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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月的小饭馆

作者: 丁小村2022/10/09情感驿站

我父亲到镇上赶集的时候喜欢带上我:那个集镇离我家大概有十来里山路,先得翻过我家后边的一座山梁,从弯弯曲曲的山道下到一条山沟里,沿着一条山溪走十来里路,就到了集镇。

集镇是古色古香的。只有一条街,街两边是一色的铺板门面。

这集镇在一条从山峡中流出的大河边(我们山里人的概念,峡中山溪流出山峡,就称大河了),修在一个山嘴上。

很有意思,这条街前半截,是从街道这一头缓上坡,两边挨挨挤挤都是铺面和人户。到了坡顶也是街道的中部,是一块平地,用来做自由贸易,这里是全镇最热闹的地方——演戏开会,摆摊设点,政府的主要部门都设在这块平地四周;这里还有一座百货商店和一座小电影院,电影院前边甚至有一座老戏台。

从这块平地继续朝街的那一头走,则是街道的另外半截:斜伸下去直达河边,坡度很陡,两边也是高高低低挨挨挤挤的人家和铺面。因为这样子,这镇街上没法骑自行车。冬天里赶场,有时髦的年轻女子穿着高跟鞋走下坡的街道,脚底哧溜一打滑,就屁股着地,从上街溜到了下街——这是这个古镇经典的喜剧场景,每个冬天赶集的时候都能见到。

父亲带着我去赶集,我们经常背着洋芋去卖——我们家这里坡地多洋芋种得多,而且特别好吃——我父亲会背几十上百斤,我读小学或者初中时,经常背上三十斤。洋芋七八分钱一斤,我们父子俩总共能卖十来块钱。我们会花掉两三块钱——他会买点儿烟叶,家里用的油盐酱醋,农具和种子;他去找老朋友熟人聊聊天,他们一般坐在某家店铺里边喝茶抽烟,这个时候我很无聊,他会给我一毛钱让我去看场电影。他还会给我五毛钱,因为我想买书,一般都是杂志——算起来这赶集最昂贵的消费还是我买的这本书,但我父亲十分宠我,我要钱买书他从来不会拒绝。

午间过后太阳西斜,我们准备回家,这时候进行我们最后一个程序:到小饭馆犒劳一下自己。

我们有时候吃炝锅面或者包子,有时候他会要个炒菜,喝点儿酒。我喜欢这镇上的小饭馆,饭馆的老板是粗喉咙大嗓子的爽快人,一边笑呵呵地大声招呼客人,一边把炒锅扬得老高,锅里的油和菜滋啦啦响,有时候还冒起一阵火苗。老板娘则是温柔有礼的一个女人,她经常给我端来饭菜的时候,格外给我一块米花糖,我父亲和他们是熟人,所以我不用推拒,就像走到亲戚家一样。

我和父亲喜欢坐在饭馆后边的座位上,这座位在吊脚楼上,紧挨着后窗,窗子下边是那条堆满乱石的大河,夏秋之际,河里边浪花滚滚,发出很大的声响。

坐在这临溪的窗边,吹着凉风,吃着喷香的饭菜,我舍不得走了——返回的路程全是带上坡的,走起来很有些累人。我最喜欢坐在这窗边翻新买的书,我父亲则惬意地喝着茶抽着旱烟,我们悠闲地坐上半会儿,然后准备回家。

我喜欢这年月的小饭馆:他们从来不在墙上贴“宾至如归”之类的标语,却让我感觉像家里一样。他们也不写“香天下”“好再来”之类的广告,却每次想到,都会让我馋涎欲滴胃口大开。

我喜欢这种感觉。读高中时我到了县城里,某个周末的黄昏,我一个人又冷又馋,跑到一家回民饭馆,要了一份红烧羊肉——我一个人在饭馆里大快朵颐。这是一个阴冷的初冬日,天上下着小雨,陈旧的老店堂里开着一盏昏黄的小电灯,却给人温暖的感觉。这是家国营食堂,店里只有一个服务员和一个厨师值班——其他人可能都下班了。服务员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胖胖的,脸上带着文静的微笑:她给我端来一盘红烧羊肉,坐在旁边看我吃,我觉得她像母亲一样亲切。她还给我端来一杯热水,我一边喝着热水,一边安安静静地独自享用这盘肉,感觉身上慢慢暖和起来。县城离家将近200里,我平生第一次“财务独立”——我父母每隔一阵会给我捎来生活费。我经常会挤出一些钱来买书,当然也会花一点儿零钱来上一次小饭馆,解一下馋。据说那个年龄是人胃口最好的年龄,吃什么都是香的,但学校清淡的菜谱显然不够解馋。

学校旁边有家小店,店主是个年轻女人,她长相平平,这学校的学生却给她了一个美丽的称号:“面皮西施”。

她的小店只卖面皮和凉粉。店里只能坐七八个人——每天清早,她的店里都被我们学校的学生挤满,有的还站着吃。平常我们不去她的店,周末我们这些住校的学生喜欢去。

我喜欢吃她做的一种胡豆凉粉——凉粉像某种金属液体凝固的,晶莹剔透,她用一只漏勺背从一整块凉粉上边划过,碗里就落下一条条整齐的凉粉,每一丝都是亮晶晶的。她调上酱油香油,醋或者浆水,胡椒辣椒,生姜蒜泥……不知道多少种调料,总之这一小碗凉粉,容纳了满世界的五味百香——

我有时候想,会做美食的女人可能才是这世界上真正的女神——她让每一个孩子都记住了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口腹之享。

就因为这手艺,她的小店在学校旁边开了大概近二十年,几代学生都记住了“面皮西施”。

县城里有个年长的朋友,他是个铁杆的文学爱好者,他从一家工厂办了病退,和妻子开了一家小饭馆,起了个很诗意的名字,叫作“南荷园”。他们家的店在一个老街上,真正是酒香不怕巷子深那种——店很小,只能摆三张桌子,经常有三两个人坐在里边吃饭。他们卖炝锅面,炒菜、米饭。

我和同学喜欢去他们店吃杂烩——这比较适合我们这些高中学生。本来杂烩是一种很下九流的饭食,据说过去大户人家吃大宴,吃完之后剩下的乱七八糟的饭菜,就被一锅炖上,专门给下人吃——因为混杂了各种肉菜,所以就比较香,也比较解馋管饱。

杂烩是这么个来历,听上去让人有些败胃恶心。当然现在人们都不这么做,是把各种炸果、菜蔬、肉片之类烧成汤,里边煮上面片丸子——南荷园这家店里的杂烩做得特别香,里边加上蒜苗葱叶和白菜粉丝排骨炸肉,我们要一大碗杂烩,既当菜也是饭,大快朵颐酣畅淋漓。

这家店的老板从来不出来招待客人——所以我和同学去过许多次也没见过他。后来一帮朋友在他家的店里成立了一个文学社,我才正式认识这位老板。他是个笑哈哈的爽朗人,说起话来声如洪钟——他从来不经管他家的店铺,经营店铺实际上只是他妻子一人。他一个人躲在店铺后边的小屋里读书写作。后来我参加了这个文学社,成了其中最小的成员——他们经常在他家小饭馆后边小屋里聚会,多的时候十几二十人,少的时候五六人。每到这个时候,这老板特别开心,跟我们说诗文,大声朗诵我们的诗稿,讲前朝的传说、当下的轶事。

老板和我成了忘年交——我喜欢他穿着青布长衫,一个人在小巷里安静散步的样子。

这让我很羡慕,我就特别想当这样一个小饭馆的老板——当然我得练练手艺,起码能给客人烧几样可口的饭菜。每天饭馆打烊之后,我会关上店门,给自己烧一盘菜,然后安安静静坐在店堂的小灯下,独酌二两小酒……然后——然后我该干点儿什么呢?

唔,让我写一首诗吧: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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