上没有什么朋友,除了隔三岔五地给远方的同学和亲人写写信,谈谈初入社会的感受外,我基本上就没有别的业余活动了。因此有时候也感觉很无聊,于是每天下班后搬张凳子坐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看进进出出的人便成了我的必修课。我用眼睛和心灵静静地审视着我们这群打工人,我似乎想从这个打工群体中读到一点什么,或许是生活的态度,或许是对未来的憧憬,或许又是希望,或许又是失望,或许又什么都不是。

我干了半个月的啤机工作后被调去做了抽验员。当时的抽验班长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年青人,他常在腰间挂个CALL机,每天下班后就着骑一辆黑色的嘉陵摩托车到处狂奔,简直就像是干巡逻工作的。我就是在他的培训下渐渐掌握了橡胶生产的一些工艺流程。他看起来很凶,但实际上他是一个善良、心细而又富有激情的年轻人,每当上夜班的时候,下半夜大家都容易困,他就把自己的音响搬到车间播放一些有斗志的歌曲来给大家提神,这样就没有人打磕睡了。

随着在公司里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也就渐渐习惯了打工的生活。闲暇时邀上几个同事出去看看投影、打打台球,日子过得倒也轻松。几个月下来,我迎来了在外面度过的第一个春节,逢年过节时公司都会给员工加加餐,大鱼大肉的,这是比较幸福的事情;尤其在过年时,公司还会有摸奖的活动,这个活动从我进厂一直持续到今天,只可惜我天生对中奖的事情不感冒,每次只能摸到洗发水、毛巾或安慰奖之类的东西。

南方的天气向来很炎热,夏天的夜晚宿舍的天楼便成了我们乘凉、聊天的根据地。凉凉的风,轻轻地吹,足以驱赶一天的工作疲劳。一点亮红、几个烟圈,透过那薄薄的迷雾便可以看到远处街市那霓虹灯从各个角落散发出来的多彩柔光,这时候偶尔也会发现脑海中有乡思的影踪,那一盏盏的霓虹灯仿佛记忆中母亲那慈祥的目光,透过空间的距离正深深浅浅地点缀着这座年轻而又美丽的城市。

不下雨的夜晚我们几个死党会经常跑到宿舍的天楼上去睡觉,因为这里既没有炎热的骚扰,也没有蚊子的袭击,一床凉席,一个枕头,便构成了一张休息的大床。我热爱清晨的曙光,于是会经常早起观赏日出那道和楷而又安谧的晨景。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喜欢上了诗歌。简短而又押韵的词句,总是那幺充满无限的情深。后来自己也开始慢慢学着涂鸦,自以为乐。

在旧工厂工作了一年后,公司因发展的需要搬到了现在的新厂,除了大机器外,其它的小设备都是由我们这些员工一件一件亲手搬来的,浩浩荡荡的搬家队伍经过七八天的苦战终于完成了搬迁任务。来到新的工作地上班,让人感觉很愉悦。慢慢地厂内的空地又都铺上了草皮、种上了花,还挖掘出了鱼塘、修建了篮球厂,各种规划日臻完善。面对窗明几凈的办公室;洁白如雪的宿舍楼;还有花坛里那正在旋转喷水头下轻轻点头微笑的花朵及厂门外那一群群应聘工作的靓女俊男们……一切都让我百感交集,当想到自己是这里的员工时,心里不由自主地又多了一种归属感。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公司从湖南某大学招来了数十名大学生,分配在公司的各个部门,这无疑成了公司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看着他们轻松的工作,顿生羡慕之感,于是我决定让自己也去充充电。

很快我加入了当时非常流行的电脑培训班。我在飞西村的一家新开的培训班报了名,当时我选科模具设计班,先学习AUTOCAD绘图。或许生平就没有什幺好运,摸奖不中也就罢了,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这个新开的培训班的老板携带着我们这些学员的学费跑了,使得我花了八百元就只在AUTOCAD里认识了几个绘图工具。我这人还算想得开,一个月后带上刚发的工资又去了离公司两公里之远的另一家老牌培训班。还好这家培训班的老板始终没有跑,于是我每天一下了班就有了往这家培训班跑的机会,虽然每次都是深夜才回来,很苦也很累,但感觉很充实。几个月后因为有点电脑绘图知识被领导推荐到我前面所言之的高科技之地----开模房上班。

千禧年,我有幸在一本名为《飞霞>>的杂志上发表了一首诗,并获得了优秀奖。从此便更有信心重新拿起了丢失在学校里的笔。那年春节放假我哪里也没有去,把自己关在宿舍里写了整整七天七夜的字,完成了自认为是的小说,我为其取名曰《飘过异乡的云》。然后把它寄给了杂志社。可惜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杂志社的退回来的稿件,拿在手里同心里一样沉甸甸的重。打开一看里面多了一张复函:不符刊意,恕不采用,文笔不错,望继续发扬。 湘北子-----沈岳明。有时候开心和沮丧仿佛就是刹那间的事,至今我的箱底仍然尘封着这份七天七夜的情愫,我能想象到那些纸张在时间的吞噬中是怎样渐渐发黄的。

春去春又回,又是一年。公司方方面面的体制都在不断地变化中,一个良好的势头印在每个人的心中。通过努力我也拥有了“工程师”的头衔,从此开始了四年的模具设计、编程工作。回头想想自己能进入这个领域倒也颇感欣慰,在此感谢公司的培养。

如当代诗人白帆所说,很多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比如年轻迷人的缪斯。我则觉得缪斯也是不期而遇的,不是吗?公司为了发展企业文化又开辟了周刊,也就是现在的季刊。这不我又可以写写自己喜欢的东西给这份刊物添添边了吗?记得在公司第一期刊物上我发表了一首小诗,题曰“告别不算是遗忘”。出刊前一个女孩子拿着排好了版的样刊找到我,说总经理讲这些句子中有个错别字让我自己找出来。我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问那个女孩子,她却说,“写的是什幺朦胧诗,看都看不懂还怎幺帮你找错别字”。于是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当这期刊物正式出版后,我将刊物上的字和我原稿上的字一个一个地对,结果发现其中一句中有个词“须臾”我写成了“须叟”。我后来分析为什幺找不出这个错别字的原因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字,只是在很多书刊上读到“须臾”这个词,连成句子便能领悟到“须臾”的意思,于是自己在用这个词的时候写错了也发觉不了。再仔细一想,那个女孩子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自以为是地写一些朦胧的句子就认为是诗了,别人看不懂,那就只好留给自己看了。于生活也一样,许多事情在定论之前何尝不需要考究呢?

随着时间推移,公司招聘到了更多的人,这也就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同事,有的最终又成了好朋友。记忆深刻的是那时候每逢请假回乡或过生日时大家都会相互赠送一些纪念品,诸如小帆船、精品盒、手表、钢笔或笔记本之类的东西。虽然礼轻,但情谊真。我曾把一些纪念品带回老家,摆放在书桌上,后来每次回到家里看到那些陈年之物便会心生怀旧之感。现在很多同事、朋友已从这里离开,在此惟愿他们在另一方水土生活得美满、幸福。

和许多年轻人一样,我在这里也收获了爱情。有了家庭必然也就多了一份责任,不能再像二十出头的那个年龄段那样放任个性了。我努力让自己的脚步在打工的道路上变得从容而坚定。在做模具编程工程师期间,我一边工作一边努力地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和模具有关的新知识,只想让自己在这条路上能走得更远些,虽然这样一来比较辛苦,但比起能在工作中换取一些成就感而言这又微不足道了。

又过了一年,随着品质体系的日臻完善,研发技术的不断提高,公司正处蓬勃发展时期。在这个阶段,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讲,公司更加注重团队凝聚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团体活动也在这时开始了,溪涧飘流,沙滩烧烤,登山赏景,旅游拓展等,无不让人心存感动与感激,感动是因为我们能组成团队,感激是因为公司为这个团队的组成提供了平台。

从工程师到管理职是我在这十年里工作的又一次转型,但愿这是一个转折。初涉管理,公司给我们这批新上任的干部安排了许多培训课程,有不少还是外训,这足以证明公司对员工的重视,体现了企业以人为本的人文政策。我想这也是在这里工作的长工龄员工越来越多的原因之一吧,因为他(她)们真正融入了这个大家庭,和这个家庭有了深厚的感情。记得我写过一篇关于卷柏的心得,其实哪里的工作都一样,你永远也找不到能让自己百分之百满意的工作,于工作而言,更重要的是你要怎幺去适应它才是最重要的,也只有这样你对工作才会有激情,才不会被工作所抛弃。

如今我仍守候着管理职的工作,只是我这份管理职比较多元化,还好在工作的风浪中我已学会了换着姿势游泳。闲暇时我仍然愿意做做爬格子的动物,随着年龄的增长惟愿我的文字也能多一点老辣。

不知道从什幺时候开始爱上了咖啡。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喜欢邀几个好友到咖啡馆坐坐,聊聊各自喜欢的话题,随着时间的深入,我会发现心情渐渐平静,甚至会有些感动,所有的理由都很简单----随兴。喝咖啡我也习惯了不加糖,因为不加糖的咖啡才是最醇美的,虽然入口比较苦,但慢慢地就会苦尽甘来,不加糖的咖啡就像人生,忍耐后是广阔的天空,所以不要给咖啡加糖,不要让自己在甜味中放纵,别给自己向苦难低头的机会。

十年了,一路走来既有光风霁月的旅程,又有阴霾漫天的路。感谢曾经和现在喜欢与不喜欢我的人,因为有你们的陪伴我对生活才如此充满感激,因为有你们的陪伴我对生活才有这样的乐观。眼看又到了金风送爽﹑霜林染醉的时节,如果乐意的话,找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请大家喝杯咖啡。

十年

文/任林平

一张返乡的车票等了十年,盼了十年。

当无情的列车把我从黑土地拖到江南,心在流泪,我反复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未来生活的地方?又一次问自己,何时还能再回那片黑土地?

我要看一看儿时幼儿园一起长大的同龄伙伴;看一看鼓励我写十篇不如写一篇改十遍的语文老师;看一看始终保持纯洁友谊的初中同学……想看的人如此之多,让我临行前夜不能寐,我的心像风筝一样,在蔚蓝的天空飘呀飘!一幅幅见面时的场面胶片一般呈现在眼前,虽然是个梦,但这是十年来一直催我还乡的梦啊!

为了能更近距离感受黑土地的味道,我和女儿选择乘坐25个小时的火车。走进车厢时,一句句家乡话扑面而来,虽然列车还未启动,虽然还没见到故乡的亲人,但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我离故乡越来越近了。

列车缓缓离开无锡站台,我的思绪回到车厢内,一伙伙东北老乡打牌时调侃的口气是那样地道,我的视线在他们的身上移来移去,用眼神和他们交流,我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眼望窗外,苞米长高了,久违了的白杨树依然挺拔,空气慢慢地干燥起来,而我的眼眶却有些湿润了,东北啊!我回来了。

此行最难忘的是同时找到了3个同学。大家在一起有话说不完,笑容始终挂在脸上。

此行最难得的是看到了儿时伙伴,我们在襁褓中相识,现在都已两鬓银丝挂。他们已退休在家,羡慕我还在工作,还能驾车,还能自如使用电脑,此时心里有点沾沾自喜,“知识真能改变命运”。

更巧合的是碰到了我的专业启蒙老师,见面时看到他眼中略带沧桑,我这个当年被他称“最笨”的人,如今却被他定义为“聪明”,此时内心流动一丝暖意。

此行,我和女儿去内蒙古敖汉旗,领略到了“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羊儿跑”;感悟到了蒙古族特有的亲情,尝到了纯正的炒米、奶酪的香甜,也是我此行意外的收获。

此行还代父母看望以前的邻居、看望老公以前的同事……短短的八天时间,我的思绪在不停地搜索着,寻找从前的影子。

人常说“十年磨一剑”,而我十年离乡才归还,感谢父母把出生地刻在我的名字里,好像冥冥之中要远行,让我记住自己的根在哪里。这八天,有太多的难以割舍,尽管时间和空间都在改变,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有我回忆的地方,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拿着返程车票,告别我生命开始的地方,告别我收获爱情的土地,我不敢看姐姐的眼神,那将与十年前站台上分别一样痛苦。

何时再相逢,何日我再还,不想再有十年,静下来凝思,当我们只能用时间测量与故乡的距离时,多关注一下亲情,少一点迟到的爱;多一些回乡的理由,少一点无法弥补的遗憾。当时光只剩数字时,在一起共同珍惜快乐的日子,不再成为怀念。

四十年 师恩难忘

文/浮生若梦

文化大革命十年给高校带来浩劫,师范院校难逃厄运,城乡教师紧缺。

我1975年6月从联合中学高中毕业,1976年9月被我的初中老师王冠俊推荐为代课教师。在那个无以理想和信念的年代,我似乎感到无处安放的青春找到了一隅栖息之地。对老师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心许愿望:要做天下最好的教师,以证老师知人之明,报答老师举荐之恩。

40年弹指一挥间,我一路走来一路歌,代课教师—民办教师—考进师范再学习—公办老师。我虽然不能了却“做天下最好的教师”心愿,但我做了一个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的教师,一个荣誉满满的教师。当我的工作成绩可以告慰尊敬的老师时,老师已作古。心存感激,却无以回报,心里隐隐作痛,老师对我的关爱情景历历在目。

我的初中母校是联合红旗中学。初二时的历史课,是时任校长王冠俊兼任。历史课是我们全班同学最爱上的课之一,在十四五岁的少年眼里历史老师无所不通。从原始部落到现代社会,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从巴比伦文明到中国文明,王老师侃侃而谈,娓娓道来。一批对历史知识匮缺的少年,似乎在荒漠中饥渴时发觉了清泉,立即沉浸到了历史知识的甘泉中。王老师带我们穿越时空,带我们和历史人物对话,让我们思接千年,视通万里。王老师的课让我爱上历史学科,我全神贯注听讲,老师讲解的内容我镌刻在心。有一次课上王老师提问,“鸦片战争哪年爆发?英国人从哪里入侵中国?谁去虎门销烟?”我对答如流。老师啧啧称赞,连声说好,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老师的表扬让我窃喜了好多天,更激起了我的学习兴趣。

有了这次被表扬的经历,我对老师的惧怕少了几分。课间十分钟,居然还敢走进办公室,带着问题请教老师。一次,我到办公室交作业,王校长对一位老师说:“这孩子聪明,口头表达能力强,将来做老师一定行。”听了,我心里乐滋滋的。哪知老师不经意的一句话,激起我对教师职业的向往,预定了我的人生道路。时隔四年后,王校长果然推荐我为代课教师、民办教师。从此,我和教书育人结下了不解之缘。

走上教育岗位那年,我刚20岁,被分在乡村中学—联合红旗中学,任教初中数学。那个年代,我学到的一点浅显的数学知识显然不能胜任初中教学,我一面刻苦专研,一面向老教师求教。王校长指导我管理学生的方法,同时安排教学经验丰富、在学生中声望很高的老教师做我的指导老师。当年,在联合任教的韩传文老师,郭洪志老师都给我以很大帮助。每每回忆这些,总是心生感激之情。

四年后,我考取了师范。临行前,我去和王校长道别。他非常高兴,祝福我,语重心长地鼓励我珍惜师范学习时间,毕业后回家乡,更好地为家乡教育事业作贡献,还关心起我的婚恋。在师范学习期间,我曾给他写过几封信,汇报学习和生活状况。他也给我回信,信中一如既往的鼓励,充满着父辈的关爱。毕业后,从事初中语文教学,老师勉励我,多读书,多积累,教好书。

每年春节前我总要和爱人一起去拜望恩师一次。但平时忙于工作和家务,联系很少。十年前的一天,突然惊悉王校长去世的噩耗,我们匆匆赶到灵前,却再也无法和我们敬重的师长对话,再也听不到他关爱和鼓励的声音,悲从心生,潸然泪下。

十余年过去,每当念及王校长,总感到恩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坦荡为人;敬业精业,有教无类,爱生如子;德高望重,博学多才,美名乡里。

师恩永远铭记,恩师永作楷模。

十年浪记,泪满痕

文/默络泪猴儿

忆到自小与父离,六岁与母别。遥望今宵,已是十年秋!昂然回首,垂泪洗尘烟!问;何与己别离,各自低头借言语,自心明如镜,却有难言意。若有亲情在,何以当年相背别,留下此生恨。自如今心依然难静,尽管悲诉错在当年,我已无意听!回头忆看,蹒跚泪路漫漫。伤藏自心间!谁又与其懂,谁又与其问。默自心伤独垂泪!那年秒秒似时时钟,今日时时钟似秒秒。居嫌时太慢,又恐太快人亦老,忆那时,学而缀,缀而学,时日耗尽几年秋。曾对山泣山无语,自后,终以圆时梦,忘时狂学,终以有自成。可悲,梦终有醒日,又以日后千家饭,令人悲断肠。痛哭谁又与其慰。冬日雪花飞,渐飘渐看渐地缓缓白。又是一冬寒 ,寒风自心中寒起!虽如今已春照人面 ,心却停泊秋末冬眠夜。

十年之后

十年之后,物是人非

童年里那崭新的围墙楼房,十年之后再次见到却是如此的破败不堪

纵然和往昔有太大的差别,但还是清楚的认出了那地方。

儿时的许多事涌上心头,有不愿想起的,却大都是快乐的回忆。搭上阴暗的天空,显得那么落寞。

照了好多张照片,妹妹说是满足我的心愿。是啊,之前每年回去都说要去看看那地方,却因为路途远而错过了。现在下定决心去了看着,却突然有那么一丝后悔的感觉,或许是与记忆中美好的场景不同了。

在那地方的心情也就像那天空一样,灰蒙蒙的,有种苍凉的感觉

我们一路走着,想着记忆中的样子,然后继续回想。

记忆中房子后面的树林没有了,空旷的草地和湖泊也没有了,取而代之在眼前的是工厂,一间间如此空荡荡。没有看到人,我们顺着哪些建筑走到尽头,希望能穿过着工厂看看后面的景物是不是还如依稀的那样,却被堵住的墙挡住了去路,没有穿过去的路,所以,这后面,怕是也没有记忆中的样子了吧

失望而回的我们,失望而回的我

远在他方的学子,却对着养育的土地那么的怀念

姑姑也说我是个很怀旧的人

喜欢着那城市的人事物,却对着现在身处的地方谈不上多大点喜爱。这便是怀旧吧

记忆中的许多场景都是在阳光中,在晴朗下,而十年之后再次见到却是在这样阴暗的雨天,虽然没有下雨,可湿漉漉的地面,泥泞的小道无一不告诉我一切已经不同

来到曾经居住的屋子,记忆中应该是那一间,然而门上却贴着白色的对联,什么沉痛悼念的,愣了一下才明白是有人离去,然后和表妹离开走到外面。这使我我想起了爷爷的去世,已经有好几年了。而奶奶在2011年三月份离去,如今当真是物是人非了

我们步行了很长一段路,最终还是选择坐车回去。 那遥远的记忆,也渐渐远去……

时间都去哪了

文/苏漫漫的十年夏天

两年前,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第一次找宿舍,有一幕到现在都印象深刻。楼管阿姨拦下一个漂亮的女孩,问她是大几的,女孩用手指比划了数字三,微微有些羞涩。我不知道那个学姐为什么没有直接回答,只记得当时心里默默的想,都大三了啊,大三还住在宿舍吗……

时间荏苒,再过几个月我也将是大三学姐了,而这一幕却总也在心中挥洒不过去。我明白,这是我对成长的恐惧。初入象牙塔,觉得什么都好奇,一股子热血,什么都不在乎,从不去想什么考研什么毕业的,而走了一年半的路,满满沉淀下来,才初醒。快大三了,是啊,这么快就要大三了啊。

最近这些时间,我看了一些书,周末也到处走走,希望在大二的最后留下多一点的回忆。看到书中有一句话,触动颇多。“人年轻的时候,觉得十年八年的就是一辈子,到了中年,才发现十年八年的就是一瞬,一眨眼就过去了。”七月份,我就整整二十岁了。我承认,现在的我确实是觉得十年是一个漫长的世纪,承载了太多的成长和回忆,而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将是我此生最重要的沉淀。我很迷茫,畏惧成长,但是我还是会一步一步走下去,这个十年,下个十年,下下个十年……

时间都去哪了。一首歌让多少人流下泪水。音乐带来的,原来并不只是享受,还有感悟和回忆。

一个月前,校刊杂志征文,题目就是“时间都去哪了”,我想投稿,坐在电脑前却什么都写不出来。征文很早已经结束了,今天,听着歌,不知怎的突然就想写下这些,不为投稿,只为记载,记载此刻,时间在指尖,回忆在眼前。

时间都去哪了?

时间哪也没有去,都沉淀在你的身体里,你的脑海里。某一个时刻,或许你听了一首歌,或是看了一部电影,那些流逝的时间就都出现你的眼前,化作你的眼泪,落下。

我恨了你十年,你却爱了我十年

文/嗜血乌鸦、

每到这个时候,知了都会叫个不停,还有萤火虫,闪闪发光的尾巴是多少孩子童年时美好的回忆,家乡院子里的小草长的很高很绿,我每天都会为他们浇水,那是我的泪水。

当所有的孩子倾听着母亲睡前在身边摇着扇子,讲着美丽的童话故事,我却听到的是啤酒瓶破碎的声音,母亲的啜泣声,还有父亲的吼叫声。父亲生意破产后就每天以喝酒度日,没有一天是醉醺醺回家的。

母亲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烧过饭,我开始学会了下面,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一碗面,一碗是我的,一碗是母亲的,父亲从来没有这么早回来过,所以我只会下两碗,然后端给在床上的母亲,回去收好菜刀,藏在一个只有我和她才知道的地方。

她是八岁那年父亲回来时买给我的礼物,晚上她会陪伴着我一起睡觉,无聊的时候她会陪我说说悄悄话,早上我想睡懒觉,爬不起来的时候,他会不耐烦的无数次的叫我起床,尽管我打了她,晚上父亲回来发酒疯时我会抱着她到院子外面的小草上给他们浇水,小草啊小草你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就不用回来这里了,长大了就没有烦恼了,长大了就在也不用浇水了。

十岁那年,她死了,父亲把他打死了,我的生活依然没有好转,父亲依旧是每日的喝酒,只是少了母亲,母亲一年前回了娘家,在也没有回来过,我曾无数次的在想,母亲啊母亲,为什么你不把我也带走呢,你怎么这么狠心,你是不要我了吗,她死的那天,我哭了好久,为什么老天对所有的人都是公平的,但是为什么对我这么的不公平,我把她埋在了树下,然后默默的在她的坟前坐了一个晚上。

从那天开始,我的心里有一个梦想,我要长大,我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父亲,不,他不是我的父亲,他怎么可能算是我的父亲,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和我的母亲。

也是我和他的约定,她说我以后再也不能叫我起床了,你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快点长大,你将会有新的生活,会有很多的朋友,会有自己的老婆,还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虽然我不能继续在陪伴你,但是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声音,永远永远都不要忘记。那是可以叫醒你的声音。

十七岁那年,我没有在学校读书了,而是选择了出去工作,我到工地上搬过砖,和过水泥,睡过马路,吃过两个月的泡面,但是我唯一没有忘记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早上想起你的声音,当我发现世界上比我优秀的人比我更加的努力,当我累的半死的时候还能从床上一秒钟爬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叫醒我的永远都不是闹钟,而是我日夜追随的梦想,我告诉自己,虽然我输在了起跑线上,但是我不会让我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童话太美好,但是这并不是我们的生活。

如今的我,再回到家乡的时候,看到年老的父亲,孤零零的坐在院子里,因为喝酒,父亲的身体很虚弱,小时候的画面没有一刻是不浮现在我的脑海,很少跟他说话,父亲老了,母亲却还是没有回来。

我回到小厨房,下了一碗面端给了父亲,找到了埋葬她的地方,把她挖了出来,她已经不能动了,再也不是当年的她了,这时父亲拖这虚弱的身体,颤颤的走到屋里,从一个破旧的盒子里面拿出了一个粉红色的闹钟,那是她,我接了过来,眼角不小心看到了上面的购买日期,那是我十七岁那年,要走的那天。

红了的眼眶再也包不住眼角的泪水,我抱着父亲哭了,小草啊小草你长大了,再也不用浇水了,可是你忘了给你浇水的人吗,是他给了你生命啊,父亲的肩上都被我的泪水浸湿的时候,我始终还是不愿放手。

我恨了你十年,你愧疚了十年,而这十年,我需要多少个十年才能还完!

两忘烟水,十年情未了

一、落雨的午后。

十年前那个如烟的雨季与你偶遇,你羞涩地一笑,锁住了我不羁的情结。端午节,落雨的午后。我撑着伞,在一个没有遮雨棚的车站等车,去和小谜重新布置一下书店,准备后天开业。还有一个多月就大学毕业了,小谜从小喜欢看书,她想在毕业之后当一名教师,闲时在自家店里看书也很方便,我们就一起开了这间小小的书店。

车一直不来,不远处一位姑娘也在等车,一身学生装束,大概十六七岁,她没有带雨具,双手把淋湿的头发拢到脑后重新扎了一遍。“一人一半。”我走上前把伞伸了过去替她遮雨。“啊,不用,谢谢!”她嘴上拒绝,可是没有退避,还往我身边蹭了一步。“雨不大,但是遮上点总比淋着好。”我冲她笑,她也腼腆地冲我笑了笑。

上车后,我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湿了一半,下车时,我回头朝那女孩挥了挥手,她向我道了一声再见。到了小谜的店里,几个同学正打算锁门回家,他们说:“小谜先走了,这么大的雨,我们都以为你不会来了,可他还是等了你一个小时才走的。”

“哦,这样,谢谢你们,不过你们不要跟她说我来过。”“为什么?”是小谜的声音,原来她就躲在门外走廊的拐角里。“不为什么,假如你真的走了,当明天得知我穿过大半个京城,冒着这么大的雨来看你,你心里肯定不会好受啦。”我半开玩笑的话让小谜的眼睛亮闪闪的,她撇了撇嘴:“切,少自作多情啦,我知道就算下刀子你也会来的,所以我一直在等你。”我心里着实地感动了一小会儿。

傍晚回家时,路过那家常去的花店,忽然想给小谜打个电话,想叫她过来坐会,告诉她这个雨天的故事,告诉她我感动而愉快的心情。“哟,好漂亮的花。”“喜欢吗,送给你。”店主是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她捧着一束玫瑰送到我的面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今天是店庆,知道你会来的,特意给你准备的。”

拨通了小谜的电话,我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知道吗?”“我知道,英国谚语,意思是一个很小的帮助或关心,就像送人一支玫瑰一样,我们自己也有收获,因为花香留在了手中。”小谜的确是最懂我的,她总是能从我不着边际的话语中体会到我的思想。“你闻到手中的花香了吗?”我笑了起来,手中真的有花香。

二、梓树花开的季节。

第二天,天气转晴,久违的阳光分外刺眼。晴暖的午后,还是那个车站,还是那个小女孩。“这么巧,又是你。”她迎了过来:“你每天都来这里等车吗,你在哪个学校?”我冲她笑了笑:“不是,我这两天去朋友那有事,所以在这里等车,我还有一个多月就毕业了,学校在联大,以前每天都在对面坐车上学,我叫王昕,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一只手提着书包,一只手将额前的几丝长发捋到耳后。她始终面带微笑地说:“你比我大,我得叫你哥哥,我在十三中读高二。我家后面不远有一大片梓树林,每年的春夏梓树都会开花。我妈说我出生在黄花遍野的时节,梓树花开香满庭,所以给我取名叫梓轩,你就叫我阿梓好了。”今天车来得真早,开得也很快,坐上车没说几句话就到站了,下车前,阿梓说明天会来祝贺我们的书店开业。

还好,这两天没有下雨,大清早就被电话吵醒,急忙赶到书店。门口摆了几个大花篮,上面都贴着几张红纸条,写着许多名字。十几个死党在店里又说又笑的,又喊又叫的,小谜也跟着他们一起疯,都跟走火入魔了一样。我正打算和他们一起疯,这时屋里一下子静了下来,大家都疑惑地望着门口。

阿梓的出现确实让我们惊讶了一翻,她今天没有穿那套别提多土的灰白条条的校服,也没有把头发扎起来,自然地披在肩上,一身淡粉色半袖连衣长裙。阿梓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怎么看都那么可爱,额前长发似乎遮住了她略显成熟的妩媚。

“哥哥,送你的青竹。”阿梓手里捧着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七八根青竹枝,走上前说:“哥哥,你怎么啦,我是阿梓呀,不会才一天你就把我忘了吧。”“啊,阿梓,你怎么来了,怎么没去上课?”

“哎哟,王昕,你怎么说话都磕巴了?”陆然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阴阳怪气地说:“我说哥们,今儿礼拜六,人家上什么课呀?咱几个天天滚在一块儿,我咋没见过这个小妹妹呀,你从哪勾搭来的,从实招来。”阿梓满面通红,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将那瓶青竹递了过来:“哥哥,他们说要插在大点的花瓶里养着,两三天浇一点水,等满了就把水倒掉再重新浇水,竹子就会一直都是青青的,还会生根,会长大的。”

“好,好,谢谢阿梓,快进来。”小谜接过阿梓手中的竹子,放在了窗子下面,大家都拉着阿梓问这问那的,都好像一见如故的样子。陆然又跑了过来把我拽到一边,神秘兮兮地说:“兄弟,不是哥说你啊,人家小姑娘还有两个月才满17,你看看咱们这些女同学哪个不好啊,你比她大四岁呢,都不知道你是咋想的,未成年呢,你可得小心着点,到时候别怪当哥的没提醒你。”“嘿,怎么说话呢你,我说陆然,你丫别没事跟这瞎扯,没看人家还上学呢么,管我叫哥哥,你瞎咧咧什么呀,看住你家小谜,听说她爸妈可能想移民,把她变成老外。”

三、各自的生活。

阿梓成了书店的常客,她似乎和我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很谈得来,大家都很喜欢这个小妹妹。炎热的暑假到了,阿梓去了另一个城市,整个暑假都在她的外婆家度过。

毕业典礼那天,许多同学、老师都抱在了一起,扮出泪流满面生离死别的样子,我也和他们一样,望着天空假装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似乎生活是那么简单,世界是那么简单,仿佛一切理想很快就能实现。有的说不要学校分配,要自己找私企工作,比国企工资高。有的说要继续读书,有的说要自己开公司,有的要自己开个店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经历了四年大学生活之后大家都看破了红尘一样。

阿梓回来的那天是他们开学的前一天,我去车站接的她,提着好几包的东西。“你这都是什么呀,大包小包的这么多。”“衣服呀,还有好吃的,还有礼物给你的,回去再看。”这个繁华的都市和其他城市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人多。京城里聚集着各色人群,有外来务工、求学、移民、过客,匆匆过往的脚步和汽笛声从来没有暂停过,过往的人们和生活都是一样的匆忙。

我身边的人几乎都很幸运,阿梓就是其中一个,她很幸运地考上了一所全国重点大学,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们都为她感到高兴,找了一家很有名的小吃摊大吃了一顿,以示庆祝。记得和阿梓的第一次长谈是在朝阳公园,那个雨后的黄昏,假山下的那张长椅上还刻着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

“快开学了,我要走了,去外地上学,你会想我吗?”“会,当然会啦,你看陆然、小谜还有我们那些同学,毕业了,我一直都在想他们呢。”阿梓撇了撇嘴:“算了,不和你说了,没劲。”其实,我很清楚她的心思,人长大了,渐渐成熟了,和我走得更近了。朋友们都说“阿梓这姑娘不错,对你多好呀,每天一有空就来找你,肯定对你有想法,实在不行你就从了人家吧”。

阿梓去了很远的地方上学,之后经常给我打电话,一聊起来就没个完,不知道她哪来的那么多话。后来她买了台电脑放在宿舍里,每天晚上都要上网和我说会话才会踏实地睡觉,有时候在网上看不见我就会给我打电话来问这问那。每年放假她都会回来,每次回来都和以前不一样,个子长高了,模样也变了,越来越漂亮,越来越成熟,也比以前稳重多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四年过去了,阿梓毕业了,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来我们的书店。“店里的人怎么都换了呀,我怎么都不认识了,小谜他们去哪啦?”“哦,小谜跟她爸妈移民了,把陆然也给拐到荷兰去了,再也不回来了,从此和咱们老死不相往来,你怎么没有带个男朋友回来呀,你看,我给你找了个嫂子,她叫晨雨,阿梓快过来见过嫂嫂。”阿梓顺着我的手指的方向看去,晨雨过来打了声招呼叫阿梓坐下。

阿梓站在那里没有说话,似乎很惊讶的表情愣了好一会,两个女人对视了足有半分钟的时间,我看见阿梓眼睛里含着泪水,她转过身走了出去,没有说一句话。吃过晚饭早早关了店门,我和晨雨去了阿梓家,一进门***妈就说:“哎呀,你们可来了,快把人急死了,阿梓一回来什么话也不说就把自己锁在屋里,饭也不吃,到现在还没出来。”

四、远离这座城市。

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不如意,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样,我们喜欢过一个城市,喜欢过我们的朋友,喜欢过一个游戏,喜欢过一件玩具,喜欢过一个人。但这都只是喜欢,不一定必须要得到,就像小谜曾经喜欢这座城市,喜欢这个国家,可是最终她离开了这个国家去了遥远的荷兰。陆然走的时候说,当我们无法得到的时候,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重新选择,不得以,我离开我爱的城市,我不认为我失去过什么,因为我得到了我爱的人。

花店的大姐派人送来一大捧千奇百怪的花束,格外漂亮,我们废好半天的劲,好像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的话,终于看见阿梓打开房门走了出来。“你们回去吧,我没事,下个月我该上班了,以后去店里的时候就少了。”

晨雨的单位在外地新开了一家分公司,她被调去任职,一年之后回来。阿梓分配到一家合企工作,晨雨临行之前,我们一起给阿梓过的22岁生日。时间慢慢过去,阿梓一直都和我的朋友们相处的很好,还是跟以前一样和我走得很近,晨雨经常在外地忙着,几家分公司都要靠她一个人去奔波。

转眼几年,阿梓始终都没有找男朋友,在她心里,我就是她最喜欢的那个,也许她始终都认为和我在一起就是她的初恋,虽然得不到,她也没有重新选择。也许她觉得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生活必然经历的东西,她说过,得不到的,也不想放弃,只要默默地看着,也是一种享受,如果这个城市没有她的牵挂,她将会选择离开这座城市。

米兰·昆德拉说“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重,人类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实。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远离大地即远离真实的生活,甚至远离人类的生命本身,这种‘轻’才是我们最难以承受的东西”。

这一年,阿梓去了国外的总公司,再也不会回来,这是她最认真的选择,也是最无奈的选择。为了一个人,她爱上了这座城市,当这个人不再是她的牵挂不再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分的时候,她只有选择远离这座城市。

那年我们刚刚毕业,那年阿梓在读高二,十年后的今天,大家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都有了各自的选择。学会选择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熟,成熟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各种经历,会遇到许多的不如意。

和阿梓的最后一次“约会”还是那个公园,还是那座假山,还是那张长椅,还是那个雨后的黄昏。阿梓说:“我将一束玫瑰放在这木椅上,将你我的名字刻在这张木椅上,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这上面都会有我的名字,有我的花香。”

后记。

有些美好的东西看似走远,无法得到,但正如阿梓说的一样,她就是那一束美丽的玫瑰,就像这张木椅一样,无论什么时候都依然可以看到我的名字,可以看到阿梓的名字,她的芳香始终都留在这张木椅上。岁月始终都在刻写着我们的样子,一些故事无法忘记,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保存在记忆里。生活中,你遇到过的人,你喜欢过的人,你爱过的人,就算将来离你再远,也会有你的记忆,有我们的故事,有我们的回忆。

在时间的淘洗下

文/平原马

总有一些人,在我们的生命中重要过。

譬如某个主持人,觉得那档节目,如果没了他,一定会没法办下去。然而他真走了,你依然能把节目看到心花怒放。比如某个歌手,你觉得一辈子只听她就够了,你发现,她不唱了,自己很快就喜欢上了别人的歌。再比如亲朋,觉得生活中如果没有了这个人,天就会塌,结果,天在头上,生活素常。

你会发现,好多人在我们的生命中都经历着三个阶段:重要,重要过,不重要。也许你并不愿承认。但事实上,这件事最经不住内心拷问。在时间的淘洗下,多少信誓旦旦渐次苍白。

人世的沧桑就在这里:我们总是在誓言那边很纯粹,却在人性这边很崩溃。

光阴的长河里,不要指责别人靠不住,谁比谁也强不到哪儿去。看起来,于自己不过是一次忘记,但对用情至深的过往,何尝不是一场背叛。撇得太急,放得太快,转身太易,该忘的风来云散,不该忘的,风还没来,云早已都没了影。

这样说,不是想让谁厮守着过往,深陷其中不必自拔。只是想表达,在人格的某一个节点上,我们有时候并不及格。

一个人在我们的生命里,重要了十年,可是他变得不重要仅用了几天。我想,真正的重要应该是指,对方在你的岁月里只待了十年,而忘记他,却耗尽了余生以及全部。

别人亲爱的你,下一个十年

我们匿名,回首那个如梦如初的青春年华。一封信,那个苦涩的年纪,我们紧握手中,于是谁也舍不得拆开。

我是你匿名的好友,那个曾经用过无数次的笔名,写在笔下连字都变得好丑好丑。一堆一堆变得厚重,藏在岁月不知名的抽屉里,我突然想起了去年的某个时候,看着它,就突然笑出了声音,于是鼻子有些酸。以前都是让眼泪随意四溅,现在学会了努力抬起头,看着天空,于是变得没有理由让自己悲伤。哈哈,有个小男孩戴着帽子,努力的从雨中奔跑离去,心里想“童年真好”,而我们“年轻真好”。有多久没看到那片蓝天了,我很庆幸自己还是会想起用“一尘不染”这个词来形容它。

寄一封没有地址的信,不知道是否有人看见,陈奕迅的《十年》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于是想了想,在信封上写着“别人亲爱的你,下一个十年”。于是我在想,那个邮递员是否会把他给我退回来,我连想的念头都不敢有,我想我肯定是一个胆小鬼。是吧?要不然为什么,连想你都不敢说出口?

《别人亲爱的你,下一个十年》--------

可是就是那么的喜欢着,喜欢到希望永远在你旁边没有一点距离。

隔着一层雾,好像也还能看见你微笑时的样子。下着一场雨,想象着你在离人的陌生城市。那些没有未来,那些没有期待,可是这样的路我还是想和你一起走。我想我有些傻,我想太是牵挂。

我想我该是个诗人,用拥有“诗人肌”来形容自己。时尚达人,就是我奋不顾身想要掏心掏肺扮演好的角色。而你就是,诗人笔下描写的那个“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的男主角。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和你,那么我们一定看不了周杰伦的演唱会,于是我想那样也挺好的,开一个属于我的演唱会,唱着“喜欢你,是我独家的记忆”。

思念是一种很悬的东西,闭上眼睛也能想起你离开时的背影。思念是一种病,也是一种痛,我宁愿我们快乐永远。

麦田里的长廊,守着望不到边的,长长的,灰了暗的田鼠窝。有人说,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田鼠说,春天来了,冬天还很远呢。你说,田鼠造就了麦田怪圈。麦田里的守望者,其实是田鼠吧。而我,真希望自己是那只田鼠,而你是我一直想要守望归来的人。哪怕这只是遥遥无期的青春岁月,春,夏,秋,冬,年复一年。我还是原来那个我,那么,你呢?

故事如果纯属虚构,连你都成不了真实,我想我可以坚持,即使这不仅仅只是开始。但心痛也无法解释,回到现实,让一切把回忆重拾。记得把回忆装入行囊,踏上追寻你的旅程。喂,你说,好不好?

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间,不管是面对面,还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我在最近的未来,而你在最遥远的现在,有多久没看见你了,记住的只是比在视频里来的模糊,却更有意义的写真,于是我知道,你还是原来那个你。

喜欢听别人说他们自己的故事,然后,一句话都不说。可那些思念还是延延不断地闯进我心里。你还好吗?你幸福吗?你快乐吗?成了我最孤单的心事,怕的不是失去,而是那些被幸福所包括的一切你是否真正拥有。心里面住了一个人,那些牵挂是快乐的。于是我在想我的心要倒出一些空来,把悲伤清理掉,才能装下快乐。

如果近视可以一直让你牵着,如果不会骑单车,可以一直让你载着,如果方向感很差,可以一直让你带着,如果我愿意一直相信,就可以一直让你牵挂着,那么,请允许我一直当个笨小孩吧,就算偶尔的任性,也只是希望你能心疼我。

无论心情座落在哪个城市。下雨了,刮风了,打雷了。天亮了,天晴了,太阳出来了。我们还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一字一步踏着每寸土地。看着从海的那边漫不经心升起的太阳,我们兴致勃勃地,于是,终于笑出了声音。梦里花,开出了最灿烂的时刻。

那么沿着顺其自然,顺着言过其实,我知道很遥远,我们也太年轻,但还是简单的,单纯的,幸福的,一直走下去吧。不要再回头了,真希望我们可以不用回头,就算看着身后的悲伤,也可以一笑而过。

这个世界,很大。这个世界的人,很小。可是还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彼此。孙燕姿说,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那时候的你,那时候的我,那时候的我们,还一如既往的,踏上属于各自未来的旅途。

我的记忆从风的出口延伸,穿过风的速度,从原始到现代,再从现代到遥远的未来,于是,我顺着风带去我的祝福,但一句话却要花费一年的时间才能吹进你的耳朵,于是我在想该说些什么才能让这一年不白白浪费。我想了很久,于是站在风口,默默的告诉你:别人亲爱的你,拜托你一定要过的比我好。

从郭敬明《最小说》里盗窃过一句话“可是就是那么的喜欢着。喜欢到希望永远在你旁边没有一点距离。”

初七,晴。今天,我离开了你。

十三月,气候未知,无法预测,我们都回来了。

一天,十年

原来自己骗自己才是最心痛的事情。每一天,都很煎熬,想你,想听你声音,想要看到你的脸,每一天,都会希望你能给我消息,打电话给我,可是,我什么都等不到。吃不下,睡不好,甚至伤害过自己,所以,我的身体越来越糟糕,可是,我真的已经不在意了,这样活着太痛苦了,我知道,我这样的人注定会受到很多的伤害,可是,这一次,真的撑不下去了,好难过。

每一次,梦里见到你,想要伸手抓住你的时候,突然醒来,醒来的我,身边没有你,除了无边的黑暗,什么都没有,哭了又哭,那种心痛真的难以形容。看着那片四片叶子的三叶草,多希望它像阿拉丁神灯里面那个巨人一样可以会魔法,我对着它说想见你的时候,它就会把你带到我的身边啊!

好想能有一部时光机,让时光可以倒退……

谁做了谁的妖

千年之前,你我诀别。自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以你的无情让我做了别人的妖,无心的妖。我本是你千年前埋葬的妖,千年等待千年守候,可最后却成了别人的妖。千年间,我游离在三界,看透人间冷漠与疾苦,早已忘却你的身影。你瞧,那彼岸花开的多么妖娆,也许我们就像那彼岸花,花不见叶,叶不见花,终不再见。妖终究还是妖,不管是十年、百年,纵使经过数千年的修炼,妖终究还是妖。可悲的不是我是妖,而是身为妖的我却爱上了你,假如世世轮回可以重启,我不再做你千年前埋葬的妖。千年之前,你埋葬了我,千年之后,我们又何必在乎谁埋葬谁,谁做了谁的妖。纵有千年相思,却抵不过一个十年。我的螃蟹,回到你那江中,找你那自由去吧……你是我的螃蟹,我是别人的妖,别人却是我的十年!!

那一年

好久以来,筹划这一次远行,期待着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我想,这个时刻不久便可到来。与故人分别在十年前的夏末,那时那刻那情那景仿佛就在回首之间,那笑语还在耳畔,那欢颜还在眼前。醉梦一样清醒时,提醒自己,这所谓的回首之间其实已经隔着十年光阴的,时光如海,十年可以淹没多少记忆?可以阻隔多少脚步?湮灭多少梦想?十年可以老去多少青春?可以空生多少白发?十年可以抛却多少爱恨?可以笑看多少流云?这十年,是人生里如何华美的十年呵!

那一年,我手握着青春在碧蓝的大海边迎着阳光看潮水,那是我第一次和大海面对面,那宏阔,那壮美,那亲近,让我久久为之沉迷。那一夜,在所住的海边旅馆听着雨声和海浪拍岸的声音,自然之极又华美如梦舍不得入眠,直到第二天早起红肿着双眼。十年后,还能真切的忆起,那个早晨:一场雨过后,海天一色,阳光是那样的一尘不染,我们步行跑去归航的码头边看人家卖海鲜,还专门找了一个划着小船慈眉善目如老祖父般的老人带我们去海里体验那海里行舟的感觉,还有那个在阳光里写生的韩国留学生,那么专注的坐着,远远看去就如画面一般了!那一年,那个小名儿叫“丫头”的男同学还带着***妈粉红色的遮阳伞,……还有,在那个傍晚时候,为我们几个没人买了一对儿珍珠的手链,还有买了风干的海星,最后不知丢在那个角落后悔了整整十年。这个夜晚风清月满,将十年前的记忆一一激活,画面一卷卷的从眼前掠过,美好往事一一呈现。

刚刚,为此次远行专门定做一件自以为很奢侈的衣服——一件黑底儿红花儿的缎子旗袍,为间隔十年才见的一面做一个最隆重也最华美的注释,前时提到我到访的事,我对故人说,那个地方或者我一生只去一次,所以很隆重的对待。她也说,那就把第一次当最后一次吧,其实好多时候第一次就是最后一次,说的我感慨万千!

那一年。

这一年。

光阴似箭!

十年

我最爱的 现在你待在谁的身边?

爱已脱轨 真心被伤的面目全非!

你眼角噙泪 说着爱背叛了誓言。

在午夜梦回 我听见无声的心碎。

这情节 能不能不要再重来一遍?

十年的轮回 爱情让我无言以对!

年复一年的伤悲 我的痛谁了解?

的确爱有你才美 谁能填补这个缺

每天每夜的祈祷 盼老天能成全,

一个小小的心愿 让她幸福永远,

天赐她良缘 我愿走进永恒的黑夜…

你懂我的,如果有天你真的能看见,我想你会知道,

我隐藏在文字里的秘密…嘘~在这之前,谁都别说破,好吗?

生命的一万种可能

文/悠悠云雾

生命的一万种可能

夜凉如水,心似漂萍。

岁月流转,光阴似箭,转瞬,我从一个走出校园的青涩少年到一个工作十年余的中年,一种荒诞感油然而生。

静坐屏前,那泛着清冷的微光,闪烁着密密麻麻的心事,在心中不安分的徘徊踟躅,惶惑着寂静的空气。说不出理由,日子也不动声色地过着。莫名地惶恐,不安,焦灼,患得患失到无能为力,思绪的囚牢里,一点点沦陷,不得救赎。今日的这种局面并不是我的梦想设计的,我不得不感叹,生命这个巨大的万花筒,竞有如此逆天的的能力,谁都挖空心思的设计、幻想自己的未来,可万花筒不规则的旋转,谁又能预测未来究竟怎样呢?

心,似乎是满的,太多的结梗在胸口密不透风,不得轻解,无法说出,气若游丝的挣扎里,想像着下一秒能回归曾经的简单与平静。心,又似乎是空的,空的人,空的念,还有丝丝凉透心扉的惆怅。双臂平展,想要推开这碰压抑的思绪。顾盼四周,唯有漫天的寂寞相随。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整个人生,弄得一团糟。然而,我突然间就明白了一件事:没人能够设计一生,即使设计十年,结果也会离奇地让人啼笑皆非。所以,不妨让思绪放飞,在今天去想那今后十年的诸多可能,哪怕仅仅当做面对岁月无常时的一种游戏。

(一)

可能是身上的小资情调在做怪吧!最大的理想是,自己或与朋友开个小店,规模不要太大,开个小小的酒吧或者小小的咖啡屋再或者小小的书店,这个念头时时萦绕心头,只不过,从来觉得自己花钱绝对是个好手,可赚钱的本事就不敢恭维了,所以,时至今日,念头归念头,还不曾付诸实际。但不定哪天,这个念头强烈起来,这种可能是十分大的。

那个小酒吧或小书店,最重要的一是绝对干净,二是有特色的音乐,特别是要有别的地方没有的音乐风格或编排方式。哪怕客人仅仅是因为音乐而来到这里,最后才喝一两杯或买上一两本书!我会静静的看到我店中的每个人,并衷心祝愿他们生活幸福!当然,最好能多多的赚钱!

(二)

自由职业。

我是比较受不了固定的工作模式的,现在的工作就非常的刻板,时间不能由自己支配,不敢和人约定几天后做什么事,因为总有些变化打乱计划,更有甚者,有时来了朋友,自己也脱不开身招待一下,往往会有许多的遗憾和错过。

因此,有一种强烈成为自由人的渴望,不再受机关或领导部门的限制,成为社会上一个闲人。也许,刚开始的时候什么都不做,只是四处走走或静下心来看看书,一直到时积蓄花光,不得不考虑养家糊口的问题时,才想如何生活。这个时候,我可能会选择写写小说,就像古龙、金庸,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水平?不过,愿意试试,相信只要有毅力,一定可以从平淡写到精彩。或者,去某个企业或单位,以自由人的身份打打短工,不愿意干了,就潇洒的离开。我想,有这样的可能!

(三)

还有冒险或者旅行

我的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冒险意识,在钢筋水泥的森林中生活的太久了,灵魂里的野性囚禁在牢笼之中,慢慢的被驯服了。但在酒醉或遇到挫折时,总还是想从熟悉的环境中逃离出去。

闲暇下来,会上网看看《旅行家》,今天到法国,明天到印度,当然,只是过过眼瘾,我一直认为旅游这个词太浮华了,总与匆忙联系在一起,我更喜欢孤独的旅行,即使走出去不是很远。也许,有一天,我会收拾行装,不和任何人告别,独自上路,一番风雨兼程后再回到这个喧嚣的世界。最起码,我的灵魂受到了洗礼!当然,还有一个更理想的旅行方式,那就是,带上你!

(四)

草原或山林。

必须人烟稀少,这里有湛蓝的天空,新鲜的大气,芬芳的花朵……,我不会种地,不会养羊,可我一定会去学好这些,我不是避世归隐,而是要稍微远离一下浮躁,和我心爱的你建一幢小屋,种两亩薄田,喂几只鸡鹅,每天劳作而少有人打扰,平平淡淡而能享受做人的乐趣,能听鸟儿歌唱,能看晚霞红,能睹山烟翠……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五)

在一本书的后记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话:“理想主义者是最容易成为颓废主义者的。”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理想主义者,能继续乐观前行的动力在于理想和自信,但在未来的岁月里,也许会有这样的可能:我的梦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被击碎,前方的道路一片迷茫,那个时候,哀莫大于心死,我开始颓废,开始醉生梦死,在我酒醉后的泪水中,才能依稀看到我曾经拥有的梦想。这个局面,是我最不想看到的可能!

……

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可能,甚至,与小日本打起来了,自己奔赴前线,也不是没有血染疆场的可能。也可能去经商;去一个偏远地区养猪;也可能仍然混在现在的单位里;还包括连我自己都不情愿发生的任何能够发生的可能。

生命就是如此的离奇,当我面对未来,面对自己即将到来的人生最辉煌十年,各种可能奔涌而来,面对诸种可能,只能如歌者所唱:“让生命去等候,等候下一个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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